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慈禧最終為何明白放棄權力對統治集團是好事?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十三日,光緒皇帝頒佈了一道名為《宣示預備立憲諭》的詔書。這道詔書裡赫然指出,“我國政令積久相仍,日處阽險,憂患迫切,非廣求智識,更訂法制,上無以承祖宗締造之心,下無以慰臣庶治平之望”,宣佈要“仿行憲政,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顯然,這道詔書在改革的激進程度上要遠遠超過8年前光緒皇帝頒佈的那道被稱為戊戌變法綱領性文件的《明定國是詔》。在那份詔書裡,光緒皇帝和維新派們不敢公然宣佈要“更訂法制”,對於君主立憲、政治改革更是隻字未提。是不是經過8年時間,光緒皇帝的思想更為解放,所以才能下決心立憲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這份《宣示預備立憲諭》反映的根本不是光緒皇帝的思想,而是慈禧太后的思想,在詔書的一開始對這一點就說得很清楚了——“朕欽奉慈禧皇太后懿旨”。

慈禧最終為何明白放棄權力對統治集團是好事?

那麼,像慈禧太后這樣一個以眷戀權位著稱的人,為什麼會想要立憲呢?這不是要主動放棄權力,自己革自己的命嗎?是不是清王朝已經無路可走、馬上就要滅亡了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此時八國聯軍侵華戰爭結束已經5年,國內並沒有大的戰亂。雖然革命黨人發動了一系列的起義,但其規模和影響都很有限,遠遠不能與半個世紀前的太平天國起義相提並論。因此,真要說清朝什麼時候就會滅亡,誰也不敢斷言。

既然還沒有到非交權不可的地步,那麼又是什麼因素讓當權者會主動考慮放棄權力呢?

就在宣佈預備立憲的前一年,1905年,清朝派出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湖南巡撫端方、山東布政使尚其亨、順天府丞李盛鐸等五大臣出洋考察美、德、俄、日、英、法等國憲政。經過半年多考察,五大臣回國向慈禧太后進行彙報,提出了立憲的建議,為慈禧所接受,因而直接導致了《宣示預備立憲諭》的頒佈,而在詔書中也提到了這一背景,“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國考察政治。現載澤等回國陳奏……各國之所以富強者,實由於實行憲法”。

在五大臣之首的載澤向慈禧太后提交的報告《奏請宣佈立憲密摺》中,載澤站在當權者的立場上,提出了立憲的三個好處,而從慈禧太后後來的行動來看,這三點顯然是說到了她的心坎上,以至於在詔書中都專門提到了載澤的名字。

慈禧最終為何明白放棄權力對統治集團是好事?

載澤提的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皇位永固”。載澤指出:“立憲之國,君主神聖不可侵犯,故於行政不負責任,由大臣代負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議會與之反對,或經議院彈劾,不過政府各大臣辭職,別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遷,君位萬世不改,大利一。”也就是說,對慈禧這個當權者而言,立憲讓她放棄的只是行政權,而她家的君位卻可以“萬世不改”,這正是她和平讓出行政權所可以換來的對價。假如清王朝硬挺到最後,一定要在刀槍上見分曉,這樣的對價可就拿不到了。

載澤的第二個理由是“外患漸輕”。他說:“今日外人之侮我,雖由我國勢之弱,亦由我政體之殊,故謂為專制,謂為半開化,而不以同等之國相待。一旦改行憲政,則鄙我者轉而敬我,將變其侵略之政策,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這一點是從融入國際社會的角度出發的,世界列強多是立憲的民主國家。清朝如果也能立憲,就不會再被當作國際社會中的另類和威脅因素,也不會再拿什麼專制、人權出來說事了。

載澤認為立憲的第三個好處是“內亂可弭”。他指出:“海濱洋界,會黨縱橫,甚者倡為革命之說。顧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則曰政體專務壓制,官皆民賊,吏盡貪人,民為魚肉,無以聊生,故從之者眾。今改行憲政,則世界所稱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極軌,彼雖欲造言而無詞可籍,欲倡亂而人不肯從,無事緝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這一點是針對革命黨來說的——你們不是要憲政嗎?我現在給你憲政,你還有什麼理由來造反啊?就算你還要造反,也師出無名,不會有多少人追隨你了。而且不僅僅是革命黨,以後所有那些仇官的、反政府的,都沒有理由來造太后和皇上的反了。因為太后和皇上已經“於行政不負責任”了,你們一肚子火儘管朝“政府各大臣”去發吧。以後再不會有內戰、造反,一切矛盾通過選戰和政府更迭來釋放,多好啊。應該說,載澤的這一觀點非常犀利,確實打中了革命黨人的要害。五大臣出洋時,革命黨人吳樾在北京正陽門車站對五大臣發起了自殺式炸彈襲擊。一個以實現憲政為己任的革命黨人去拼死阻撓清政府立憲的行動,這是多麼耐人尋味啊。

慈禧最終為何明白放棄權力對統治集團是好事?

既然立憲有這麼多好處,為什麼清政府中還有那麼多人反對立憲呢?載澤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見地的觀點,他認為,“憲法之行,利於國,利於民,而最不利於官。若非公忠謀國之臣,化私心,破成見,則必有多為之說以熒惑聖聽者。蓋憲法既立,在外各督撫,在內諸大臣,其權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日之優,於是設為疑似之詞,故作異同之論,以阻撓於無形。彼其心非有所愛於朝廷也。保己一之私權而已,護一己之私利而已”。這段話確實說到了點子上。所謂立憲,實際上是君(即載澤所指的國)和民之間做了一個交易,君用和平出讓行政權交換民對其長期處於君位的認可。在這一交易下,利益得到保證的只是原有統治階層中的一部分,即君和其周圍的一部分人。而許多其他官員,特別是那些私慾較重、能力較差的官員,在立憲體制下將因為缺乏競爭力而失去權位,或是因為民主機制下權力受限而損失一部分利益,他們其實才是最反對立憲的,因而也會想方設法用各種理由去影響領導,阻撓立憲。

慈禧太后對此是有切身體會的。因為就在8年前的戊戌變法中,她剛剛被這些人忽悠過一回。

慈禧最終為何明白放棄權力對統治集團是好事?

由於慈禧太后去世、辛亥革命爆發、袁世凱倒向民國、清政府失去統治的合法性等種種因素,清王朝的立憲夢最終沒能實現。但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朝統治者,從頑固守舊到主張立憲的這段心路歷程卻非常值得人們反思。毫無疑問,慈禧太后不是什麼改革家,更不是民主鬥士,她只是一個“但知權力”的統治者,她所考慮的只是自己和自己所屬的統治集團的私利。然而,就是從這一私利的角度出發,她最終想明白了放棄權力從長遠來看對統治集團其實是一件好事,從而決定推動立憲。而同樣發人深省的是反對立憲集團的構成:他們一部分是政權的死敵——革命黨;另一部分則是寄生於政權之上,而又不屬於政權核心,不為政權的真實長遠利益考慮的官僚們。前者對政權的敵意在明處,而後者對政權的傷害則在暗處。慈禧後來醒悟過來,但為時已晚,最終沒能挽回清王朝滅亡的命運。那麼,如果最高當權者能早醒悟十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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