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拆遷律師說案:無證房屋被強拆,違反法律規定終判行政行為違法

案件概要

今天我們要給大家分享的這個案例,是由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的燕薪律師在河北省保定市辦理的區委會強拆行為被確認違法的行政訴訟案件。

委託人王女士與丈夫自2009年起在孃家河北省保定市某村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居住,期間王女士多次向村委會和辦事處申請要求辦理宅基證,卻遭到推阻,至今未曾辦理。2018年該區管理委員會在未與王女士協商且未出示任何合法有效手續的情況下,組織大量身份不明的人員,強行將王女士一家三口居住的房屋拆除。


拆遷律師說案:無證房屋被強拆,違反法律規定終判行政行為違法


為了使自身權益得到法律的保護,王女士向保定市法院提起訴訟,並請求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燕薪律師代理自己的案子。

辦案經過

燕薪律師介入後,指導王女士及時保存證據,在調查取證,深入分析案件情況的基礎上,制定了全面的維權思路。

在激烈的法庭質證和辯論過程中,燕薪律師以其特有的專業能力向法院證明強制拆除原告王女士建築物的行為是由被告實施,並且王女士的房屋屬於一戶一宅的情況,該強拆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違反了法定程序,確屬程序違法。

反觀被告雖以原告不具有適格原告資格和原告房屋系違法建築為由進行抗辯,卻無法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相關證據證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且燕薪律師通過有力證據證明指出王女士是適格的原告,對於被告力主的原告房屋是違法建築的說法,法院並沒有進行認定,認為是否屬於違法建築不屬於本案審理範圍,故被告的抗辯主張均不成立。


拆遷律師說案:無證房屋被強拆,違反法律規定終判行政行為違法


燕薪律師堅持王女士的訴訟請求,併力證強拆行為屬違法行政行為,故保定市中院最終作出判決:確認被告強拆行為違法。

律師說法

拆遷一直以來都伴隨著“暴力”、“強拆”的字眼,但對國家、社會來講,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行政徵收行為都應當是合法且有益的。可不能避免的是,總有被拆遷人在行政徵收時遭遇不公平的對待,這時就需要拆遷律師介入幫助被拆遷人進行一系列維權救濟的舉措。

在救濟程序中,行政機關對自己作出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負有舉證責任,包括主體、事實認定、程序、法律適用等各個方面,否則必然承擔敗訴的後果。我們法律工作者介入到每一個個案中除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是為了促進社會法治的進步,讓執法者在進行行政活動時更加規範,讓守法者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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