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間遭遇單方面合同變更,被待崗如何處理?

蜜瓜醬


若是簽署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公司有權利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內容或崗位的話,那麼應由公司舉證證明,該將員工調崗是有著充分的合理性,若公司不能舉證,屬於違法。

要知道,簽署的《勞動合同》一般都會有條款規定工作內容,其中包括了員工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工作範圍等等。所以公司是沒有辦法隨意將員工調到不同崗位的。如果公司真的因為疫情需要將員工調崗,那麼公司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得到員工同意後才能對員工進行調崗。若是員工不同意調崗,那公司沒有權利單方面將員工調崗,否則就是違法。

所以如果公司單方面將員工調崗的話,員工有權利拒絕公司,並繼續履行原有的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公司要對員工進行不合理調崗,員工只需要拒絕就可以了,若是公司以員工曠工為由將其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只需拿著原有的勞動合同去申請勞動仲裁即可,這種情形公司必敗無疑。[耶][可愛][呲牙]


王吉坤律師


不會,因為我是國有銀行老員工。若真遭遇單方面解除合同,我會拿出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維護自身的利益。



襄陽俏胖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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