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要倒排工期、快马加鞭”!广州将启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立法

南都讯南都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州将尽快制定出台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通过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相关行为。

“要倒排工期、快马加鞭”

2月14日下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石奇珠主持召开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87次(扩大)会议暨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上透露,广州将调整今年立法计划,“抓紧制定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和传染病防治规定两个新增立法项目,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2月26日,石奇珠主持召开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88次(扩大)会议,会上,石奇珠强调,要积极主动履行人大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职能,全力抓好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要倒排工期、快马加鞭,抓紧制定出台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条例”,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法治保障。

通过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相关行为

党组会议结束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党支部作出具体安排,搜集整理全国、各省市人大关于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以及各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立法等资料,利用政务微信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

2月27日上午,召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专题研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立法工作。会上,支部集中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围绕重新制定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必要性、具体时机、内容等进行了研究讨论。

讨论认为,近年来,全球多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很多与滥杀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当前蔓延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再次为乱捕滥食野生动物敲响了警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做好推进广州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立法的相关工作。通过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相关行为,从源头上切断消费需求,降低来自野生动物的疫病传播风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省均将启动修法工作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此前曾经有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即1992年出台的《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后来在1997年、2012年、2015年进行过3次修正,至2019年1月被废止。

2月1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议通过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其中提出,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目前,2001年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处于有效期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也提出,尽快推动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相关决定,明确,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个人不得滥食野生动物。

2月24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也透露,1988年出台、经过了若干次修订与修正的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也将在今年进行修法。

采写:南都记者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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