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婚前男方貸款買的房子,在結婚前女方要求加名字合理麼?

造價徐


什麼時候婚姻和房子金錢聯繫起來了,婚姻還會幸福嗎,白頭偕老還有可能嗎?


Wang760312


建議你學學婚姻法,婚姻法規定凡婚前財產尤其房子屬個人所有,既使房本加你名子,也不屬於共方財產。但是如果離婚,既使在婚姻中自己還貸,也屬共同償還,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有所傾向。舉個例子,小張婚前用自己公積金貸款,首付60萬買了套200萬的房,婚後還貸140萬,每月用自己公積金還8000元,5年後離婚,這套加了女方的名子,也不屬於女方所有,但女方可以得到5年共同還貸的補償。8000*12*5=45.6再除2,可以分得25萬吧


蘭姐姐說話


既然是婚前男方的房子,那麼婚後也沒有共同還貸的義務。不加名字,你把我當外人,我又何必當你是一家人。既想空手套白狼,又想道德綁架。都當女人是傻子嘛?我們留著錢自己買,它不香?縱使婚姻不幸,我們離開的更有底氣!!



crystal0187


不能一棍子打死了,婚前全款買房所有權很清晰,如果貸款就不一樣了,首付是單獨一方的沒問題,以後每個月還款哪怕就是你個人工資也屬於夫妻共同資產了。房產證加不加名兒在於兩個人共同協商,加也合理


張元松447


沒有合不合不理,只有值不值得!自己決定。


楓寶寶488


你好!

這樣子做是極其不合理的!

不過現在法律上也有規定!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就算加了名字也不影響的!

不過女方要是強制要求的話,還是看你自己了,如果你願意就可以加,不願意就好好商量別的辦法。


晉小峰


那得看在領證前,男方有沒有還清貸款。沒還清的話,得共同還貸,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987654321074347190


我沒有要求加名字

個人感覺全看男方吧,看他是否可靠,看他家人是否可靠,看態度


數學很嗨


合理啊,房子是你貸款買的,以後我要和你一起負擔房貸和生活開支,這是一個現在很現實的問題,


知宜5


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同心,什麼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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