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魯山縣出臺支持旅遊業穩定發展十項措施

2月25日,記者從旅遊大縣魯山縣獲悉,該縣全面貫徹上級決策部署,堅持“一手牽兩頭”要求,積極應對新冠肺炎對縣域旅遊產業的影響,助力旅遊產業穩定健康發展,制訂出臺《魯山縣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遊業穩定發展十項措施》,支持對象為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縣域A級景區、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旅行社。

具體措施如下:縣財政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加快堯山5A級景區、堯山溫泉旅遊度假區整改提升,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任務;穩定全縣旅遊市場,對符合相關規定的旅遊企業和個人(第二批星級農家樂經營單位),在疫情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評估驗收和獎補撥付。

加強對旅遊企業信貸支持,引導銀行機構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加大信貸融資供給,做好受困旅遊企業的金融服務。

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同時,生產經營特別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由稅務部門依法依程序辦理。

對受疫情影響比較嚴重的旅遊企業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減免。減收或免收對餐飲、住宿、購物、娛樂、客運、出租汽車等行業徵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積極落實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相關文件精神,抓緊組織協調和實施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工作,確保80%質量保證金在2020年2月底前全部結轉到位。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旅遊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2個月房租,受益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市場運營方對企業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受疫情影響,面臨生產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可申請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汙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延期繳納。

受疫情影響,面臨生產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可申請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可視同正常繳存,不影響繳存人員個人權益。

積極落實旅遊企業促進再就業、吸納貧困人口就業的稅費減免等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從專項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資金,支持旅遊主管部門開展各類旅遊技能、服務培訓,帶動群眾穩定就業。

根據市場變化積極調整市場模式,鼓勵旅遊企業加強產品創新、引領文旅融合、提升服務品質、創新市場發展,幫助企業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旅遊市場活力。鼓勵景區、賓館(飯店)、民宿等旅遊企業在疫情期間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改造升級,政府提供施工許可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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