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為啥物業對業主和租客的態度感覺不一樣?物業費不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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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每件事情的背後都有其商業邏輯;

對物業公司來講,業主是客戶,租戶是用戶。

客戶有權決定物業公司的去留,用戶哪怕體驗不好,也沒有權利確定物業公司的去留。

所以,這是個結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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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定哈,我家原來租的房子,物業的有時候檢查衛生啥的順便還去我家裡坐坐,他們挺喜歡我媽和我奶奶的性格,等到搬走了房東跟物業去查水費電費什麼的,物業也是說我們家實在,絕對不會欠他們一分錢的,後來在大街上碰見也是很親熱的打招呼,比起跟物業打架的,我們家租房的那個物業也算是少有的良心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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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居住在一個小區,租戶和業主最大的區別就是,租戶是短期在這裡租住的,業主往往是這類房產的主人。

在本次肺炎疫情中,不少小區明確表示租戶不得返回小區,無論是長期租住的還是短期租住的,而業主則不受限制。對這一點很多人表示不可接受,但是站在小區的角度來說,業主是比較穩定的,可控的,而租戶則不一定租戶往往來自於其他地方或者是有多套因此從保護整個小區安全的角度來說不允許反悔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正是因為以上幾個方面的原因,所以導致不少物業對待租戶和業主的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畢竟租戶只是短期在這裡租住的,而業主則是長期在這裡居住的。


馬輝亮專欄


1.“物業費”是針對於房屋的產權人在持有該房屋產權的時候針對於這個產權人收的,並不是針對房屋的使用人收的,通俗點就是裡面住的愛誰誰,沒人都沒關係,只要這房子有“主”就找“主”要

2.還有一點,就算物業公司在服務業主的過程中因為疏忽或者是過失導致了租戶的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租戶在維權過程中都是需要由產權人直接或者間接的替租戶來主張權益的…

從這兩個法律關係就可以分析出:

1.交物業費的底線和負責人明確了,房主!

2.從服務的針對性來講,租戶只是普通客戶,服務的再好,隨時都有可能走,而房主是的vip大客戶,服務不好,影響的不僅僅是眼前利益,更影響未來的收益!

還要補充一點,各項法律法規都明確了物業公司的主要責任是對小區公共區域的維修與養護,而並沒有涉及到“服務態度”的違約責任和義務,只不過作為服務行業,他們要儘量保證不從主觀上出現“服務態度”方面的問題而已!更何況遇到的是房屋使用人而不是產權人!

無論是從法律,情理還是即時的商業角度來說,物業公司服務的主要目標人是房屋的產權人而不是使用人…

當然,租戶也是人,一個優秀的物業公司不應該區別對待租戶和房主!因為那樣做是不對的,沒有未來的!我們也不希望有這樣目光短淺從不考慮發掘潛在客戶的物業公司存在!

勸你一句,別把它放在心上了!生活還是美好的!


爭取平常心吧


這個好理解:租戶不交物業費,自有業主出面讓租戶交,要是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只有求爺爺告奶奶找業主交,還不能把業主惹毛了


阿咪00000


很簡單的一句話,外來的好欺負,租戶一般都沒啥太大的能力,欺負了一般也能忍則忍,業主你搞不清楚他有什麼關係,難不難纏


悠閒的海豚1


這個問題問得可真有意思。這二者的性質能一樣嗎??業主為什麼叫業主?也就是說他是這個產業的主人。說白了這兒就是他家。而物業,就是圍繞著所有業主的家而開展工作的。而租戶。說個大白話打個比方啊。那租戶就相當於以前地主家的佃戶。那您覺得。地主家的管家,對待自家地主和佃戶的態度能一樣嗎?擱誰身上也不能啊。是這個道理不。您要是說,同一個小區,只不過對待一期,和二期的業主態度不一樣。那還能夠討論討論。但您問的介問題也忒逗了吧。


致遠34572636


那是因為很多人沒搞清楚物業費是誰出的,物業要是不尊重租戶,不給你物業費,看你怎麼辦


吃瓜瓜的兔子君


租戶不光交費積級主動,常請物業吃一飩,為了住的平安順便不被卡,還答覆一些服務。你說業主能辦到嗎?


用戶4603775448623


1.租戶只是在小區租住一段時間,2.大概是2020.02.25園區某小區租戶,在搬離房屋前在電梯按鍵上吐口水,這是疫情期間。3.人員素質有不同。4.小區發展建設的好壞(軟環境),租戶是不太關心的。5.曾經由租戶引發的鄰里矛盾(停車位)等,事項較多。6.租戶隨時可以離開,業主要對應小區內的事項。7.引申下,公司(工作人員背景一樣)中無法替代的工作人員和隨時可以被替代的工作人員,誰的晉升可能性比較大?8.自身強大,才能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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