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落實嚴防嚴控山東政採出臺方案規範“不見面”採購

疫情防控期間,對於確需到現場進行操作的項目,如何開展政府採購活動?如何做到“不見面、少接觸”,既保證項目有序進行,又做好疫情防控?

山東省政府採購中心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日前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採購活動實施方案,調整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方式,切實把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細。

對於確需實行採購的項目,由採購人書面提出啟動政府採購項目申請,中心安排人員開展采購工作。在啟動過程中,採購人儘量從網上聯繫相關工作,原則上不到中心辦公區來,而確需線下辦理的業務,如簽訂委託協議等採用郵寄方式處理。再由採購人根據項目特點和專業需求自行選擇評審專家,並於開標日當天截止時間之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評審專家名單書面交省採購中心工作人員。

那麼,在政府採購項目啟動後,專家已經確定,採購人、省採購中心都已經做好了準備後,如何實現充分競爭,讓供應商參與進來?

郵寄投標文件簽收上雙保險

“考慮受疫情影響造成的人員跨地域流動不便和異地人員來濟南需要按照相關要求隔離等限制因素,供應商授權代表可以不到現場,採取郵寄方式送達投標文件。”山東省政府採購中心交易一部副部長馬永超介紹到,供應商在招標(磋商)文件規定的接受投標(報價)時間、投標(報價)截止時間前,可以將投標(響應)文件實名郵遞送達至招標(磋商)文件註明的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而為了給供應商留足提交投標(響應)文件時間,採購公告發布之日至供應商投標(響應)截止時間應延長。

所有通過郵遞方式送達的文件均由公證處和採購中心項目負責人共同簽收。接收文件時,公證員對投標(響應)文件外包裝及密封情況分別進行確認,在校準北京時間後,對投標(響應)文件接收現場所有情況均拍照存檔。接收後,將同一個項目的投標(響應)文件放在一起,分包整理後統一保管。在更換公證員值班時,做好文件的清點和記錄工作,並分別在《投標文件保管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採購文件新增提醒條款承諾風險自擔

為了降低風險,實施方案要求在採購文件中增加提醒條款,提醒供應商將投標(響應)文件送交承運人時盡到合理的提醒和注意義務。包括:供應商應和承運人就權利義務進行充分溝通;供應商應按照承運人要求對已密封完畢的投標(響應)文件進行包裝;投標人應對承運人的承運義務進行充分的告知;投標人應積極追蹤投標文件的承運情況;因承運人原因導致投標文件未遞交成功的責任承擔等。

特殊環節提前預案做到有的放矢

對於涉及講標、演示、澄清、答疑、最後報價等特殊環節進行優化設計,保障項目順利開展。

在評審過程中如有需澄清、答疑的,評標(審)委員會將要求供應商在合理期限內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提交。澄清的內容打印成紙質文件由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公章,作成不可修改的PDF或jpg格式,以郵件方式傳送到規定的公用郵箱,郵件提取在評標(審)委員會監督下,由公證員統一按照規定的時間予以操作,整個過程均予以錄音錄像。

如果項目有講標或演示要求的,供應商應錄製相應視頻資料,並統一轉換成AVI格式文件後刻錄到不能重寫的cd或dvd光盤中,單獨密封,隨投標(響應)文件同時寄出,並在郵寄注意事項中註明包含有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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