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和妻子離婚法院已經判決,但妻子和別人非法同居,這樣我還可以告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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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們已經離婚了,你何必再把她的事掛在心上呢?難道你還想和她破鏡重圓重歸於好不成?

大路朝天,各走一邊。過好自己的日子,哪裡有閒心去過問前妻的鳥事。

如果你是這樣想的,你就是自尋煩惱。不但不會有人同情於你,反而會令人恥笑於你。

大路朝天,各走一邊。緣分已盡,如同兩個陌路人。最好是不再打聽,不再過問。


旭日東昇風和景明


我離婚快三十年了。當時心情確實不好,特別是聽人說她去相了親,而且是我比較熟悉的人,真是心如刀絞,死的心都有,也慢慢敖過來了。現在續絃生子,生活過得挺幸福。我勸你不要想其他的事了,唯有自己發奮努力,一定會找到愛你的人,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運氣來了,門板都檔不住。放下過去,面對未來。加油向前衝,沒有失去,便沒有得到。相信緣分。


由於我沒有證件證明我


如果你妻子和別人長時間非法同居,或者產生了私生子,造成了事實婚姻,你可以以重婚罪起訴她,量刑上限是兩年,但你要通過派出所報案,捉姦,經派出所認證處理了,證明確實有這種事,才可以作為證據起訴。如果只是婚外情、出軌、開房,那隻能在道德層面譴責,構不成重婚罪,也就沒辦法起訴。

證明重婚罪的幾點條件:

1、男女雙方擁有共同房產、租住共同居所,並長時期姘居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2、有鄰居、或者利益相關方以外的人,比如對方親友,街道、社區,證明雙方長時期居住在一起,或者有法律效率的文書顯示雙方以夫妻自居的。

3、雙方擁有非婚生子女的。

如果你妻子構成了重婚罪,你除了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還可以向其及其姦夫索要精神損失費。如果已然離婚,理論上也是可以追述的,但各人建議你就別折騰了,難度有點大。


只嘆琉璃火難捨未央天


法院判決是什麼?

她是和你離婚前非法同居嗎?

如果法院判離婚,你拿什麼告人家?

如果是離婚後和別人同居,你有什麼資格告人家?人家男女朋友不能同居嗎?

都是成年人了,有些時候該考慮下為什麼?

別天天搞的天下是你的。離婚判決下來了,除非判決離婚不成立。你可以告,讓她淨身出戶。其他你還有什麼可告?只有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和孩子撫養費可以拿來互相噁心以外還有什麼呢?

別太自私,好聚好散不好嗎?

你婚前沒和人同居過?

按照現在來說,沒有結婚證都叫非法同居。

四十年前,農村也沒有結婚證一說。王八看綠豆,對上眼了挑個日子,親戚朋友吃個飯就搞定了。他們叫非法同居嗎?

更何況是你們法院已經判決離婚,你還死纏爛打有意思嗎


希望在每一天441


既然法院已經判決了,說明你和妻子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你還有什麼權利阻止她的自由生活?人總想著,別做對不起良心的事。

夫妻的婚姻經營不下去就樂觀點離婚,好聚好散,必定倆人同床共枕恩愛過、不要見不得她好,長一肚子壞心眼子就想整人,和諧為好,都和你離婚了你還不許人家在找主戀愛嗎?她和別人同居你還眼氣啥?要想管她一輩子,為什麼不努力做一個出色的好男人,讓她心甘情願的陪伴你一生呢?


舞歌暢想


一日夫妻百曰恩,離婚了,也是這夫妻緣份盡了,好聚好散,也不要成為仇人才好。

在曾經一起走過的日子裡,多想起她的好,忘記她的不好,你也就知道怎麼做了。

這感情就好比一面鏡子,原本是完好無損,金色燦然的,你們都不知珍愛它,己致裂痕越來越多,終於有一天,它碎裂成乾片萬片,散落了一地,再也無法恢復到它的本來面目。

如果有一人珍視它,對它愛護有加,又怎會有這樣的結果?

有時放手也是一種智慧,退一步海闊天空,又有何不好?從此後恩斷義絕,她走她的陽關道,你過你的獨木橋。她的生活過得精彩,你也少了份牽掛。

你也不要自暴自棄,活出個人樣給她看。上帝為你關上一扇門,必然會為你開啟另一扇門,你的世界裡一定要有你的精彩。

堂堂七尺男兒,要頂天立地,正氣凜然,只有這樣,才不柱來這世間一回。


管錢莊


法院已經判決你們離婚,也就意味著你與她從此已無關係,她的任何行為僅僅是她個人的事,與你無關,就她與他人同居這樣的事來說,你不具備告她的法律資格,法律也沒規定單身女性不能與他人同居,對她來說不存在非法同居這一說,如果男方也是單身,這是你情我願的合法行為,誰也不能干涉。如果男方是有婦之夫,那她就是第三者,理應受到道德譴責,你如有確鑿證據,你有舉報的權力,但還是沒有告她的資格。如果你沒有證據而舉報她,她們兩人都不承認,你就有誣陷他人的風險。


凌波勤夢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條的規定,只有持續的,穩定的與第三人同居才構成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在離婚訴訟中提出,受害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損失賠償。如果你已經判決離婚了,發現女方可能在離婚前就有和別人同居的情節,也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非法同居,就算是構成非法同居,也沒有權利再次提起訴訟。國家行政機關和公安機關等更無權管理非法同居事情,如果是離婚後女方和任何人同居,無論是合法同居,還是非法同居,還是同居都和你沒有關係,也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因此沒有任何單位受理你的訴訟,舉報和“告狀”。但非法同居如果女方是公務員和黨員,經查實,可以收到黨政紀律處分。


小鹿律師


原則上 可以告,但我覺得沒那必要,好歹夫妻一場,沒感情了,你管她跟誰同居,我給你幾點建議 希望對你有幫助

1.離婚未必就是壞事,做好你自己,沒錢的時候,別去想女人,別去想婚姻,愛情之類的,因為你沒錢的時候,沒有女人願意跟你談情說愛 與其卑微的討好,不如在事業上提升自己,要相信金錢的力量

2.把孩子照顧好,老婆沒了,有孩子在,你要在心裡默默給自己爭口氣,不要讓大人的事情影響到孩子

3.也許你身邊的人會笑話你老婆跟人同居了,但你記住了,別去跟人理論爭吵,這是沒有用的,只會讓人更瞧不起你

4.多掙錢,少幹些沒用的,要知道,這是個金錢社會,有道是當金錢站起來說話的時候,一切真理都沉默了,賺到錢了,麵包會有的,女人也會有的

5.你老婆跟人同居,就說明她的心不在你這裡了,你跑去告她,只是想挽回面子,其實這完全沒必要,她會在心裡笑話你是在垂死掙扎,男人嘛,心胸放開闊點,沒必要為了一個不愛你的女人而一蹶不振

最後我告訴你,今後的路,一步步走,擦亮眼睛看清楚人,自己有錢了,回頭再看看,你會發現 當初老婆離開是對的 你要把她當成一種激勵


H奔波兒灞


是否告她,主要看你是不是還想再結婚。你們感情已經破裂並被判決離婚,無論判決是否生效,你都是要與她分手,這說明你們已經沒有感情基礎。那麼請問你告她的目的何在?是要報復她,還是在維護法律尊嚴,告發一個非法同居的女人。如果是前者,只能說明你的心胸狹窄,無寬容之心,證明她的選擇是對的,與你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不會有幸福之言。假如是後者,法律現在對未婚同居的沒有明確處罰標準,或者說現在國家對此不在追究,只是道德上的譴責。你告,未必會有結果。不管怎樣,別人都會認為你是在報復,小心眼,不仗義。一旦給大家形成這種印象,還有哪位不長眼的你女士願意和你一起生活,她難得也想有一天遭到你這個小心眼的報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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