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復產復工如何在學校、地鐵、公交、機場、醫院、商場等,不漏一個疑似病患人員?

半夏a微涼


工廠企業、學校、公共交通等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十嚴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印發工廠企業、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等7項措施的通知,詳情如下:

工廠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工廠企業疫情防控實行法人負責制,工廠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預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措施,落實人員責任。復工復產企業要按要求與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簽訂復工疫情防控責任書,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工廠企業不得復工開工。

二、嚴格返崗人員疫情核查。工廠企業要建立返崗職工“ 花名冊” ,實行健康狀況“ 一人一檔” 管理,詳細掌握每名職工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和春節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觸重點疫區人員等情況。對從區外返回及與確診或疑似感染者有接觸的職工,嚴格執行14 天的隔離觀察措施,待確認健康後方可返崗。目前仍在重點疫區停留的職工暫緩返崗。

三、嚴格開展廠區消毒。工廠企業復工復產前,要對廠區內生產、生活、辦公區域進行全面環境衛生清理,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重點設施設備等部位要進行徹底消殺,保持良好通風,防止病毒傳播蔓延,確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區。

四、嚴格實行廠區封閉管理。工廠企業要減少廠區進出通道,在每個出入口設置體溫檢測卡口,配備門禁設施和體溫檢測儀器 。嚴格實行門衛登記檢查制度,落實 24 小時人員值守, 嚴格進出管理,對進出人員、車輛嚴格檢查檢測,做好信息登記,保留工作臺賬,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廠區。

五、嚴格落實廠區防疫措施。提倡網上辦公、召開網絡視頻會議。工廠企業要規範崗位工作秩序,合理排班輪崗,或採取“ 小班制” 模式,減少單班在崗人數,暫停不必要的會議和所有聚會等活動,做到人員少流動、不聚集、不串崗。 儘可能減少一般商務洽談、人員來訪等活動,積極利用現代化信息手段開展商務交流。

六、嚴格開展職工日常防護。工廠職工要簽訂崗位防疫承諾,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情況。實行職工體溫 每日檢測制度,在生產區、辦公區、宿舍區等合理設置檢測點,嚴格職工體溫檢測。職工個人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廢棄口罩等防疫物品按指定區域或器具存放。提倡企業安排通勤車,車輛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 。集體食堂實行錯時錯峰分散就餐。

七、嚴格落實防疫物資保障。工廠企業要備置口罩、消毒劑等疫情防護用品、藥品等各類防疫物資。 加強防護設施以及日常物資儲備,具備必要生活和護理服務條件。 設置隔離觀察室,有條件的設置隔離區和消毒室,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八、嚴格開展監督檢查。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工廠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區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掌握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等情況,強化責任,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嚴格,導致疫情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堅決依法追究責任。

九、嚴格突發疫情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工廠企業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快速響應機制,落實應急值守、情況報告、物資調配、力量調動等措施。企業要與屬地醫療、疾控機構建立聯動機制,屬地疾控機構要加強對企業防控工作的指導。對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的職工,企業應及時聯繫當地疾控機構、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和場所處理進行指導,並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工廠企業疫情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遲報、少報、漏報、瞞報和謊報。儘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報。

十、嚴格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在廠區大門、人員聚集區域等位置懸掛疫情防控宣傳條幅、張貼通告以及利用各類網絡平臺,加大疫情防控知識宣傳。以車間、班組為單位,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職工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建築工地疫情防控責任。施工單位承擔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設置疫情防控管理專崗,落實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項目復工開工前的全面排查、復工開工準備等工作。監理、專業分包等單位要協助落實項目疫情防控措施,並負責本單位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設單位要統籌組織參建各方落實好各自職責,檢查督促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二、嚴格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相關部門的防控要求。建築工地要與當地人民政府簽定復工開工疫情防控責任書,嚴格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導下開展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確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本地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督促參建各方全面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築工地,應責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準開復工。對未經批准擅自開復工,疫情防控不力,對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疫情情況,以及人為原因導致疫情蔓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實行建築工地封閉式管理。切實加強建築工地秩序維護,做到作業區、生活區與外界圍擋封閉。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實名制臺賬。工地儘量只開設一個出入口,並設立進出人員體溫檢測點。對進出工地的所有人員、車輛登記造冊,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配置體溫檢測儀,對進入工地的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如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的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四、嚴格加強防控知識教育。將相關疫情防控知識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在工地顯著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海報,或通過微信、廣播等方式進行宣傳,增強施工作業人員的自我防控意識和個人防護能力。

五、嚴格落實防護保障物資。各工地要根據工程的規模及開工後工人返崗人數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體溫檢測儀器、消毒用品、一次性醫用口罩等防護用品、設備,並建立防疫物資儲備使用臺賬,保障防疫物資充足到位。

六、嚴格實行開工、復工審核制度。確需開工或復工的項目必須符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條件,經當地指揮部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方可開工、復工。不具備相應條件的項目,一律不得批准開工或復工。對未經同意擅自開工或復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實人員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七、嚴格加強建築工地人員管理。建築工地開工時不搞開年飯,不召開大型會議。開復工前,要逐一對返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按照規定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確保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尚未返程的務工人員,要勸導暫留當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崗。要督促建築工地的外省區人員主動向社區和本單位報告,並督促其按要求自抵達項目所在地起,居家隔離或在項目工地 設置的隔離區觀察14天,身體未出現發熱等異常狀況後方可返崗。

八、嚴格做好建築工地作業區管理。設立專職衛生員,建立人員日常健康監測臺賬,施工作業區要設置體溫檢測點,及時掌握人員健康情況,發現有疑似症狀者應立即隔離並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所有進場作業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作業工具,儘可能做到專人專用。根據情況採取分班、分組、分區施工等方式,減少班組之間的交叉,作業人員要按規定佩戴口罩,保持1.5 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離,儘量避免大規模群體作業。要定期開展施工現場環境清潔整治。配送材料、物資等的外來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車上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駕駛室,貨物、物資由項目部安排工地內人員接收和裝卸。要利用現有設施設置單獨的隔離觀察區,用於臨時隔離觀察人員的生活居住。

九、嚴格加強建築工地生活區管理。加強工地環境消毒防疫,每天對建築工地內的辦公、宿舍、食堂、浴室、廁所等人員聚集區或公共區域做好清掃、通風和消毒消殺等工作。生活汙水化糞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備條件的,要設置專門的汙水收集裝置,並做好轉運、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嚴禁偷倒亂倒垃圾,要設置專門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點收集桶。工人宿舍設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員要儘量避免人員過度聚集。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不食用野生動物,疫情防控期間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殺、處置家禽,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應採取分餐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

十、嚴格執行疫情信息報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報告制度,項目從復工之日起,實行“ 零報送” 機制,每天向屬地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當天疫情防控情況,並儘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報。加強工地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 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瞭解掌握工地有關情況,出現疫情按要求及時處理和上報。

車站、機場、港口碼頭及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聯防聯控機制。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業主體責任。督促指導機場、車站、港口碼頭、運輸企業等單位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預案,在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明確乘客體溫檢測、發熱乘客移交、站場和交通工具消毒等措施執行程序和具體要求,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二、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各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港口碼頭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實行嚴密的管控措施,在人員出入通道設置體溫檢測設備或使用快速紅外線測溫儀,在抵達大廳設置醫療諮詢臺和隔離場所,全面落實人員體溫檢測、留觀、發熱人員移交、隔離、環境消殺等防疫措施,嚴防輸入性疫情發生。

三、嚴格規範公共交通管控。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規範管理客運班線、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因疫情防控需要確須實施停運、調整線路等措施的,要依法報批。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應當制定應急運輸的服務保障方案,保障重點人群、特殊群體、重要物資運輸需求。

四、嚴格做好通風換氣工作。日常情況下可採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飛機機艙、高鐵及地鐵車廂、汽車等相對密閉環境,可以適當增加空調換風功率,提高換氣次數,定期清潔處理空調濾網;短途客車、公交車等有條件開窗的公共交通工具,有條件時可開窗低速行駛,在停駛期間應當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

五、嚴格落實衛生防護措施。進一步加強車站、機場、港口碼頭候車(機)大廳等人員聚集的場所環境衛生整治,加強對車輛、飛機、船舶、列車等交通工具通風、消毒、衛生清潔等,提供安全衛生出行環境。交通運輸服務工作人員和乘客必須嚴格落實戴口罩、量體溫等要求。

六、嚴格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機場、車站、港口碼頭要以圖例、標語等形式加強疫情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切實提高工作人員自我防控意識。要指導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和環境消殺等工作,嚴格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崗位到人、責任到人、措施到人。積極發揮群防群治力量,暢通群眾反映情況的渠道,對於反映的疫情線索及時追蹤核查。

七、嚴格發佈航班車次動態。疫情防控期間,各航空公司、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港口碼頭對有關航班、車次、輪渡進行調整的,要及時提醒廣大旅客關注航班、車次動態。

八、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機場、車站、港口碼頭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保持在崗在位,不得擅自離崗,有失職、瀆職和其他違規情形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九、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車站、機場、港口碼頭要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落實好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遲報、少報、漏報、瞞報和謊報。如發現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須立即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

十、嚴格開展現場監督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對車站、機場、港口碼頭設卡檢測、值班值守、應急保障、衛生防疫等工作開展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嚴格,導致疫情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責任。

旅館、酒店、餐飲店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旅館、酒店、餐飲店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是本單位(店、館、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做好本單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開業、復業前要按規定與當地人民政府簽定復工疫情防控責任書,嚴格按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二、嚴格加強出入管理。儘可能只設一個出入口,出入口處要設立體溫檢測點,出入人員一律戴口罩並測量體溫。發現有疑似症狀的,按要求及時報告。旅館、酒店要提醒住客儘量減少外出,儘量不接待訪客。

三、嚴格信息登記管理。旅館、酒店對所有入住賓客,要如實進行登記,並建立完善臺賬,妥善保存登記信息。對未經14 天觀察期的重點疫情地區來桂人員,應指引其前往所在地隔離觀察點實施集中隔離觀察,不得接受其登記入住。

四、嚴格衛生和清潔消毒。旅館、酒店、餐飲店要嚴格落實衛生要求,全面做好清潔、通風、消殺及食品安全等各項工作。每日須對門廳、樓道、電梯、樓梯、地面、牆壁、衛生間、餐廳、檯面、桌椅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觸物品進行消毒清潔。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要分開,做到專區專用、專物專用,避免交叉汙染。公共用品用具嚴格執行一客一換一消毒。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五、嚴格加強餐食服務管理。鼓勵增加線上平臺外賣服務。餐廳要加大餐桌設置距離,距離應當保持1.5 米以上,避免人員過於集中。儘量引導賓客同一方向進餐、獨桌進餐,封閉性的包廂原則上不得開放。嚴格落實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制度,並做好造冊登記。嚴禁生、熟食品混放,不得提供生食肉製品,嚴禁違規提供野味菜餚。加工製作食品應徹底燒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加工製作人員要嚴格操作規範,保持個人衛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廚房操作間要保持環境衛生清潔,餐具要保持清洗消毒。廚餘垃圾要按規定分類處置,及時清理。

六、嚴格從業人員管理。返崗人員必須主動向用人單位申報個人身體健康狀況和返崗前14 天外出情況,對有重點疫情區域旅行、居住史的,要隔離觀察14 天,確認健康後方可返回工作崗位。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尚未返回的務工人員,要耐心勸導其暫留當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崗。工作人員實行每日身體健康檢測,建立檢測記錄本。發現有疑似症狀的人員,應當立即隔離並按規定及時報告。

七、嚴格控制營業規模。禁止承辦各類群體性聚餐、聚會活動。要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就餐人數,提倡實行分餐制,引導通過到店堂打包、送餐、網絡訂餐等方式提供餐飲服務,避免人群接觸和聚集,防範疫情傳播。提倡使用手機掃碼點餐、結賬,人工點餐、結賬時應保持合理間距。

八、嚴格內部培訓和宣傳。要加強對工作人員培訓,提高個人防控知識和能力,培訓對象要覆蓋全體工作人員。要通過宣傳海報、滾動字幕等方式宣傳疫情防護知識,提醒賓客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個人衛生。

九、嚴格做好經營場所秩序管理。要加強對經營場所的合理規劃和佈局,疏導人流,避免人員過於集中。提醒客人儘量避免乘坐廂式電梯,乘坐時要加強引導,錯峰乘梯。有條件的要設置隔離區,出現疑似症狀時,按要求進行隔離。要加強巡查檢查,督促員工、提醒客人做好自身防護。

十、嚴格加強監督檢查。旅館、酒店、餐飲店要加強對自身防控措施的檢查,強化薄弱環節防控力量。市場監管、文化旅遊、衛生健康部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通風、消潔消毒、體溫監測、現場管理、從業人員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並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問題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疫情防控責任。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含中小學、幼兒園、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必須按照“ 織牢防控網、阻斷傳播鏈” 的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實行一把手和法人負責制,建立健全防控機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實專人專班負責,落實落細各項工作責任,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嚴格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強化陣地意識,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實行封閉管理,高等學校實行劃區劃片管理,並堅決做到“ 五個一律” ,即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門,師生員工進入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對發熱、咳嗽者一律要求其到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所有場所設施暫停向社會開放,圖書館、體育館、學生活動中心等室內場館暫停開放;學生食堂推行分餐制,減少人員聚集。學生公寓實行封閉管理,進出必須實名驗證並檢測體溫。

三、嚴格校園消殺防疫。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制定相關防護制度,落實防護措施。做好體溫測量儀、消毒劑、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對學生宿舍、食堂、教室、衛生間等重點區域和場所進行消殺防疫。

四、嚴格落實師生員工健康管理機制。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師生員工健康檔案,安排專人對師生員工的健康狀況、假期出行和參加聚會情況逐一進行統計核查。嚴格落實開學前居家觀察14 天的要求,確保一個不漏、一個不少。對仍在重點疫情防控地區的師生員工應通知暫不返校。對假期留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師生員工,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監測工作。開學後,嚴格落實學生晨午檢制度,做好體溫、體徵監測。做好師生員工因病缺課缺勤登記等日常管理工作,因病缺課缺勤人員應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疾病證明和村(居)委會出具隔離期限確認證明後,方可返校。

五、嚴格校園疫情管控。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技工學校要設置相對獨立的健康觀察場所,高等學校設置獨立隔離區,發現疑似狀況的人員先行隔離觀察,第一時間報告當地疾控機構,及時安排到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六、嚴格實施線上教學。延遲開學期間,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指導學生學習使用由教育部門組織開發或推薦的公共教育資源,確保“ 停課不停教、停課不停學” 。在原計劃正式開學日之前,學校不得提前開始新學期課程網上教學。網上教學過程中要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適當把握教學內容和教學時長。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按要求一律暫緩開展線下服務。

七、嚴格落實聯防聯控機制。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健全聯防聯控機制,主動加強對接疫情防控有關部門,取得專業技術支持,確保聯防聯控工作有序開展。

八、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要自覺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發佈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自覺接受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等部門採取的防控措施,認真執行“ 日報告” 、“ 零報告” 制度,及時、真實、準確報告有關情況,嚴禁遲報、少報、漏報、瞞報和謊報。

九、嚴格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沒有嚴格落實延期開學、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等要求的,責令馬上整改糾正。對不擔當、不作為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外,情節嚴重的要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十、嚴格宣傳教育引導。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預防教育,張貼戴口罩、測體溫、勤洗手等宣傳標識,提醒防疫注意事項,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完善校園家庭溝通渠道,及時通報學校防控情況和傳達有關要求,確保家長、學生情緒穩定。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發布相關信息,加強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教育引導師生員工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部門管理責任。各級民政部門作為養老機構疫情防控的主管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疫情預防,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養老機構負責人作為機構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制定有效防控方案,組織實施、周密安排,全力保障機構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嚴格實施機構封閉管理。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機構實行封閉管理。除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外,一律不安排親友探訪、志願服務、社會實踐活動。因家庭無力照顧等特殊情況確需返回機構的春節回家老年人和擬新入住老年人,如果沒有疑似症狀且沒有在15 日內接觸疫區人員或接觸有感染症狀人員等民政部《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禁止進入情形的,可經醫學隔離觀察14 天無異常後返回機構入住。

三、嚴格落實疫情監測報告。各級民政部門、養老機構要認真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監測和防護工作,每日安排專人對機構工作人員、老年人測量體溫,做好詢問登記,落實好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措施。對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加強營養和血壓、血糖等指標的監測,規律用藥,做好慢性病防控。對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輕度納差、乏力、精神稍差、噁心嘔吐、腹瀉、頭痛、心慌、結膜炎、輕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痠痛的老年人建立明細表格(包括日期、姓名、性別、年齡、活動區域、體溫等信息),並立即通知老年家屬。

四、嚴格加強進出人員管理。各養老機構要通過公告、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多種方式,向老年人家屬發佈養老機構防控疫情安排和相關服務通知。急需送入機構的物品和藥品由工作人員檢查、消毒後轉交老人。對特殊情況(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失能由親屬長期陪伴照顧等)到訪家屬做好登記核查、體溫檢測、協助消毒、配戴口罩等工作。因特殊情況到訪人員應當在指定的區域和路線活動,並遵守相關防控要求。

五、嚴格做好日常安全防護。各養老機構要加強管理,防止接觸疫區人員或有感染症狀人員上崗。要加強機構內的室內通風、清潔衛生、消毒滅菌、廢棄口罩處理等感染控制工作,提前預留觀察房間。取消院內聚餐、文娛等集體活動,有組織、分批次地開展戶外活動。嚴格落實登記備案、晨檢晚檢制度。嚴把食品採購關,嚴禁購買活禽野味,食物做到徹底煮熟,生熟食品分開,嚴格落實食品留樣檢測制度,確保老年人食品安全。

六、嚴格做好應急響應處置。各養老機構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落實好領導帶班和24 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遲報、少報、漏報、瞞報和謊報。要密切關注本地區的疫情,保持信息暢通,全力做好疫情應急響應和處置。一旦發現院內人員有疑似症狀,第一時間報告當地疾控機構診斷。一旦出現確診病例,立即協助轉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協助疾控機構對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和流行病等調查並實施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每日至少進行2 次體溫檢測,隨訪健康狀況,指導其監測自身情況變化,隨時做好記錄。

七、嚴格清理整治環境衛生。各養老機構要安排專門人員,每天對老年人入住區域、垃圾箱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處理垃圾、汙水、汙物,消除老鼠、蟑螂、蚊子、蒼蠅等病媒生物孳生環境,做好養老機構內消毒工作。要按照科學預防、積極防治的要求,儘量減少在密閉環境開展活動,教育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注意勤洗手、戴口罩,做好個人衛生防護。

八、嚴格做好老人心理慰藉。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宣傳,積極倡導講衛生、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等不文明行為,使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充分了解健康知識,掌握防護要點。加強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心理調節,紓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積極做好和家屬的溝通解釋工作,緩解家屬緊張情緒,爭取家屬理解和支持。

九、嚴格落實防控物資保障。各市、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要統籌優先保障養老機構備置體溫計、口罩、消毒用品等必需的防控物品。各養老機構要加強防護設施以及日常物資儲備,具備必要生活和護理服務條件,設置隔離觀察室,有條件的設置隔離區和消毒室,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十、嚴格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聯防聯控,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薄弱環節及風險隱患,立即督促整改。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對任務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有失職行為人員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疫情防控期間會議管理“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會議主辦方的防控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會議管理主體責任,按照“ 誰召開會議誰負責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的原則,做好疫情期間的會議組織安排、應急管理、疾病預防、衛生消殺等工作。

二、嚴格會議舉辦。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有關部門原則上不召開、推遲或減少召開集中會議,可召開可不召開的會議一律不開,可通過視頻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的一律採用視頻或電話會議召開。確需召開的大型集中會議,按照會議管理規定,報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方可召開。會議要嚴格控制會議人數並縮短會議時間。除疫情防控培訓外,不得召開培訓類會議。

三、嚴格人員健康檢查。會議主辦方在會前必須瞭解參會人員及服務人員的健康狀況,如有體溫高於37.3℃ 或有咳嗽、乏力、腹瀉等症狀者一律禁止進入會場;在會場入口實行進門測體溫制度,做好參會人員、服務人員健康監測;會議期間,發現可疑症狀,需及時報告當地疾控機構,及時安排到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按防疫有關要求,做好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與隔離相關工作。

四、嚴格會務安排。強化會場實名簽到管理,建立參會人員記錄檔案,確保進入會場人員可查。參會人員實行分散就座,座位保持足夠間隔,建議1 米以上。

五、嚴格會場消殺防疫。會議主辦方會前、會後要對會場進行全面清潔與消毒。對會場公用扶手、門把手、座椅、電梯等人員經常接觸部位要重點進行清潔消毒,並注意保持會場內自然通風,禁止使用中央空調系統,必要時採用機械通風,會場內禁止吸菸。

六、嚴格會議服務和保障。會議主辦方應明確通知參會者自備並規範佩戴口罩,同時配備一定量的備用口罩。會場要配備安全衛生的瓶裝水,會前會後要做好水杯消毒。召開視頻會議時,視頻會議系統所在單位要做好視頻系統日常維護和使用技術支持,保障視頻會議正常運行。會議期間需要安排用餐的,會議主辦方應注意飲食安全與衛生,採用分餐制、錯峰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並加強對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七、嚴格參會人員及服務人員衛生防疫。參會人員、服務人員進入會場應主動配合會議主辦方進行測量體溫,並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用過的口罩需集中棄置指定的垃圾桶統一處理,不可隨意丟棄。

八、嚴格會務人員培訓。加強對會議管理、服務人員疫情防控知識、應急能力培訓,切實提高會議疫情防控、處置能力。

九、嚴格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各地各部門必須強化責任,嚴格按要求組織會議,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切實提高會議管理水平。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對違反疫情防控期間會議管理要求的,責令馬上整改糾正。對屢教不改、引發疫情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嚴格宣傳教育引導。會議期間要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預防宣傳教育,提醒參會人員防疫注意事項。在會場張貼戴口罩、測體溫、勤洗手等宣傳標語或設置宣傳欄,營造人人防疫、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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