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防控十嚴格】旅館、酒店、餐飲店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防控十嚴格】旅館、酒店、餐飲店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防控十嚴格】旅館、酒店、餐飲店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旅館、酒店、餐飲店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旅館、酒店、餐飲店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是本單位(店、館、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做好本單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開業、復業前要按規定與當地人民政府簽定復工疫情防控責任書,嚴格按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二、嚴格加強出入管理。儘可能只設一個出入口,出入口處要設立體溫檢測點,出入人員一律戴口罩並測量體溫。發現有疑似症狀的,按要求及時報告。旅館、酒店要提醒住客儘量減少外出,儘量不接待訪客。


三、嚴格信息登記管理。旅館、酒店對所有入住賓客,要如實進行登記,並建立完善臺賬,妥善保存登記信息。對未經14天觀察期的重點疫情地區來桂人員,應指引其前往所在地隔離觀察點實施集中隔離觀察,不得接受其登記入住。


四、嚴格衛生和清潔消毒。旅館、酒店、餐飲店要嚴格落實衛生要求,全面做好清潔、通風、消殺及食品安全等各項工作。每日須對門廳、樓道、電梯、樓梯、地面、牆壁、衛生間、餐廳、檯面、桌椅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觸物品進行消毒清潔。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要分開,做到專區專用、專物專用,避免交叉汙染。公共用品用具嚴格執行一客一換一消毒。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五、嚴格加強餐食服務管理。鼓勵增加線上平臺外賣服務。餐廳要加大餐桌設置距離,距離應當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員過於集中。儘量引導賓客同一方向進餐、獨桌進餐,封閉性的包廂原則上不得開放。嚴格落實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制度,並做好造冊登記。嚴禁生、熟食品混放,不得提供生食肉製品,嚴禁違規提供野味菜餚。加工製作食品應徹底燒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加工製作人員要嚴格操作規範,保持個人衛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廚房操作間要保持環境衛生清潔,餐具要保持清洗消毒。廚餘垃圾要按規定分類處置,及時清理。


六、嚴格從業人員管理。返崗人員必須主動向用人單位申報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和返崗前14天外出情況,對有重點疫情區域旅行、居住史的,要隔離觀察14天,確認健康後方可返回工作崗位。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尚未返回的務工人員,要耐心勸導其暫留當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崗。工作人員實行每日身體健康檢測,建立檢測記錄本。發現有疑似症狀的人員,應當立即隔離並按規定及時報告。


七、嚴格控制營業規模。禁止承辦各類群體性聚餐、聚會活動。要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就餐人數,提倡實行分餐制,引導通過到店堂打包、送餐、網絡訂餐等方式提供餐飲服務,避免人群接觸和聚集,防範疫情傳播。提倡使用手機掃碼點餐、結賬,人工點餐、結賬時應保持合理間距。


八、嚴格內部培訓和宣傳。

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培訓,提高個人防控知識和能力,培訓對象要覆蓋全體工作人員。要通過宣傳海報、滾動字幕等方式宣傳疫情防護知識,提醒賓客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個人衛生。


九、嚴格做好經營場所秩序管理。要加強對經營場所的合理規劃和佈局,疏導人流,避免人員過於集中。提醒客人儘量避免乘坐廂式電梯,乘坐時要加強引導,錯峰乘梯。有條件的要設置隔離區,出現疑似症狀時,按要求進行隔離。要加強巡查檢查,督促員工、提醒客人做好自身防護。


十、嚴格加強監督檢查。旅館、酒店、餐飲店要加強對自身防控措施的檢查,強化薄弱環節防控力量。市場監管、文化旅遊、衛生健康部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通風、消潔消毒、體溫監測、現場管理、從業人員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並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問題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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