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女員工陪領導參加飯局,因不願意給客戶敬酒被開除,該怎麼辦?

職入龍門


這好像是在說前幾年的事情吧。現在一般的單位不會這麼蠢了。而且客戶單位也不敢肆意妄為。現在的社會風氣比前幾年要好很多了。所以,別用過去式來說現在進行時了。現在的人也越來越聰明瞭,這種老套路已經吃不開了。


大主988


在工作中,我也需要應酬,而且我的酒量還行,領導經常帶著我出去應酬。有一次,某公司的年會上,我們部門一行人去出席,期間,有不少客戶走到我們桌給我們領導敬酒。


領導給客戶介紹了我們團隊的成員,其中,整個部門就只有我是女的。剛好,我就坐在領導旁邊,這個客戶來到舉起酒杯,跟領導說了一堆客氣的話。領導示意我拿起酒杯敬客戶一杯。


我也沒多想,直接站起來跟客戶碰了杯,說了一些客氣的話“多多指教”、“多謝關照”“生意興隆”。然後,這個客戶帶著一些酒意,意猶未盡的想跟我繼續碰杯,勢要喝三杯的樣子。


此時,我有些不情願了,再喝下去,恐怕我真的會醉倒,那個烈酒喝得太急是很容易上頭的。於是領導看出我的表情,他馬上示意其他男同事去給我擋酒。經過同事們的解圍,這個客戶最後也害怕喝醉,就藉口走開了。


我的領導不會是因為我跟客戶喝不盡興而生氣,反而會處處維護我們女同事。對於酒局這家事,我是有少許心得的,不妨給大家說說看。


1、飯局上,互相敬酒是一種禮貌。你敬我一杯,我敬你一杯,禮尚往來,是職場的酒局社交。因此,當領導示意你去敬酒時,也就是給客戶尊重的表現。這時候,即使你不會喝酒,你也可以拿著茶杯去敬,說明自己酒精過敏,或者身體不適暫時不方便喝酒,只能以茶代酒表示心意。


記得在我懷孕8個月的時候,公司年會上,領導帶著整個部門一起去敬酒,部門的同事齊刷刷地拿著酒杯跟著領導,領導回頭一看,看到我還坐在席上,雖然大腹便便不方便,但他還是示意我也拿著茶杯給大領導敬酒吧。於是,我困難地站起來,拿起茶杯,跟著大夥兒一起給大領導碰杯,以表感激他的幫助之恩。


2、因此不敬酒而開除你,這件事並不是那麼簡單。可能這件事只是導火線,真正要辭退你的,可能是另外一些原因。因為不可能一個領導會因為下屬不敬酒而生氣辭退的。題主你可以回顧一下自己日常的工作態度和方式,有沒有出大差錯。


3、通過這件事,看看自己是否適合銷售這個崗位。因為銷售是需要跟客戶打交道的,經常參加酒局是避免不了的,而會喝的人更吃香。在我們中國獨特的國情上,酒局能成就很多生意,做銷售員的基本本領是:會說會喝。如果領導因你不敬酒,不喝酒而辭退你,可能會認為你不適合應酬,悶葫蘆一個,也就是無法更好地跟客戶打交道,自然業績就不會好,為了部門的整體業績,領導會考慮剔除你在外。而在這件事上,你也應該清楚知道自己到底適不適合應酬,適不適合做銷售業務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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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仔的職場之路


對職場喝酒這個經歷,我真是領悟深刻。我大學畢業考取公務員,到一個鄉里做行政秘書。當時鄉鎮接待任務很重的,基本上每個星期都有各個單位下來檢查佈置各項工作。

做為政府秘書的我自然是要作陪,我也喝,但是從來不多,因為我是秘書,要做服務工作,比如簽單,來檢查領導有什麼需要,要安排好,所以也不會有人要求我喝多少,意思一下即可。

有次晚上10點了領導還叫出去陪,因為來得單位有女性領導,晚上應酬活動要有個女性陪同較好。

不過總得來說行政部門喝酒,一般都不太會強迫,尤其是小員工,都是領導之間互喝的較多。

之後調回市裡,反而沒有太多需要喝酒的情況了。

從公務員單位出來後,到企業我也很少喝酒,也從沒遇到被逼喝酒的情況。我覺得如果一個女的在企業被逼喝酒,這個是踩了我的底線,是不可能再繼續在這種公司繼續工作的。要靠女員工喝酒來發展業務,這種企業能做多大?有聽過馬雲,任正非逼女員工喝酒的消息嗎?

這種公司別說開除,我直接就不幹了。

而且我覺得自己有能力,領導也不敢逼你喝酒。《歡樂頌》裡的安迪你覺得會有人敢逼她喝酒嗎?

職場裡自己要確定自己的底線,哪怕這個人是領導,自己的底線領導也不可以踩,這樣別人也不敢輕易越你底線,要有自己的性格和脾氣。性格好,不代表可以隨便欺負。

所以這種公司也不值得待,換一家就好。被辭退記得拿到補償金,不能白走。


奈奈姐姐


這樣的情況在現在職場還是比較多的,可能沒到辭職的地步,但領導肯定是很不滿意的。


我上一家公司,有個同事總是被領導帶去應酬,剛開始喝的不多還能接受,後來每次領導要求越來越過分,同事不能忍受,就拒絕了,結果領導很不滿意,在後來的工作中就故意為難同事。


比如把她手裡的資源分給新人,或者變著法的剋扣提成。後來那位同事實在忍不了就辭職了。


這樣的情況在現在職場還是很常見的,那麼到底怎樣做才能避免在今後的工作中因為此類原因被“炒魷魚”?


第一,選擇合適的工作方向,從事外聯銷售工作很難避免飯局應酬的情況。


不同行業所需要的交際能力也不一樣,諸如銷售這一類的工作,成功之要點莫過於人脈。


從事這類工作的員工受老闆邀約參加飯局,無疑是老闆重視你存在的現象,想要通過飯局讓你儘可能多的接觸客戶群體,這個時候你以各種理由拒絕老闆讓你敬酒的安排就等於駁老闆面子。


職場中,酒桌談生意的情況屢見不鮮,敬酒也是一種成年人的社交禮儀,如果真有特殊原因不能飲酒,切忌扭捏作態,否則難免會讓老闆和客戶認為你在欲拒還迎。


第二,加強自身專業素養,成為無法讓老闆開除的人物。


職場女性要想不受困於性別帶來的煩惱,就要努力的成為公司的中流砥柱,做到讓老闆也離不開你,成為一個有目標的高效員工。


始終保持你所達到的任務完成度永遠超過老闆對你的預期,在這個分秒必爭的時代,有計劃地完成每一項任務,做一個時刻都能給老闆驚喜的人。


第三,入職時簽訂勞動合同,敬酒不屬於工作範疇,即便被辭退也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能力做到前兩個點,就要未雨綢繆的給最壞的結果做好長遠打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第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若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將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這種保障行為適用於不同工作環境的員工,簽訂入職合同時應格外注意除用人單位實際情況以外的以下兩點:(1)勞動合同終止條件;(2)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如果入職伊始即按照嚴格的法律規定簽署了條例明確的勞動合同,必能有效的避免領導以各種奇葩的緣由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職場上的每一個謹慎的選擇都會使你向更好的方向發展,女性在職場中保護自己固然是好,但要想同時做到更加圓滑的考量絕非易事。


時小慢


多年前,我也是從技術部門調到銷售部門工作,也是經常參加各種應酬、各種飯局,這個可能是很多從事銷售工作必須要面對的事。

我也是酒量不高,不過我一開始就跟大家說明了,請大家諒解。大家喝白酒我就弄一瓶啤酒作陪,大家都喝啤酒我就喝飲料作陪。該敬酒的時候還是要敬的,這是一種態度。酒桌上如果抱著一種旁觀者清的態度,那會顯得格格不入,影響大家的情緒。多次拒絕領導那會讓領導很沒有面子,隊伍不好帶了,自然是有人要離開。

題主本來就不善飲酒,又看不慣酒桌上的人生百態,可能不該答應調到這個需要喝酒的銷售部門吧。但是被開除是不合理的,為什麼不能換個部門工作呢?這不僅僅是冤枉,而是這個公司的領導做法不當。你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人保部門,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保障自己的名譽不受傷害,經濟上不要有損失。

至於這份工作,沒有必要再爭取了,離開了更好。


綺娜聊商業


剛調到銷售部門,被領導拉著參加各種陪客戶的飯局,領導幾次讓你敬酒,都拒絕了,領導很失望啊!本來對你期望很大,剛調過來,希望你在短期內有所表現,結果讓你吃個飯,把客戶都得罪了,領導認定你不能勝任銷售部的工作,讓你離開也很正常。

做銷售的人是免不了應酬的,這一點你應該非常清楚,至於席間怎麼敬酒,怎麼喝酒,怎麼擋酒就看你自己怎麼應對了。

一、你的堅持沒有錯

中國人喜歡在飯桌上談生意,年尾歲末的應酬更多,就連警察叔叔也聞味出動了,我最近晚上下班回家總能遇到警察叔叔查酒駕,為了人民的安全,警察叔叔費心了!

做銷售不容易,女孩子做銷售就更不容易。

從題主說的情況來看,你既不想喝酒,又沒有任何應對的辦法,反正為了自己的身體,你堅持不喝就對了。

你的堅持沒有錯,總不能為了一份工作把命都搭上吧,丟了一份工作而已,至少你保護好自己的身體了,東家不打可以打西家,沒必要吊死在一棵樹上。

只是你的堅持讓領導無語。

二、你的表現領導接受不了

大魚覺得你的領導算是照顧你的,他讓你敬酒不算過份。

1、領導沒有讓你陪客戶喝酒

如果是非常重要的客戶聚餐,有的領導聚餐之前就會交待員工,晚上要讓XX客戶吃好,喝好,不能讓客戶掃興。

餐前你的領導並沒有給你做任何指示,人到就好。

2、領導只是讓給客戶敬酒

應酬吃飯喝酒,如果少了敬酒這個環節,根本就是冷場,你想一下,大家都坐在那不斷地吃,吃完回家,還談什麼生意,話題都沒辦法打開。

領導讓你給客戶敬酒,也是一種禮貌,如果公司只有你和領導出席,總不能領導在那不停地說,不停地喝,敲邊鼓,而你根本無動於衷,那領導真要累死了。

3、讓你敬酒而已,又不是一定要乾杯

讓你敬酒,就是藉此機會打開話題,和客戶熟悉起來,現場發揮就看你自己的智慧了,你不一定喝了那杯酒,可以淺嘗即止,一般男的也不會和女人計較。

結果你的表現真的令領導很失望,除了拒絕敬酒外,就是吃飯,吃完飯回家,應酬的目的根本沒有達到,領導非常生氣,第二天領導就把你開除了也在可以理解。

三、在職場上,要學會應酬

在職場上,無論男女,都會遇到應酬,學會一些應酬手段,才能在職場生存。

1、酒桌上的禮儀一定要會

比如,座位該怎麼坐。座位有高低之分,不能亂坐。

比如,敬酒時假如你是晚輩酒杯要在長輩的酒杯5/1處碰杯,你是長輩你的酒杯就要高過晚輩。酒滿敬人,茶滿欺人(在中國)

比如,有外國人參加,一定要先了解他們的酒桌文化,每個國家的文化不一樣,職位越高的人尤其要注意,不能失禮於人。

……

2、喝酒小技巧

酒量不好的人,酒喝不了太多,那你可以摻假,餐前給服務員紅包,讓她倒酒的時候把白酒換成水,自己倒別人會懷疑,服務員倒客人沒話說。

不想喝太多,藉故打電話,抽菸,上廁所出去轉一圈再回來,拖時間。

分散注意力,唱個歌,講個笑話,不要總端著杯子。

……

方法很多,自己看著辦。

3、掌握分寸

應酬最好不要喝醉,自己底線在哪裡自己清楚,不要貪杯,否則喝醉了醜態百出。

結語:大魚覺得無論做什麼工作女孩子一定保護好自己。因為如果我們自己都不保護好自己,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人保護我們了。

工作有千百種,不適合自己的就不要堅持,"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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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魚愛吃小橙子


看到在題主的問題,下方已經有很多相關的回答,然而看到一些回答完全是在誤導,甚至搬出一套似是而非的“歪道理”。

在這裡我對一些損害自身健康的建議表示反對,客觀地給出關於現狀的一些見解與思考,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與方法,希望對題主有所助益,幫助題主更好地走出被開除的陰霾。

一、損害健康不可取

在回答題主的一些回答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不負責任的回答,置題主的身體安全不顧,錯誤地表示“灌出胃出血也無妨”的態度。

寫在一切之前,身體安全永遠是第一位,損害健康不可取。無論在職場內外,最重要的永遠都是自己的身體健康,任何無法損害自身健康的行為都是不負責任的。喝酒都會傷身,對皮膚、神經、肝臟、腸胃以及心臟都有著不同程度的損害,題主所述的飲酒導致胃粘膜撕裂、“灌出胃出血”完全是有可能的。

我那嗜好喝酒的老同學便是仗著自己酒量好,硬是拼到胃出血,卻沒能在醫生指導下及時進行相應的治療,沒能保守治療至痊癒,最好整到簽字手術的地步,實是令人扼腕。

這位老同學事後反省過,對我語重心長地說“即便是自己喝我都能喝出事,職場上更是沒有任何一個酒局值得你往死裡喝。”尤其是銷售崗位,常年都是難以離開酒桌,為了業績職場人士也是會把自己的生命和身體作為代價,盡力地去喝上一遭,談妥項目對企業而言便是成了一單,也會給自己帶來不小的收益。

然而,事實並非盡是如此,在談到關鍵事項時,一些客戶無論是有多醉,都會把緊口風。職場上最重要的就是自己,自己的身體喝壞了,一定都是權衡之下得不償失的。

二、職場酒場難分割

在我國職場的情形下,職場酒場難分割,有人曾將酒場比作“職場的第二個戰場”,認為酒是溝通的渠道和橋樑,其實個人認為很是貼切。

剛進入職場時,我也是從銷售開始做起,要想做好銷售便離不開酒,這是職場的鐵律。所幸的是,我的酒量還不差,處於中上的範疇,從小跟著家長在各種酒局混跡,各種禮節其實也都通透知曉;然而與我一起入職的一名女同事並沒那麼幸運了,而且因為是女生,因此很難適應酒桌文化。當時的我,如果是能給她擋酒也是盡力幫她喝了,她對此也頗為感激,但一直覺得不好意思。

一次我喝了不少酒,然後和她一起等代駕抵達,她向我問過自己之後應該怎麼辦,畢竟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

在銷售的酒局上,若是不能沾酒,那麼在應酬商談中我們就很難牢牢地掌握主動權,業績也必然會受影響。知曉她的酒量是真不行,我告知她在銷售崗待一段時間後,最好還是另尋出路,去其他無需沾酒的崗位比較好。

酒者重禮,但酒並非通向成功的必備之物。試想,如果喝酒多就能拿到訂單的話,那麼那些嗜酒如命的酒徒就將組成職場金字塔的最頂端,世界五百強的企業便會成為酒徒的集合,因此單純的飲酒並非是走向成功的道路。

三、重整旗鼓再出發

其實題中的領導只是要求去敬酒,並沒有把員工“賣”在酒桌上的意圖,敬酒強調的是這一個“敬”字,根本上最重要的就是禮節,在這個層面上看,你確實存在失禮之實。

然而,無論最後單子成沒成,其實你的失禮之舉不會有決定性理想,領導是沒有任何緣由將失誤可以歸咎於你的。即便是必須要有懲處,其實“開除”顯然十分不妥當。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這種情形下公司需要根據上一年度平均乘以實際工作年限,即2N賠償金進行賠付。如果工齡未滿半年,按半年計算;滿半年,按一年計算。不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需要在2N賠償金的標準上,在補加一個月的工資。

上述的這些都是你的權益,是你在遭受不公對待後應得的,不要畏懼領導的權威,而要盡力去獲得自己的收益。而在之後漫長的職場路上,如果沒法避免飲酒,也可以儘可能多地學習酒桌上的技巧,千萬不能讓自己受到傷害。

正如上文所述,傷了身體最後肯定是得不償失的,一個女生更是要在職場中照顧好自己。

最好的方法便是調整好心態,重整旗鼓再出發,爭取能夠不在銷售崗之類需要大量酒場的崗位工作。在這些無需沾染酒精的崗位上,也往往能夠更健康持續的工作下去,在工作生活中收穫自我價值的體驗。

酒是一種神奇的飲料,能夠帶給我們突破客戶心防的機會,進而促成項目與訂單的獲得。然而,題中的員工受到了如此的對待,顯然便是有些過分了,既然已經被開除,那麼便不要讓它繼續影響你的職場生涯,


老夏分析師


顯然因為員工不給客戶敬酒,就把員工直接開除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違法的。像你這種情況,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是要給你進行經濟賠償的,具體標準是,上一年度平均公司乘以實際工作年限,即2N賠償金。如果工齡未滿半年,按半年計算;滿半年,按一年計算。不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需要在2N賠償金的標準上,在補加一個月的工資。

說完了你的合法權益,接下來也對這種情況進行分析分析,看看到底孰是孰非。

1.領導帶女性員工陪客戶吃飯喝酒正常不?

俗話說:“女人也是半邊天。”職場上如果沒有女性的存在,確實會失去很多的活力。在某些工作上,女性要比男性更佔優勢。比如,女性的親和力相比男性更好。

在如今競爭日益激烈的商場,女性在某種程度上,發揮著無可比擬的作用。領導帶女性員工陪客戶吃飯喝酒,只要沒有其他非分之想,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現在的商業酒桌文化確實有很多的不合理之處,正如題主所說的:“客戶酒桌上的醜態實在令人不舒服,一副不把對方灌倒不簽單的派頭,實在令人討厭!”這種態度確實令人討厭,可以說是一種商業酒桌文化的糟粕!

希望合作商之間能夠學學南方人做生意,在茶樓喝喝茶,越喝越清醒,然後雙方在一種冷靜客觀的狀態下籤訂合同。通過喝酒籤合同,多半是在酒精的麻醉下,精神極度麻痺的情況下籤訂的,不太利於商業合作。

2.在領導帶你陪客戶吃飯喝酒前,有沒有跟領導溝通過?

陪領導參加飯局,因不願意給客戶敬酒,被領導開除。既然你不願意看客戶的醜態,也不願意給客戶敬酒,害怕被客戶灌得的胃出血。針對這個問題,不知道在領導帶你陪客戶吃飯喝酒前,你有沒有跟領導溝通過?

如果在陪客戶吃飯喝酒前,認真仔細的將自己的想法和難處跟領導溝通一番,估計最終的情況也不會是這樣。

我在純銷售的行業也待過幾年的時間,那時候是天天的跟著老闆陪客戶吃飯喝酒。但是老闆不能喝酒,我就替老闆擋酒。後來,我由於要準備生小孩子,就給老闆說明了一下。老闆也是個明白人,之後帶我出去就沒有讓我再喝酒,一旦遇到客戶敬酒,老闆都會讓其他人幫我擋著,對客戶笑著說:“我們家小張正在孕育小孩,不能喝酒啊!”說完,客戶也都是哈哈一笑而過,並沒有什麼。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自己不願意喝酒的話,就提前給領導說說。我相信,領導都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不可能一口就回絕的。

3.當著客戶面,幾次拒絕給客戶敬酒,合不合理?對不對?

之前沒有給領導特意的說明過,在飯桌上,領導讓你給客戶敬酒,你已經不止一次的當著客戶面直接拒絕。就算你覺得客戶醜態百出,但是,這對於客戶和領導雙方來說,面子上都過不去,很是讓對方下不了臺面。

可能就是因為你當場拒絕給客戶敬酒,導致失去了與客戶簽單的機會,回去之後,領導一氣之下將你開除,在情理上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完全能夠說得過去。

所以,當著客戶面,幾次拒絕給客戶敬酒,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對。

最後,給你幾點建議,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如果不能適應銷售中與客戶吃飯喝酒的場面,最好是能夠找到一家不需要經常通過與客戶吃飯喝酒簽單的公司。
2.如果在工作中,有一些讓自己感覺不適的場面,在不影響大局的情況下,可以提前向領導說明,取得領導的理解。
3.以後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要拿出自己的情商和理智,不要當著眾人面,讓其他人下不了臺階。

【總結】:

職場中,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有利害關係之分。如果自己看不慣,也不願意去做工作中的某些事情,可以提前跟領導溝通一下,如果領導對此沒有異議,你就可以不用去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如果領導對此不同意,非得要讓你這麼幹,那麼,你大不了可以選擇辭職不幹。切不可當場駁別人的情面,讓大家難堪。


職同心合


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

我看了一些評論,有些人說作為一個銷售,應該拿出氣勢,所謂喝得胃出血也在所不辭。這種言論,簡直就是胡言亂語。

銷售需要的職業素養是你的口才,誠心,智慧,和你的產品。而不是靠你逢場作戲,拼酒。這種行為才是最低端最無能的表現。

如果一個客戶非要看你拼酒,非要通過一些過分的舉動,尤其是對女性“揩油”的行為來滿足你的簽約,那麼這樣的客戶不要也罷。

下面我們說說什麼樣的銷售才是合格的銷售。

第一點 專業知識要過硬

如今社會,關係性銷售不再是唯一途徑,專業性銷售愈發成為簽單的關鍵。所以,銷售首先要成為產品專家,產品參數、工藝流程、應用場景等都得能說出幾分。

第二點 社會經驗要豐富

人在江湖上行走,要懂得江湖的規矩,知道江湖的忌諱。至少,要找得到客戶喜歡的話題,不要求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至少也應該對各種話題都瞭解一些,才能投其所好,與客戶打成一片。

第三點 堅守底線

社會很複雜,千奇百怪的客戶更會讓你不知所措。所以一定要堅持原則,不能主動或者被動走上錯誤道路。尤其是女銷售,更要時時注意保護自己。

下面說說這個領導

第一點 要尊重自己的下屬

新人到崗沒幾天,就帶著去參加各種飯局,是沒人可帶還是貪圖人家長得漂亮?人家明明已經拒絕過敬酒,還一門心思地逼著下屬敬,這樣的事情,也只有沒情商的人能做的出來了。

第二點 要知人善任

一名好的領導一定要一身正氣。帶剛到港的女下屬參加酒局,這不是明顯讓女下屬難堪嘛,即便你一定要帶女下屬,至少也要找一名酒量好、放得開、能掌控局勢的。

第三點 要有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是你的銷售人員能喝多少酒,而是要讓你的客戶離不開你的產品或服務,讓你的銷售人員有尊嚴的做業務才是你的價值所在。

希望以上會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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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小mi


【職場筆桿子創業】獨特觀點:女員工陪領導參加飯局,不願意給客戶敬酒就被開除,拋開法律條款 ,領導和員工的“上下級”關係,似乎在這裡演變成為了“附屬物”的關係,領導儼然將女員工作為了自己的“私人物品”,可以隨意拿來使用,不分場合、事情,不考慮女員工的感受,似乎“簽單”成為了比員工的“尊嚴”、“健康”還要重要的東西。

關於題主的處境,先要釐清五個問題:(1)員工和領導的關係。先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制度文化健全的企業,還是一種“合作關係”,當然不是一種“附屬物”關係。(2)工作性質和範圍。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中有無明確規定,員工的崗位性質和工作範圍都是什麼?(3)工作界限能否劃清的問題。縱然題主是銷售部,陪客戶吃飯,貌似也是工作的延伸,因為很多簽單都是在飯桌上解決的,似乎已成職場規矩。(4)員工自主意願。員工和企業,是一種合同僱傭關係,領導安排員工工作,如果超出工作範疇,企業就要徵求員工的意見;(5)開除員工不能隨意。員工如果不服從企業的安排,尤其是工作範疇之外的事情,企業能否無條件開除員工,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職場“銷售崗”,可以說是職場“百花筒”崗位,這個崗位的員工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職場百態,“飯桌”是這個職場崗位的舞臺,超過八成的“簽單”都是在飯桌上完成任務指標的。銷售崗上的女員工,在飯桌上往往是被“盯緊”的目標,不僅被公司的“領導”盯著,而且還被“客戶”盯著,似乎沒有女員工的飯場,就好像沒有樂趣,銷售單子似乎就難以簽到手。所以,銷售女員工在職場中,十分不易。既要照顧到領導的情緒,還要完成工作任務,更要在飯桌上陪好客戶,順利簽單,完成業績,給領導一個交代,才算達成目標。

我將圍繞“女員工陪領導參加飯局,因為不願給客戶敬酒就被開除”的職場問題進行闡述,我將著重從員工和領導的關係、員工的工作性質與範圍、員工與企業的工作界限、員工的自主意願以及企業開除員工的條件五方面進行系統論述,下面的回答可以作為類似職場問題的標準教材來使用和參考:

一、銷售崗的女員工:難!

題主作為一名女員工,剛被調到銷售部就被領導拉著參加各種陪客戶的飯局,是不是從中可以推測出:如果不是女員工的請求,女員工被公司調到銷售部的動機是不是就是為了陪客戶!

要知道,銷售崗需要的員工都是綜合性人才,不僅要懂業務,要熟悉市場,要能夠經營忍耐,還要善於察言觀色,關鍵是能夠在飯桌上陪好客戶,這是銷售崗員工的基本技能。

女員工在飯桌上,不情願的背後有五種畫面難以應對:

(1)客戶酒桌上的“醜態”,似乎灌不倒就欠不下單,讓女員工感到反感;

(2)女員工通常不會飲酒,縱然會喝一點,酒量也很小,根本應付不了這個場面,這讓女員工有些為難;

(3)女員工酒量不行,領導硬要其敬酒,如果被客戶“死纏亂打”,喝出胃出血不是沒有可能,健康問題讓女員工有些膽怯;

(4)領導拉著女員工到飯桌上,這個場合是不是屬於工作範圍,這讓女員工有點懷疑和牴觸;

(5)不按照領導的意思敬酒,結果第二天就要遭到開除,公司的這種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女員工覺得自己可以維權。

二、“好冤枉”的女員工:維權依據

題主作為女員工,覺得自己“好冤枉”,事實確實如此。

按照我說,“冤枉”帶有一種弱者的語氣,事實上企業確實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女員工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維權之前,女員工先要弄清以下三個問題:

(1)陪客戶吃飯簽單,屬不屬於工作範疇?

(2)酒量很小卻被領導硬逼敬酒,有沒有帶有強迫性質?

(3)員工沒敬酒就被企業開除,是不是違法了勞動法規?

下面,我就逐一對以上三個問題進行回答和闡述:

1、陪客戶吃飯簽單屬不屬於工作範疇,依《勞動合同》而定。

實際職場中,銷售崗的工作範疇,基本都延伸到了“飯桌”上。因為在飯桌上,對客戶的表現如何,直接決定了公司能否“簽單”成功。

所以,銷售崗的員工,不僅在內心默認,而且也形成了職場規則,即陪客戶吃飯也屬於工作的一部分,這是“現實依據”!

從“法理依據”上來看,《勞動合同法》中對這個問題也進行了明確:如果企業和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其中就有條款專門對工作範圍進行了界定和說明,那麼根據合同條款判斷就可以了;假如合同條款中沒有對這個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則是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如果從“協商處理”四個字來看,再結合職場形成的默認規矩,似乎員工需要遵從企業的安排。

因此,為了防止上述問題再發生,員工在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時,尤其是銷售崗的員工,就需要專門針對這個崗位進行條款說明。

2、酒量小卻被領導硬逼喝酒,明顯帶有強迫性質

接著上述的問題,如果在“協商處理”的過程中,發現公司有違背員工意願、強迫員工從事某種行為的時候,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判定公司的行為是不合規的。也就是說,這種行為不屬於銷售崗的工作範疇。

3、員工沒有敬酒就被企業開除,這種行為明顯違法了《勞動合同法》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領導強迫員工從事工作範疇以外的事情,員工可以不服從。

但是,如果公司以此名義開除員工,員工可以提請勞動仲裁,申請賠償。

在這種情境中,企業是主動開除員工的,如果是員工因為領導的這種不合理的要求,不想繼續在公司幹下去,想主動離職的話,員工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可以理解解除自己與企業的勞動合同關係。

如果員工沒有受到企業以強迫、威脅的手段,讓員工從事一些不合理的行為時,員工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的方式,提出離職申請,這就算是解除了勞動合同;假如員工是在試用期內,則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

所以,領導的處理方式已經違法了相關法律法規,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消除“開除”的職場“汙點”

任何時候,都是“協調先行”,有理有據,擺在桌面上,就像一場談判,雙方都會根據形勢來決定自己的行為。

作為員工,既然清楚自己的“法理依據”,我建議還是先直接跟公司進行溝通,將法律條文逐條列出來,作為維權的依據,讓公司知曉其中的利害。

如果公司或領導,遲遲不肯為“開除”的行為進行消痕,或者改正,員工不能有“妥協”的思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實,維護權益的目的,還是為了消除“開除”的職場汙點,洗白自己,還一個職場清白,這是員工的內心索求。

因此,我的建議是:

(1)溝通先行,舉出有利條件,讓企業或領導看清有利局勢傾斜在哪邊;

(2)仲裁渠道,走正常的勞動法律程序,提前準備好相關實證資料,當然資料的準備要在溝通之前,確保自己不陷入被動局面;

(3)民事程序,相信一般員工都不會因為開除的事情走到這一步,但是為了維護名譽,或許有的員工也會毅然前行。

結尾

女員工剛調到銷售崗位就被領導拉去陪客戶喝酒簽單,因為反感這種醜態,也害怕自己酒量小而傷害身體,就拒絕了領導陪酒的要求,孰知第二天就被領導開除,這種行為已經違法了相關勞動法律法規。

作為員工,一定要釐清四個問題:(1)自己和企業的關係只是一種“僱傭關係”,並不是“附庸關係”,對於領導的無理要求,員工完全可以拒絕;(2)陪客戶吃飯喝酒,從法理上來講,並不屬於員工的工作範疇,員工有權不執行,只要勞動合同上並無明確對規定即可;(3)只要員工受到了領導的威脅、逼迫等,員工可以拒不理會;(4)企業無正當理由,不能隨意開除員工,否則就要按照相關條款,予以合理賠償。

所以,員工在維權過程中,就要明白三個問題:一是員工配客戶吃飯簽單,不屬於工作範疇;二是領導硬逼員工陪酒,已經違反了勞動法規;三是員工沒有敬酒就被開除,企業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條款。

對此,員工需要在以下三方面進行維權:首先,堅持“協調為先”的原則,很多時候能夠協調的,並不一定非要訴諸法律程序來解決;其次,堅持“仲裁渠道”的原則,只要員工提前準備齊全相關實證資料,在對己有利的舉證條件下,完全可以通過仲裁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再次,民事程序是無奈之下的選擇,可是現實中又不可能走到這一步,因為需要付出的心血和精力太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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