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還記得去年糧油批發市場門口的那起殺人案嗎?昨日法院啟用“雲間法庭”開庭審理

去年6月25日,市區糧油批發市場門口發生一起殺人案,丈夫將妻子頭部狠狠地往地上砸了二十幾下,導致妻子顱骨損傷嚴重,最終搶救無效死亡。昨日上午9點,這起案件在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內線上開庭審理。

據瞭解,毛某鋒於2019年3月與被害人楊某英登記結婚,婚後三個月雙方因拆遷利益歸屬產生矛盾導致離婚訴訟。6月22日,毛某鋒因與楊某英長期爭吵,承受不住壓力後於水閣南城綠都小區附近割腕自殺,先後被送往溫州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南山法朝醫院住院治療。

6月25日,毛某鋒出院後,與楊某英及其母親和二姐坐公交車到蓮都區城北小學對面站點下車。當晚6點44分許,毛某鋒與楊某英步行至糧油批發市場與皓庭酒店附近的人行道上時,二人再次發生了爭吵。因言語刺激,毛某鋒將楊某英撲倒在路邊臺階處,抓住楊某英頭髮將其頭部往臺階上撞擊了十幾次,被現場群眾拉開後,毛某鋒又多次抓住楊某英的頭髮,將楊某英的頭部往地上撞擊,並用腳踹楊某英頭部,直至被群眾和趕到的民警控制抓獲。

楊某英因嚴重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檢察機關認為,毛某鋒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他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法醫精神病鑑定,毛某鋒伴有精神病症狀的抑鬱症,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庭審中,毛某鋒對自己當初的行為後悔不迭,回憶起當時的情形,他說:“我當時暈乎乎的,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下,只是很氣憤,控制不住自己。”在庭上,對於楊某英的家屬,他哽咽著說:“真的對不起,我會盡可能補償你們,也許我擁有的不多,但我願意把我所有的東西都給你們。”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麗水中院啟用互聯網“雲間法庭”,實現六方“零接觸”開庭。公訴人在辦公室,被告人在看守所,辯護律師、原告人及代理律師在律師事務所均通過互聯網“雲間法庭”參與庭審。鑑於案情重大,法院將擇期宣判。

(來源:處州晚報 記者 朱劍 通訊員 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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