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下租房,全部責任要租客承擔嗎?已經交了一個月房租沒人住,今天又開始催下個月房租了?

紅楓似血


房東和房東不同,我老公在無錫人民醫院醫院做肺移植手術,為了方便,在醫院附近租啦房子,在裡面只住啦三天,現在又回到醫院治療,醫院封閉管理出不去,又等著用錢和房東商量,房東不同意退房,房子就在那空閒,一個月2400,我的病友就遇到一個好房東,他們把情況房東一說,房東說情況特殊理解,立刻解除合同退錢。


舞蝶22


我有一個一居租給一個女孩,上個月她要求我給她免一個月房租,我立即回絕了。首先我們合同籤的是一年的,三個月一付,她要我免一個月理由就是疫情,她不能上班,沒有收入來源了。我家情況是,有房貸要還,我老公因為疫情暫時也不能上班,我家有個小寶要吃奶粉,我還懷了二胎,這個房租一大部分都還了房貸,如果我給她免了一個月房租,我的房貸怎麼辦,我們生活壓力也非常大,難道疫情的困難就要我們房東來承擔嗎?


大王王小王王


我房東大姐給免了500元,說實話不解決任何問題,但免一分少一分負擔吧,沒辦法。


天蠍座嶽姐


疫情期一直在拖延,一眨眼又到月底了,又到了交房租的時間啦,這樣的問題又逐漸出現在網絡的熱評裡了,看著很揪心。

個人的看法是政府是否應該出臺一個有針對性的特殊法律條款來解決這樣的問題,畢竟這樣的現象會隨著疫情的拖延還會產生更大的社會矛盾。

作為社會上弱勢群體的租房人,用自己賴以生存的一點工資來維持生活上的各種開支,已經相當不易,當疫情發生後突然間收入沒了,拿什麼來維持生活?而在回不了工作崗位又回不了出租房的同時還要他們繼續交租,既不合理又不公平。

這是個人的一點看法,不喜勿噴。





壹號閑人


《合同法》中第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就是租戶的義務,能否免除責任,就是看租賃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

根據相關政策,疫情期間員工帶薪隔離,因此並不影響其收入,所以該不可抗力實際上並不影響對房屋租賃合同的執行。

租戶是無權因本人該月未入住就要求或強制房東減免房租。

房東能否減免部分房屋,關鍵在於雙方能否協商解決。


王吉坤律師


房東有三種情況:1.房主2.二房東3.中介公司

房東:1.因為是自己的房子,無貸款的情況,心好可能會為你減免房租;2.自己的房子,每月有貸款的情況,銀行不給減免房貸,房東也要交房貸啊,也有好心房東可能會減少點租金;

二房東:已經提前把房租給了房主,少收一個月可就得自掏腰包啊,不排除好心人

中介:情況和二房東相似,更不可能少房租啦。

總而言之,合同已經簽署了,運氣好遇到好心人,那就有可能減免的,如果沒遇到還是老老實實的交房租吧。


搞怪的馬克杯


我房間的東西已經被狠心房東扔掉了,這個問題可以不用回答


用戶52067


房東給減是情分,不減是本分,不能道德綁架。房東也要生活,租客如果有困難和房東協商。房東如果沒辦法減免也是能理解的。


奧特曼麻麻麻


疫情之下,誰也不好過不容易!但我個人認為在合同期內,能減租是人情,不減租是道理!我也是一個出租方,我2月份對租客減免該月租金的三分一,這樣大家都承擔一部分責任。


龍兒居於廣東


反向思維想一想,簽了合同後,房東在租客不用房子的期間能再租給另外的租客使用房屋嗎?不能!這涉及到違約了,但因為疫情租客回不來使用不了房屋,這不是房東導致的,只能說雙方協商看能否減或者免,這可以協商補進合同裡。至於房東是否減免租客不可以單方要求。還是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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