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公司開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又沒有出通知,又沒有補助。這樣有沒有違法?

羽0714


違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有做出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一、不同時間段的工資計算方式不一樣

延長春節假(1月31日至2月2日)屬於“休息日”;延遲復工(2月3日至2月9日)屬於“停工期”;湖北籍員工暫不返回(2月14日至允許返回日)視為“待工期”。

1.延長春節假期間(1月31日至2月2日),如果公司安排你遠程工作了,屬於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話應該支付你2倍的工資。如果公司沒有安排你進行遠程工作,那公司發你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工資。

2.延遲復工期間(2月3日至2月9日),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公司應發你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工資。如果你在這階段有遠程工作的話,2月3日至2月7日屬於正常工作,公司不需要支付給你加班費,如果在2月8日至2月9日遠程工作的,公司要另外付你加班費。

3.湖北籍員工暫不返回(2月14日至允許返回日)視為“待工期”,公司應該給員工發放生活費,生活費的標準則按公司所在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來發放。比如浙江,就有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生活費。如果在這段時間裡,你被要求遠程工作的,公司應支付正常的工資。

二、主動溝通,主動申請遠程工作

黃曉明的工作室有一個湖北籍員工擔心自己隔離期太久影響公司業務,就主動和黃曉明申請辭職,但黃曉明卻霸氣地回覆說:“吃好喝好,別想這些沒用的,有我一口就餓不著”。

雖然我們的老闆不太可能和黃曉明一樣這麼為我們員工考慮,但我們作為員工,就算被隔離在武漢,也應該時刻表現出自己不願意不幹活還要拿工資的狀態。

主動找老闆協商,告知老闆你小區目前的狀況,強調下你目前所承受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然後主動詢問老闆能否考慮下實際情況給予遠程工作的許可,並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如果老闆怎麼說都不肯支付工資,也不肯發補貼,那這時候,你可以拿出《勞動合同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當給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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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你這樣的情況跟我們公司湖北員工的情況類似了,我們是在上海,公司裡的湖北員工儘管不一定是武漢的,但是起碼有一半人在武漢買了房,畢竟在上海買房難度太大了,武漢買房還是可以實現的,其中有一個去年下半年才喜提新房,本來準備把孩子和老人安排在武漢,自己和老婆過兩年也從一線撤回武漢工作,然後就過過小日子的。

這次疫情徹底打亂了他的計劃,還好,他武漢房子還沒有裝修,人在農村老家,老家的村裡還好,並沒有病例,目前因為封村,他出不來了。

我們公司現在所有的湖北籍大概有二十幾個吧全部沒有上班,而公司要求是2月3號要到達工作所在地,國家只規定到2月7號有基本工資的,往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我們公司的處理辦法是,所有沒有到上海的同事們,全部算事假,沒有工資、也沒有補助,除非有特殊情況,項目是在離不開你,開工就被客戶找,你就可以申請遠程辦公,幹多少時間算多少工資。

可事實證明,公司離了誰都能轉,換個其他同事接手一樣能夠服務客戶,所以,現在大部分人就這樣沒有工資的在家裡等著。

改變不了環境,就只能改變自己了,比如我做副業的過程中認識一個人,他不是湖北籍,可老婆是湖北籍,本來往年很少去老婆家,可是今年因為小舅子結婚而去了,結果被困在湖北了,現在也無法上班,他們公司也是給他算事假的。沒辦法他就安心在家發展自己的音頻副業了。

所以,這個時候,真的焦慮也沒有用,也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這樣,建議先跟自己的領導溝通,看看公司針對湖北籍員工的安排、主動跟領導聯繫,看有沒有工作做,如果本職工作沒有突破口,就想想副業,比如可以支持線上上班的副業,可以是寫作、還有現在線上課程的發達其實產生了很多線上運維崗,需要在各種群裡運維的,這些也是可以去找找,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機會的。


吖吖wendy


我們公司除了三個湖北的同事出不來上班其餘的差不多初七就已經恢復上班了,春節期間還有三十個左右的人在值班,現在不能來的按基本工資發放,1650元,有上班的除了正常工資,另外補貼1000元,春節值班的除了三倍工資,另外每天60元餐補


飄碎的蒲公英


我的朋友小梁是湖北人,在深圳上班。年前回到了老家,因為屬於疫情重災區。村子被封,除非生活必需,其他的一概不允許出村。即使出村了,離市區又遠。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都封鎖,根本沒有辦法回到深圳。公司已經復工了,小梁第一時間聯繫了領導和人力資源相關人員,說明了自己的情況。休息期間用自己的年假、事假等假期來抵扣。因為疫情的不確定性,主動申請拿基本工資。有些線上辦公的工作,自己能做的可以居家辦公。介於以上的三種方案,雙方都很滿意。

職場小不懂認為:公司開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又沒有出通知,又沒有補助。按照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公司這樣做有失公允,可以跟公司好好溝通一下。三個方面來解決:一、主動溝通,表明態度。二、調休抵假、調整薪酬。三、申請線上,居家辦公。


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疫情期間,對於勞動關係,有法可依。目前情形,企業不容易,員工有苦難言。互相體諒,溝通爭取。可以協商解決的,達成共識,走向雙贏。


一、主動溝通,表明態度。

主動打電話給領導及人事的相關人員,表明自己的態度。特殊情況之下,心有餘而力不足。非常想回到崗位,實在是不可抗因素。對於工作很珍惜,希望可以通過方法來解決。

二、調休抵假、調整薪酬。

在單位工作了1-20年都有相應的年假,跟相關人員和部門說明實際情況,提供相應的圖片證據,通過休年假、事假等假期來補償,或者申請降薪留職。就像我的朋友小梁一樣,這樣做合法合規,還能給公司留下好的印象,保住工作。

三、申請線上,居家辦公。

身處疫情的重災區,公司考慮是合情合理的。畢竟一人感染,整個公司都要受到波及。噹噹網就是,一人確診,導致66人隔離。北京約談噹噹網,現在全員在家辦公。可以居家辦公的,儘量都在線上工作。申請線上辦公,可以遠程工作。

綜上所述,先按以上三步協商解決。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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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小不懂


拿深圳為例,為了控制好疫情,深圳禁止一省16市,包含湖北省、重慶市、浙江省杭州市和寧波市、溫州市;河南省鄭州市、南陽市、信陽市;湖南省長沙市、邵陽市、岳陽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新餘市、上饒市、贛州市、宜春市。

主要是因為這些省市的新冠疫情比較嚴重。所以,很多地方,都採取了同樣的措施,對於這些地方的員工,採取隔離或者暫緩過來上班的措施。

隨著疫情得到控制,有一些地方的新增病例數被控制住了,新增病例數為0。所以,現在深圳把一省16市改成了湖北省和浙江溫州市。

其實,政府這樣做,也是為了能夠儘快地把疫情控制住。

由於湖北是此次疫情的源頭,所以,疫情相對來說比較嚴重。目前雖然已經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是鍾南山院士表示,武漢還是存在人傳人的情況。

因此,在目前這種情況,湖北地區的員工是不能上班的。而且,現在湖北已經採取封閉式管理,交通中斷,員工也出不去。

在目前的情況下,湖北的員工安靜地待在家裡,等待通知,就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這是政府的規定,所以這種行為,不存在違法性,一切都是為了疫情的控制。

如果你是公司的員工,在你被隔離期間,企業是要給你發工資的。

如果你是自由職業者,那隻能靠你自己過往的存款來維持生活。

當然,如果你確實生活很困難,可以向政府求助,以度過眼前的難關。

不管怎樣,保護好自己,度過這次疫情,才是最重要的。相信度過難關後,一切都會好起來!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簡單來說,主要問題是:疫情導致上不了班,公司沒發工資,連補助也沒有,算不算違法?答案是算違法。

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合理合法

首先,湖北員工,公司不安排他們上班,這個做法是對的。一方面湖北現在屬於疫情重災區,裡面的人流出去對外省造成的風險很大。另一方面湖北目前交通管制,道路封閉,員工也出不來上班。

所以不安排湖北人員上班,不僅是為了單位利益考慮,也是積極響應國家和地方對疫情防控的號召,更是為了其他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著想。

沒有通知,不合法

其次,沒有通知。這個通知不知道是說的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的通知,還是沒有補助的通知。按後者的情況來說,企業在做{大範圍降低員工薪資]這類動作之前,理論上是應該取得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同意後,再公示通知出來,否則算是不合法的。

但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對於這種事情,多以群發信息,或者各部門私下通知為主,尤其是涉及降低或取消工資補助等敏感甚至可能違法的信息,更加不會公告出來,否則豈不是讓你抓住了"小辮子"?

應支付未勞動職工最低生活費

首先,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是不能解僱被禁足在湖北的員工的,即使員工勞動合同到期了,也得等ZF的緊急措施結束才能處理員工勞動合同的事宜。

對於湖北員工,他們因為疫情不能按時返崗,企業應跟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優先安排在家辦公,然後正常支付工資。不能在家辦公的,可以安排職工以年假、調休假等帶薪假期來抵扣,然後正常支付工資。

都沒有的話,企業應對發放最低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以當地規定為準,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80%,一直髮放到地方的強制措施解除。以珠海為例,最低工資1720,發放80%也就是1720*80%=1376元。

結語

總的來說,公司開工了,沒有安排湖北員工返崗,這是對的;沒有發通知,是很多中小企業的慣用做法,但嚴格來說是不合法的。對於不能返崗的湖北員工,企業不能不發工資也不給補助,而是應該支付他們最低生活費,一般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具體以當地規定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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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前兩天,有個新聞,在武漢協和醫院附近有一群流浪漢,他們大多是來武漢務工的外地人。因為不能離開武漢而成為了流浪漢,露宿街頭。只能靠撿剩飯和剩菜吃。沒水就去醫院那裡倒,真的是很可伶。

公司復工,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也不給一定的補助,對湖北員工來說真的很不公平。但是由於湖北的疫情的重災區,為了安全起見,是不敢讓去過湖北的員工去上班的。這樣也是對於其他員工來說也是有風險的。疫情之下,很多企業選擇裁員,降薪,對湖北員工不管不顧,其實也是普遍的現象,特別是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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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家規定,湖北地區的務工者現在暫時無法外出打工

特別是武漢市民來說,現在還是無法離城的情況,前天,發佈的出城令後來馬上就被取消。據武漢發佈消息,武漢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微發佈消息稱,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關於加強進出武漢市車輛和人員管理的通告》(第17號),系市指揮部下設的交通防控組未經指揮部研究和主要領導同志同意發佈的,現宣佈該通告無效。

對於武漢市來說,形式應該嚴峻,在武漢市的務工者都是不得不先隔離在家。更別說外出打工了。

就拿我們公司來說,對於湖北地區的員工,返回上班需要自行隔離14天,公司也是不提供相關的補助的。


中小企業自身難保的情況下,都不會給湖北員工提供補助

疫情之下,很多中小企業面臨著很多損失,甚至有些被迫停止營業。在這個情況下,真的是要看老闆的格局了,之前有新聞上說,少數的企業2月份整個月放假,但是工資都是按照全額的發。對於湖北員工,一天也有提供200元的補助。但是遇到這樣的企業真的是要靠運氣。


災難已經發生,直面疫情,提高自身能力,爭取更多的主動權

對於企業這樣的作法,湖北員工來說真的會很寒心。雖然國家有相關政策規定不讓裁員。為中小企業減免一些負擔,但是湖北員工來說還是非常焦慮,還有覺得不公。

政策還未規定企業對於來自重災區的湖北員工要有多少的補助,所以雖然看起來很不公平,但是能做的只能提高自身的能力,讓企業覺得這個員工不能不管不顧。這個工作沒了這個員工無法開展,只有這樣,才有了競爭力。

願疫情早日結束,我們都可以迴歸正常的工作生活。


我是小媛,更多職場訊息,歡迎關注@小媛筆記。


小媛筆記


在特殊時期,湖北籍員工確實不應該安排上班。


今天,我們單位有幾個湖北的同事,過年回家老家過年了。可是疫情發生後,單位下了專門通知,讓他們幾個在家,不能出門,堅決不允許他們返回我們單位,等到疫情結束了,他們的身體健康,沒有發病,才能正式上班,這期間,單位照常給他們發工資。


作為疫情的重要地區,湖北籍的員工,身在湖北,返工上崗,是具有非常大的風險的。公司給你這樣的安排,也是對的。


一、在湖北的員工,公司不安排返崗,是正確的。


當前,各地為了防控疫情,都對進入本省本地的人員加大了排查力度,對來自湖北尤其是武漢地區的人員,通常都是採取勸返方式,堅決不允許他們進入本地。其目的,就是為了減少疫情風險進入本地。


湖北地區來的員工,雖然目前身體健康,沒有任何的發病症狀,但是不一定沒有攜帶病毒。而且病毒能夠潛伏14天左右,很難發覺。阻止湖北員工進入本地,也是各地通行的做法,也是不得已的辦法。


當然,這種做法,是符合重大公共衛生事件1級響應的相關要求的。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為了減少危險,必須採取這樣的措施。


其實,即使企業通知你上班,但是,作為湖北人的你,恐怕也進不了城,到不了公司。肯定會被勸返。


因此,企業不讓你返工,是符合特殊時期的規定的。


二、員工因疫情不能上班,企業應該保障他們的工資待遇。


在疫情期間,國家為了維護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的和諧勞動關係,出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有一條,就是保護員工的權益。


如果員工確實是因為疫情的原因,不能返工,那麼,企業應當在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給按照合同規定,給員工發放工資。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員工仍然不能上班,那麼,企業應當給員工發放生活費等補助。


同時,員工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企業不得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在這個困難時期,企業很困難,員工也很困難。但是,企業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關愛員工,按規定給員工發放工資或者是補助,幫助員工渡過難關。


題主碰到了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一是主動詢問。題主通過其他的方式得到了企業開工的消息,但是又沒有對你的情況作出安排。那麼,你就要主動地問,跟公司行政辦公室的負責人進行詢問,瞭解公司對自己是如何安置的,有什麼樣的安排,弄清楚基本情況。


二是向領導彙報請示。弄明白自己的情況後,你要及時地向公司的領導進行彙報,彙報自己的情況,請示領導該怎麼辦。聽取領導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積極爭取。你沒接到通知,那到底有沒有你的補貼,你應該也沒有確切的消息。一個公司,跟你同樣情況的人,肯定還有。你不能上班,但是你也不能一直等著。能在家辦公,你可以在家辦公;你能申請帶薪休假或者年休假,你可以提前把假期休完,儘量幫助公司減輕負擔。同時,你們積極地向公司爭取,爭取屬於自己的工資待遇或者補助。向領導講明規定和政策,取得領導的支持和幫助。


綜上所述,企業不允許員工上班的情況在這個特殊時期是合法的,無可爭議。但是,企業不發工資或者補貼,是不合法的。員工應該積極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屬於自己的東西。


職場百靈鳥


在此疫情下公司的這種做法,其實是不合理的,但很難說是公司行為違法。

也許有很多朋友會很詫異我的說法,其實我完全可以理解題主的想法,但我必須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講大實話,以免給題主誤導。

一、公司開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這是值得肯定的行為。

由於湖北屬於此次疫情的重點地區,湖北一再延遲本省企業開工的時間,也對出省工作特別做了規定:疫情期間禁止任何人出省工作。也就是說湖北的員工如果是在外地工作,那麼在疫情期間是不能離開湖北境內的。

所以在此疫情期間題主原來的公司開工了,肯定是沒有辦法回到公司工作的,而公司對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從這一點來說是值得點讚的。

畢竟在這種疫情兇猛的時刻,為了湖北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考慮,不給他們安排上班,就是為了避免湖北員工在上班途中出現被感染。

但是公司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到底是出於員工的安全考慮,還是因為湖北省的有關規定,被公司所利用,故意表現出一種“高尚”之舉。

二、沒有通知湖北員工,公司是否有過錯?

客觀的說公司開工復業,必須是要及時通知員工,否則公司的做法是有問題的。

但這次疫情的特殊情況,公司可能會以湖北省的有關規定為由,指出公司沒有再通知湖北員工的必要了。因為公司即使通知了湖北員工,他們也無法回到公司正常上班。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說公司沒有通知員工上班,會有多少的過錯,如果單憑這點是難以獲得法律的支持。

三、沒有給湖北員工補助,這又是否合法?

注意特別強調: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是指: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企業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是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而現在公司開工了,並沒有停工、停產,所以在公司開工之後,只要員工沒有及時回公司上班,那麼就可以視為員工自離,這是肯定沒有補助的。

根據1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員工工資照常支付。

《通知》內容: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通知》的核心依然還是“公司停工停產”,需要為員工支付工資。

可現在不是公司停工停產,而是員工無法上班,這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兩個概念!這對於公司來說,只要公司復工,員工無法按時返回上班工作,達到公司自離的規定,便可以按照員工自離解除,題主想補助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如果按題主這種說法來看,公司還真沒有違法之處。只能是說公司的這種做法不夠人性,缺乏人文的關懷,顯得太冷酷,讓人難以接受。

不過公司在延遲開工的這段時間內的工資,必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給予支付!這是1月23日人社部《通知》中已經明確規定了!因此,題主應該是要求公司支付延遲開工的工資而不是補助,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則公司的行為才屬於違法。

寫在最後:

在疫情無情的時刻,往往可以看清一個人的本性與靈魂。有的是捨棄他人獨自“活命”,而有的人是選擇與員工“同舟共濟”渡艱辛,絕不放棄一個人。

同樣是面對湖北員工,黃小明工作室已開工,但這名湖北員工無法返京,黃教主不僅按時發放該員工的工資,而且還關心該員工的家人情況。當這名湖北員工向教主提出辭職申請,說一個月無法返京工作便離職時,黃教主說了一句讓人淚奔的話: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會餓著員工。



在疫情面前,原每個人都多一份理解與擔當,包容與支持,一切才會變得更加美好!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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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把你的問題理清楚:

  1. “公司開工了”,說明你的公司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區,目前已經復工。
  2. “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這裡有個疑問,是還滯留在湖北的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還是說目前已經在工作地的湖北籍員工不安排上班,我們下面會分別分析。
  3. “不安排上班,沒通知,沒補助,算不算違法”,這個有待商榷。

▶關於復工:

除湖北之外,全國各地都在陸續復工,當然這種復工肯定是在這次疫情可控制的基礎上覆工的,而且是有序的復工,科學的復工,相信很多提前復工的企業,都是關鍵企業,都是重點企業,都是和疫情防控有關的企業,都是和保障民生有關聯的企業。

而且復工也意味著企業在防控疫情上做足了功課,企業的防控措施應該都比較嚴格,員工的身體健康也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關於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

①如果這裡的湖北員工指的是還滯留在湖北沒來得及返回單位所在地的湖北員工。

我想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湖北是疫區,是疫情的重災區,湖北現在處於防控疫情的最關鍵的時刻,目前湖北全省封城封路封小區,小區進行嚴格管理,禁止任何人出入,另外,湖北全省的交通也在管控中,鐵路,公路,航運,航空都處在管制當中,現在的交通運輸主要是以保障防疫物資為主。

明白了這些,我們就知道湖北人現在是出不去的。既然出不去就沒辦法到崗,更沒有辦法工作,所以通知不通知意義都不大。

②如果這裡的湖北員工指的是已經在工作地的湖北籍員工。

這裡要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是湖北籍的員工之前在湖北,並且在湖北進行嚴格管控禁止人員進出措施前回到了工作地。

這種情況其實和籍貫沒有太大的關係,因為你有湖北的接觸史,你現在回到單位所在地,你必須要按照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或者按照單位的相關規定進行隔離觀察。

如果你在隔離期,單位沒通知你上班,這也比較正常。如果你隔離期滿之後依然沒通知你上班,這肯定就有點不正常,你需要主動和單位聯繫,彙報你的當前健康狀況,然後申請回去上班,或者申請在家裡辦公。

第二種情況是湖北籍的員工之前一直就在工作所在地,這次疫情當中就沒有離開過,沒有回過湖北。

這種情況就非常簡單了,沒有去過疫區,沒有接觸過疫區相關的人,可以隨時正常上班。

這個時候如果公司沒通知你上班,你就要主動聯繫公司,說明你在最近很長一段時間之內都沒有回過湖北,也沒有接觸過從湖北來的親朋好友,你身體滿足上班的需求,你可以要求去公司上班或者按照公司規定在家裡辦公。

其實不管什麼樣的員工,不管那種情況,上班這件事還是要有個通知,至少和員工說明一下,尤其在這種關鍵的時刻,湖北員工,湖北籍員工都相對比較敏感,公司的說明會對穩定員工起重要的作用。

▶關於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沒通知沒補助,算不算違法:

經過上面的分析,單位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原因相對比較簡單:一個是不能安排,一個是不敢安排。

不能安排合情合理合法,這個沒問題。不敢安排,這個肯定是基於單位自己的考慮,它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關於補貼的問題,或者說關於疫情期間工資的問題,人社部有過專門的說明,正常來說,你拿到工作報酬沒有任何的問題。

最後想說的是,作為湖北員工,如果你被困在湖北,你要積極主動的和單位聯繫,說明你的具體情況。如果你已經在單位所在地,你更要主動積極地和單位說明情況,並溝通確認上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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