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廣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宋偉犯販賣毒品罪一案一審獲判

2020年2月6日,廣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販賣毒品罪一案的被告人宋偉提起公訴。2020年2月21日,被告人宋偉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廣漢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廣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宋偉犯販賣毒品罪一案一審獲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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