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目前土地確權,面積大於分田時的面積,多出的部分歸誰?

我愛廣場舞


1998年農村土地進行二輪承包,二輪承包期限到期後直接再延長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這對農民來說是個好消息,農民可以把自己有價值的想法都體現在土地裡。


2018年村裡進行了土地確權,農民也陸陸續續的拿到土地確權證書。土地確權過程中,我們會發現實際田地面積是大於分田時的面積。其實這也屬於正常現象。1998年到現在也已經有22年了,在以前測量土地是沒有現在用機器測量土地來的精準,農民只是拉個皮尺來量田地面積,會存有一定的誤差,而且還有其他人為因素的影響,實際田地面積與分出田地時面積不符也屬正常現象。


對於這個情況,我們村是這樣做的,多出的田地面積還是歸於原承包農民經營,這樣做保障農民利益,又減少不必要的糾紛。而且土地確權證書裡也會標明分出田地時面積和實際使用田地面積。這樣一目瞭然,清清楚楚讓農民吃下定心丸。



只要是合法利用田地,其田地經營所得的利益都會歸農民所有。


三農天地


如果多出的土地面積不大,村裡和村民沒有異議

——土地確權以實際測量面積為主、為準;

——實測面積大於二輪承包面積(分田面積)的,按照實測面積計算,多出的面積不得強制收回或另包他人;

——新的土地承包證上同時登記原承包面積(分田面積)和實測面積;

——國家的各項補貼和補助仍然按照原承包面積(分田面積)計算。


如果多出的面積過大,村子裡和村民有明顯不同意見,要求解決的

出現這種情況,就不僅僅是您自己開荒、擴邊擴沿這樣簡單了,有可能是二輪承包時出現了問題。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也就是有糾紛。國家規定:暫時不能登記確權,待村子裡經過民主議事程序把問題解決以後,再予以登記確權。


二胡的世界


這種事是有的。

除了提問中說的情況,我們這裡最近幾年搞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也出現了多出來地的情況。

原因:一是原來丈量不準。更多的是因為包產到戶後,農民對土地精耕細作的過程中,不斷地把自家的地界往周邊的道路、河溝、山丘等擴展,久而久之便多出好多地。還有一個情況就是,丘陵地原來的梯田“平改坡”,種植蘋果等水果,也會多出大量的土地。

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其中一個做法就是村集體要出資產出錢入股合作社,然後從合作社的盈利中分紅。這樣做到目的是,讓村集體有收入,解決村裡“無錢辦事”的難題。村裡一般是沒有多少資產資金的,這些多出來的地,再加上有的村裡集體會有一些地,就成了村裡入股合作社的股份。

這種做法比較普遍,操作起來也很順。這樣做對農民的利益沒有損害,農民原來賬面上有多少地,還是多少地,心理上是平衡的。再說這些地歸到集體,集體分了紅,還是要用到村裡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活動、分發福利,大家都能沾光。


懂得36699


什麼叫目前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不是已經完成了嗎,像我這老山卡拉的村,上一年已經完成了,在上一年前,這項工作都已經拖有兩到三年了,證都發完了,是已經很久很久,很多年前的工作了。

確權面積大於分田時的面積,我們這裡的原因是以前是按老畝實地丈量的,現在確權的面積是按衛星平面面積及按新市畝計算的。

1舊畝約等1.44新市畝,面積必然大於分田面積。

另外,面積大的另一個必須原因是,衛星拍攝的,是平面面積。何為平面面積,就是農田土地那個斜坡都劃給你了。農村土地,有多少是平整的?

至於你對把斜坡劃給你,你不要,那我也無話可說,但是你打屋地時,你也會把斜坡垂直打平整下來是吧。正常來說,斜坡部分也屬於農田的,但是舊分田時,並不會計算此類面積。

你所說的多出來的部分,實際上並沒有多。

然而,就算證書上計算多了,但是,很實際的,你的土地就在哪裡,不會跑的,不會自己長個的,也不會自個縮小。如果真要徵收,出租,賣土地等,是以現場實地丈量為準的,量出多少就是多少,大家都不是傻的是吧。

證書的作用,就是口說無憑,讓大家手上有個書面材料,有個依據,以後出現徵收什麼的,起碼能證明那土地是你的是吧。

另外就是土地糾紛時,這個依據能證明大家的邊界,以減少土地糾紛的目的。


村官阿明


承包戶原承包範圍不變,測量多出的歸原承包戶,`按本次實際測量實際面積確權發證。

原因是

由於過去土地丈量方法落後,誤差大,地頭、路邊、墳頭適當照顧等。這次測量手段先進非常精準,實際測量結果普遍比原證登記承包量有所增加,但偏差不大。為糾偏重分旭因難大。大多數農戶要求維持農戶原有承包範圍不變,接受本次測量結果。


婁一LGS


這個問題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咱甭拿法說事,咱說一下分田到戶為什麼會比實際面積多。經歷過分田的都知道,不是什麼歷史原因,也不是什麼開荒種地,有一大部分多出來的土地面積就是你該得的,並不是自己侵佔了公用面積,咱先說一下應得的多出面積是怎麼產生的。大家都知道地也分三六九等,有好有壞,好地產糧多,次地少打糧,過去土地都是集體種植,知道那產糧那不產糧,在包產到戶時,村裡為了公平,根據每塊地的產量,和人口應分口糧,以每個人的口糧數摺合成地畝數分田,一般都是以本村的好地為標準,分1-7等或更多,或少,這樣以好地為的標準,標準以下的都會以面積型式補貼來增加產量,從而達到自己的口糧標準,這樣標準以下的都會產生多出來的面積,實際就是自己該得的,不用擔心自己為什麼侵佔了集體土地。

還有一部分多出來的,是因為過去誰分地到地邊,或水渠土壩,村裡都留有一定的富餘地供大家來回走,時間一長加上水利設施的荒廢,挨水渠邊的就慢慢的侵佔了公用地為己有,還有人們土地意識的淡薄,地邊地沿就成了私家土地,實際這部分土地就該是集體所有,趕上確權,多出來的集體有責任佔出來說清楚,是集體的就是集體的,是個人該多的就是個人的,就是現在農村幹部有些不做為,只想自己利益,那管那麼多,應付差事,拿來合同本,同測繪人員一說就得了,你省事我省心,那管農民利益,按合同本走,多快好省,還不得罪人,就把事辦了,那還有那麼多多出來的面積。


東72607259


我來回答這一問題

1

這個問題在農村是很正常的。農村都有帳外地,尤其是山區,這種帳外地就越多。

2

那麼對於確權來說,也不是問題,漲出的部分也平均攤在了個戶了,誰都清楚,誰都理解。

3

本來農村的山區,土地質量普遍都比較差,靠漲出的部長來找到心裡的平衡點兒。

4

漲出的部分,有多有少,但絕大部分是有漲地,這是事實,我親自丈量過4個村的土地,回想起當時的情況,漲的部分大概在20%左右。

5

總之,漲的部分均攤在已經確權的土地中,不會有矛盾發生。


英莫問667


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都是國家的。耕地在其中。

耕地是集體所以制,耕地是集體的。

土地耕種莊稼,農民付出艱辛,現在給土地確權,就是完善土地政策,二十年前的分配,到現在因為各種原因,土地現狀也發生了各種變化,才有了再次測量,確定農民的耕種權。

這次土地確權,在消化各種矛盾後,就會給農民明確的耕作權,這裡就包括所謂的“多出來的土地”。不會改變現有的所有屬性的。


用戶開心果子


現在土地確權對於土地的測量可以說是比過去精確百倍,過去測量土地一般都用皮尺,皮尺一鬆一緊都有誤差,現在的測量是用衛星測量跟繪製地圖一樣,相當精確,基本上沒有什麼誤差。

再就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分地時,有個別人的地比較多一點,人為的、相信各地方都有,就是當幹部的。有些地塊當時分地時丈量實數長300米,兩頭都是當時無人開墾的荒地,高低不平長滿了野草。經過十幾年的逐年耕種和開荒平整,地頭這多出十來米的才成了地,這都要汗水和勞動。有的懶人地頭現在還是那樣,我們這裡分地時靠路邊的地都有兩米的歇墒,過去路邊有樹歇荘稼。

所以說每戶確權和過去分地的面積都是有多頭,大家的地大家種,土地是大家的,農民才是土地的主人!


渭北憫農


這個問題很正常以前一斤十六量現在十兩,你是想說把農民幹倒的話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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