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間什麼情況按工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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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的規定,只有奮鬥在一線的醫護人員,不幸感染病毒才算工傷,其他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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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都可認定為工傷。2月24日,針對疫情防控期間關注較多的工傷認定問題,省人社廳就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七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還有三種情形可以視同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政策解讀還包括與工傷認定相關聯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等方面問題。參保人員和單位可登錄山西省人社廳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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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疫情期間什麼情況按工傷處理?

下面由我為大家分析一下:


什麼是工傷?哪些情形可以認定工傷?

工傷一般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傷害或職業病傷害。

工傷認定的關鍵: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二)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

我國目前對工傷認定的規定: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的意外傷害;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三)《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應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中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結合法律、法規規定具體分析

疫情期間什麼情況按工傷處理?

1、由於疫情特殊性,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衝在第一線,因此醫護人員因履行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應當認定為工傷。這是出於黨和國家對醫護工作人員的關心,應當屬於法律例外的情形。

2、至於在疫情期間,能否構成工傷,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對工傷認定的規定。

工傷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1、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3、工傷勞動者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需要支付護理費;

4、工傷勞動者已經評定傷殘等級,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還有可能分別情形,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以上內容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疫情期間工傷保險類政策已經公佈!來看看這份問答指南,一步解決目前你的需求

  工傷保險類

  1、醫護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能否認定工傷?

  答:根據市人社部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處理意見》,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認定為工傷。受用人單位指派在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抗擊疫情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視同為工傷。疫情防控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包括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發生的其他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情形),統一由用人單位或相關部門通過工傷認定網辦系統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及材料。暫不具備網辦條件的新城區可通過指定郵箱接受掃描上傳的認定申請資料。疫情防控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簡化為工傷認定申請書、醫療診斷證明及病歷資料,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

  2、其它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在疫情防控期間可以正常受理嗎?

  答:根據市人社部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處理意見》,非疫情防控人員可由用人單位通過工傷認定網辦系統代職工或近親屬提出申請,在工傷認定申請書中註明個人申請並由職工本人或近親屬簽字。如職工或近親屬仍要求以個人名義申請的,可通過指定郵箱接受掃描上傳的認定申請資料,指導申報並予以受理,或建議其延期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仍按原規定執行,疫情防控期間暫不收取紙質申請材料。疫情防控期間,各類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時間予以延長,延長時間不計入法定申請時限。因疫情特殊及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按規定中止公告、審核、送達等程序環節,認定時限相應延長,中止時間不計入法定認定時限。

  3、用人單位如何通過網辦系統申請工傷認定?

  答:工傷認定申請端點登錄操作指引: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主界面武漢市特色服務--(法人)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法人用戶登錄—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密碼--工傷認定申請模塊。

  


水鍋鍋鍋鍋


疫情期間屬於工傷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工傷認定的標準跟有沒有疫情,這兩者並無直接的關係,不過,在防疫這個特殊階段,如果因為有些人不配合防疫工作,甚至暴力毆打工作人員的,工作人員因此而受傷的這應當屬於工傷。一線的醫務人員,在工作崗位上感染疾病的也屬於工傷。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一、疫情期間,哪些情況屬於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二、工傷認定處理程序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社會保障部門,並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如事故是屬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傷害的,須在事故發生後向交警部門或公安部門申報。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由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認定的標準跟有沒有疫情,這兩者並無直接的關係,不過,在防疫這個特殊階段,如果因為有些人不配合防疫工作,甚至暴力毆打工作人員的,工作人員因此而受傷的這肯定也屬於工傷。一線的醫務人員,病倒累倒在工作崗位上的都是工傷。


S奮鬥的年輕人S


首先,關於被傳染的,目前是醫生和相關工作人員受傳染的,才是工傷。

第二,其他人發病都不屬於工傷。

第三,如果繳了社保,可以在醫保範圍內部分報銷。

最後,提醒各位,生命誠可貴,小心駛得萬年船,各位帥哥美女,把你的小口罩戴好。

我是勞動法律師,兼職勞動仲裁員,平均一年審理一百多個勞動案件,希望能幫到你。另外,請求大家關注我,謝謝了!!!


晉科律師談法


國家已經明確規定了,一線醫務人員或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才算工傷,企業復工感染新冠肺炎,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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