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鎮江公安“十八條”護航發展保民平安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市黨委政府和公安部、省廳系列部署要求,鎮江市公安局推出“五大項、十八條”舉措,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復交通秩序、著力深化公安服務、堅決維護大局穩定、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要聞 | 鎮江公安“十八條”護航發展保民平安

1、抓好社區防控

延續社區(村)疫情防控“4+N”模式,加強疫情重點地區流入人員跟蹤管理,分類落實“紅、黃、綠”三色動態管理措施;

落實物業公司和社區管控責任,做好專人值守、進出測溫、首入登記、疫情報告、居家觀察和隔離收治工作;

對開放式小區,會同屬地政府、住建部門,繼續做好封閉式管理。

2、抓好企業工地防控

全面掌握全市流動人員底數,指導督促企業、工地等用工單位加強復工復產集中管理,落實流入人員登記、居住證辦理服務,做好信息採集錄入、健康建檔備案。

3、抓好學校師生防控

推動落實高校、中小學、幼兒園內部安防、師生健康檢測措施,督促做好安全教育、疫情防控等復學教育宣傳,分類落實返鎮復學學生、入境留學人員保障措施,阻斷疫情輸入渠道。

4、抓好醫療機構防控

在全市定點收治醫院和隔離留觀場所開展“警醫共建”,落實派出所、內保、交警、巡特警“一所三警”力量,做好收治、留觀場所及周邊治安巡防、交通保障、應急處突工作;

對二甲以上醫院及社區衛生中心,落實力量開展流動巡查,保障疫情防控、維護醫療秩序。

5、抓好經營場所防控

延續文化場館、娛樂場所、棋牌室、網吧、影劇院、公共浴室、美容、室內健身等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場所暫緩營業政策,視疫情變化、政府決策實施動態調整,分批、有序、合理放開;

提供旅館行業復業申請審批服務,會同疾控部門聯審後准予復業;

持續加大對棋牌室、足療店、茶樓等場所的巡查清查力度,及時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要聞 | 鎮江公安“十八條”護航發展保民平安

6、保障交通運輸秩序

開通高速公路、國省道路應急運輸綠色通道,公佈24小時道路交通服務保障熱線,全力保障醫療救護、疫情救治、復工包車、跨區域防疫物資等車輛優先通行、快速通行;

對市區擁堵路段、城鄉交通要道、農村阻斷道路,實行定點疏導、流動巡查和恢復通行措施,全力保障路網運行暢通;

開展道路事故黑點、秩序亂點、交通堵點集中整治,保障群眾正常安全出行。

7、保障貨運物流暢通

全面放開貨運物流限制,分類放開市區貨車通行限制,重點保障“米袋子”“菜籃子”生活物資運輸以及防疫醫療物資、復工復產全產業鏈生產物資運輸24小時無障礙通行。

8、改進運輸違法查處

復工復產車輛、外地貨運車輛在我市輕微交通違法,不妨礙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一律只教育、不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的,第一時間出警、處理和協調轉運。

要聞 | 鎮江公安“十八條”護航發展保民平安

9、推行定點幫辦制

採取分級掛鉤聯繫方式,開展“警企”“黨群”共建,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10、推行項目跟蹤制

依託掛鉤聯繫制度,對企業生產經營、運輸物流、在建工程等,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方式定製服務方案,提供道路交通出行、公安項目審批、集中上門辦證等便捷服務事項,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11、推行安全隨訪制

在規模以上重點企業設立駐企警務工作站或警企聯繫點,進駐治安安全“聯絡員”,聯動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摸排治安風險隱患、收集反饋意見建議,保障企業安全秩序。

12、化解矛盾糾紛

對涉企涉疫以及勞資、環保等矛盾糾紛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分類、分級落實化解處置責任,會同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處置方案,全程參與化解,最大限度消除企業後顧之憂。

要聞 | 鎮江公安“十八條”護航發展保民平安

13、實行放開辦理

全面恢復公安機關各窗口現場服務,對涉及企業復工復產的審批事項,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復工信息“一表清”、備案證明“一次過”;

增設企業復工復產專線,提供全程代辦、容缺辦理、網上審批等特色服務,確保材料、證照“不見面”送達。

14、推行簡化服務

對新增備案或變更事項的特種行業接受網上臨時備案,延期補辦手續;

對事關生產經營的公章刻制、危化品運輸車輛線路通行、民爆物品購買及運輸等審批實行網上流轉、快速辦結、郵遞送達;

對企業集中辦理居住證、簽證證件、車輛上牌檢驗等,實行網上預約、集中受理、上門服務;

對居家隔離、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群眾,開通委託代辦相關公安業務服務。

15、實施無錯免責

對《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等因疫情防控過期的,均正常受理,無需重新出具;

涉及外地公安機關審批需要更換的,一律無條件更換。出入境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因疫情逾期年審、換證等輕微違法,一律不予追究。

要聞 | 鎮江公安“十八條”護航發展保民平安

16、強化社會治安防控

繼續保持社會面高等級治安巡防,增派警力加強對水油氣電、金融醫院等重點單位,以及背街小巷、城郊結合等重點部位的駐點值守和定點巡邏,增強顯性用警,提升路面見警率、管事率。完善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機制,高效、妥善處置各類突發警情。

17、嚴厲打擊突出犯罪

依法嚴懲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非法經營、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優先保障偵辦有礙復工復產的假冒註冊商標、侵犯知識產權、危害企業正常經營等經濟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全力保障生產經營。

18、及時回應網絡關注

做好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復工復產、恢復交通等政策宣傳,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規範有序開展生產生活;

對發佈、製造、傳播謠言以及製造恐慌情緒、惡意攻擊言論,快速回應、正面發聲,迅速落查、依法處置。

來自平安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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