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認真666
頭條裡面天為錢在受罪多累。7天不還那就大戰一場唄。天天錢累不累,有時看到寫那些追到陰槽地府都要去追。總覺得你生下來除了追錢。還能做什麼。真累!當初不借不就得了嗎?!!!!!
青青的風514
判決勝訴了,對方卻不履行還款義務,確實是令人非常頭疼。在訴訟中,拿到勝訴判決只是走對了第一步,能讓判決的錢到手才是我們起訴的最終目的。而在現實紛爭中,多少人因沒有申請執行或者執行不到位,而空有一張空白的勝訴判決書,一切停留在紙上,不能落到實處。從拿到判決開始我們至少遵循以下幾個步驟去做,才能有效避免錢落不到實處的風險。
一、判決生效後立即要求對方還款
雖然之前多次索要無果,才去到法院進行訴訟,希望獲得還款。但在民事判決書生效後,也不要被動等待對方還款,不能被動等待對方主動聯繫你還款。
在判決書生效後立即與對方進行聯繫,要求對方立即還款,這時有判決書作為依據,對方剛好心理也有壓力,主動索要欠款效果一般說來會不錯。不管對方想不想還,你都要及時的去做這件事,或許結果會好於你的預期。
二、履行期限屆滿後,第一時間申請強制執行
在法院規定的履行時間的第7天,你的申請強制執行期間已經開始計算,理論上你可以從這天開始申請強制執行,但實踐中一般於第二天申請強制執行。
在第7天的時候,你就應該將強制執行的書面材料準備齊全,確定對方當天未還款後,於第8天及時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記住,不要拖延,打官司你已經浪費了半年甚至一年的時間,在拿錢的關鍵時期更不能等。
三、不要放棄與對方和解的可能
現實生活中,有好多人不是不還錢,確實是沒有錢可以還你,所有的程序你按正常推動,但是你自己私下的工作還是要做的。
就是與對方和解,協商解決履行問題。現在的形勢,申請執行是一項權利,但是在實踐中法院的執行工作有所滯後。所以不能盲目的等待他救,自己也要發揮出應有的重視來,畢竟錢是自己的。
與對方協商,對實在沒有錢的人,可以參與進他的經營計劃中,一起規劃還款的流程和方法,達成和解後請求法院予以認定,也能很好的推動對方去履行。
悟法析律
不請自來,莫怪莫怪🙏🙏🙏
對於“法院判決欠款人7日內還錢,如果欠款人7日內不還錢該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們要分開討論,因為一審人民法院發出的民事判決書有15天的上訴期,只有過了上訴期,該判決才能成為生效的法律文書。
欠款人依法上訴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一、上訴期怎麼計算:
從收到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15日的上訴期;
如果上訴期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往後順延一天;
上訴期屆滿前已將上訴狀寄出的,即使人民法院收到該上訴狀時已經超過上訴期限的,也不算過期。
如果欠款人在15天的上訴期內依法提起了上訴,那麼我們只能依法應訴,等人民法院的二審民事判決書了。
二、二審的審限: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有特殊情況的,經本院院長批准的,可以延長。(3+X個月)。
三、二審的判決:
我們國家採用的是二審終審制,若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那麼就意味著一審判決已經生效,欠款人未在7日內還款的,那麼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欠款人沒有上訴的:
如果欠款人沒有在15天的上訴期內提起上訴的,也未在7天的履行期內還錢的,那麼我們可以向承辦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一、申請執行時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即債權人在欠款人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訴訟保全:
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那麼法律文書生效後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法律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為了防止債務人轉移、隱匿、譭棄財產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若債權人未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的五日內未申請強制執行的,執行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綜上,當我們收到一審勝訴判決書後,要積極主動和承辦法官溝通,諮詢對方當事人是否提出上訴,判決書是否已經生效,一旦生效了,欠款人仍不在履行期限內還錢的,我們要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是我關於“法院判欠款人7日內還錢,如果欠款人7日內不還錢該怎麼辦”的一些個人觀點,有不同見解歡迎在評論區討論,謝謝!
關注我@法學小課堂 一起學習法律新知識。
#普法叨叨叨# #法律小講堂#
法學小課堂
法院在判決後限定期限,如果借款人仍未履行還款義務。
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局會下達執行通知書給被告。如果被執行人拒不配合法院申報財產和歸還欠款等法律義務。
那麼執行局可以通過相應的手段,對被執行人進行強制執行。將其列入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查扣名下所有財產。例如房子,存款。車輛。等等。
舉個例子。我的一個朋友借了我3萬塊。到了約定時間,沒有履行欠款。而是玩起了失蹤。把我所有的聯繫方式通通拉黑。
不過好在當時借款的時候寫有借條和身份證複印件一張。當時心裡很生氣。甚至按照他身份證上的地址跑到了他老家,也沒有找到人。
後來去法院起訴,從起訴到判決再到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始終沒有如願。
不過在起訴的時候,我向法院申請了年利率24%。法院也給予了支持。在法院下達判決書上,也明確寫有如無按期歸還將支付,付利息1.7/10000。
雖然說在進入強制執行階段的兩三年裡,都沒有被執行人的下落。也沒有查到被執行人的財產。
可就在今年的4月份,法院對他進行了布控。也正是這次故宮在他開車經過檢查站的時候,被交警查獲並移送到法院的執行局。
當他戴著手銬,在執行局要求我少算一點利息的時候。我彷彿為這場官司做出來的努力。和受的委屈,一下子得到了解脫。
不怕借款人跑。就怕借款人實在沒錢。也沒有能力償還債務。
異鄉超哥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之後也在參與執行。你這個問題特別具有代表性,也是很多原告密切關注的問題,接下來我會根據執行經驗,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為您支招,希望對您有益。
當你的案子判決書已經下來的那一天開始,你就需要經常聯繫承辦法官,詢問案件的生效時間。並不是說你拿到了判決,判決就生效了,因為被告還有上訴期,或者被告是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的,還得等公告期過了案件才會生效。待案件生效後,被告一直沒有還款,你就需要申請執行了。申請執行你需要自己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網上模版都有,你只需改改就行。然後去找你的案件的主審法官去開一份該的生效證明和移送執行函,帶著這三個東西去法院的執行局的立案庭,找到立案窗口,將這三份文書遞交給工作人員。恭喜您,你的立案執行完畢。
立案完畢之後,你需要做的就是等待執行局電話了,因為案件流轉需要時間,一般都是一週左右才到執行局。當執行法官接到該案件時,他首先會聯繫你詢問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什麼的,那個時候你感覺他有啥財產你就儘可能的提供,哪怕模稜兩可的不確定是否是被執行人的財產的話也說一下,因為執行法官會去核實信息的。接下來執行法官會向被執行人送達文書,一般就是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意思就是通知他法院要對你進行執行,你需要提供財產,給你一定期限去履行還款義務,否則拘留。到期後假如還款了或者和解了,案子就結了,假如還是沒有還,十五天的拘留是沒跑了,還有相應的罰款。也算是先期懲戒了一下他吧。接下來執行工作的重點開始了,執行法官通過銀行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開戶情況,發現某張卡里有錢,會採取及時凍結措施,如果數額還可以,他會聯繫你提交你的銀行卡及身份證複印件,並且讓你籤一個賬戶確認書,意思就是會把這筆凍結的錢打入你的賬戶。假如查來查去還是沒財產,執行局就會開始去查他的車輛及房屋情況了,若發現某車是他的名下,會去車管所做手續扣押,禁止轉讓買賣。現在的唯一住房也是可以執行的了,所以老賴的住房如果不是農村宅基地都是可以執行的。如果發現他有公積金,公積金存款也一樣劃撥。補充一點,現在的執行領域已經滲透到支付寶以及微信了,有錢一樣會被凍結的。
採取一系列手段,被執行人還是沒有錢履行的話,你的案件就進入了終本,也就是暫停階段,但不意味著終結,如果你發現他今後某一時間有一筆財產,立即去執行局彙報,你的案子還是照常辦理。終本之後,被執行人會進入黑名單,關進小黑屋,列為失信人,也就是老賴了,法院會向他發送限制消費令,對其進行一系列限制。違反了照樣拘留。不僅他受到影響,他的子女也多少都會被牽連,也是一種迫使他履行債務的手段吧。
我是解憂君,經過我的解答,您是否清楚了你的問題呢。歡迎大家留言評論互動,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
法律解憂君
生效判決要求欠款人7日還錢,依法欠款人應當履行法院判決支付欠款,雙方債務了結。但是實踐當中一半以上的欠款人是不會在判決書指定的日期內還錢的。遇到這種情況,意味著欠款人把蓋有國徽的法院判決當兒戲,這是不允許的,為了保證法律的權威,使得判決能夠被履行,法院也規定了救濟途徑,即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那就是國家強制,他如果不還錢,只要有財產法院都可以執行,有錢的可以直接扣劃,有其它財產的可以拍賣變現。而且到這個階段,欠款人還有報告財產的義務,法院有采取措施的權力,不報告就可以進行拘留。轉移、隱匿財產等有財產不履行的,法院可以移送公安機關偵查,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老朱
借錢不還入重刑,借一萬判一年,借50以上判幾十年,不得減刑,看看還有沒有老賴
何花英2338
簡單明瞭的來說吧,一審法院如果判決七日還款證明這個案件你已經勝訴😄,但是記住還有十五天的上訴時間,被告很有可能在這十五天之內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要是這樣的話很有可能會二次開庭審理。如果對方沒有在上訴期內上訴的話,好了,你可以去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了。我說的夠簡單明瞭了吧😄,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交流,免費幫你解答、寫個文書。
個人見解,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法務簡介
這個問題實際是法院判決履行和執行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法院判決在某日內履行,逾期怎麼辦?
一般法院判決逾期履行,要加收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一般是從履行期最後一天開始計算,每日按萬分之1.75,計算利息。
第二個問題。如果敗訴方一直不履行怎麼辦?
勝訴方注意一定要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向一審法院執行局,或者和一審法院同級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逾期不申請,以後再申請,法院執行局也會受理,但是如果被執行人以逾期為由提出抗辯,法院可能裁定不予執行,這樣勝訴方可能永久失去強制執行的權利。
另外強制執行的逾期利息計算方法同上,執行費不需要預交,由被執行人承擔。
淮北日月升
如果欠款人7日內不還錢,我們需要到裁判法官處開具判決生效證明,之後拿著法院的判決書、生效證明、身份證原件、執行申請書(法院提供模板)就可以到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欠款人既然在判決生效後還不還錢可能已經做好了賴賬的打算。
所以在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時,除了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詢系統調查以及要求被執行人進行財產申報,作為申請執行人也需要儘量提交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因為欠款人很有可能已經將財產進行轉移,所以法院通過內部系統進行查詢時很有可能發現不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不需要很詳細,像是被執行人居住的房子有詳細的地址即可,車輛有車牌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