02.27 廣東省新豐縣市場監管局強化疫情期間藥械安全監管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廣東省新豐縣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迅速行動,採取“嚴密組織壓責任、價格監管保供應、質量監管保安全、防控指導穩秩序、暢通網絡護權益”五舉措,強化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規範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嚴密組織壓責任。新豐縣市場監管局迅速行動,組織召開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會,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了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了市場價格監管組、藥品醫療器械保障組等,確保藥械監管紮實開展。同時全縣劃片分區落實責任,各市場監管所和縣局業務股室對全縣範圍內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全覆蓋檢查,確保質量安全。

價格監管保供應。對疫情防控期間重要藥品、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進行價格監測,向全縣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發出《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要求藥械經營單位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嚴格履行價格承諾,加強價格自律,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行為,著力保障口罩、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等疫情防控用品價格穩定。並於2月12日召集了縣城3家連鎖藥店片區主管召開會議,要求藥店加大防控物資的供應,並協調當地藥店購進酒精4500 瓶,消毒液5000瓶。截至目前,共發放《提醒告誡書》100餘份。

質量監管保安全。開展藥械專項檢查和日常巡查,重點檢查藥店是否做到藥械購進渠道可溯,有無銷售假劣產品行為;經營過程中是否明碼標價,有無哄抬物價等行為,並針對投訴反映的問題開展了醫用酒精專項檢查行動。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275人次,檢查藥店449家次,檢查未發現銷售假劣產品、不正當價格等行為。

防控指導穩秩序。根據上級工作要求,建立新豐縣疫情防控期間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要求全縣所有零售藥店對進入藥店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測量、戴口罩,並做好購買咳嗽、發熱藥品如實信息登記,填寫《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信息登記表》,並核實身份證、手機號碼等信息上報系統。督促藥店經營者每天上報醫用口罩銷售情況,從業人員做好自身防護,加強行業自律。截至目前,已張貼市市場監管局、衛健局、醫療保障局聯合發佈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的公告》74張。

暢通網絡護權益。依法及時處理12315和12345投訴舉報的情況線索,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藥品、醫療器械、口罩等商品的投訴舉報,及時解決群眾訴求,化解消費爭議。截至目前,已快速處置相關投訴24宗。(供稿:廣東省新豐縣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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