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南京啟動立法:拒不垃圾分類擬記入信用檔案,預計下半年實施

2月27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這意味著,市民期待已久的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日處理生活垃圾8000餘噸,垃圾分類覆蓋70%小區

據瞭解,目前南京市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8000多噸,包含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廚餘垃圾。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越來越多的人口向城市集中,垃圾產量還會日益增加,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任務也越發繁重。

2017年4月,南京被列入國務院確定的46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城市之一,亟需加快立法步伐,依法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促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

市城管局局長金安凡說,目前我市已建成江南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江北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和高淳焚燒發電廠,焚燒總處理規模正常情況8000噸/日,最大處理能力8500噸/日。截止去年底,共建成餐廚、廚餘垃圾處理設施144處(集中4處,分散140處),處理能力775噸/日。預計到今年底,餐廚、廚餘垃圾處理將達到1400噸/日。垃圾處理能力的巨大潛力,為我市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提供了堅實保障。

南京啟動立法:拒不垃圾分類擬記入信用檔案,預計下半年實施

2017年8月18日, 社區組織社區幹部、保潔員、督導員進行垃圾分類現場培訓模擬(資料圖片)

據介紹,南市現有規範噴塗垃圾分類標誌車輛2500餘輛,建立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公交式”分類收運專線,全市覆蓋率達到90%。另有城南、江北、棲霞、溧水等四個大中型垃圾轉運站,及100餘個小型垃圾收集站承擔生活垃圾的中轉任務。

與此同時,全市有4000多個居民小區實施了垃圾分類,覆蓋率達70%以上。

五赴先進城市深入調研,8名專家參與文本起草、立法論證

早在2013年,市政府就制定出臺了《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92號)。實施六年多來,該辦法對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但是,隨著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的快速發展,該辦法也存在著一些短板,主要體現在: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缺乏相應的規定、環衛設施精準落地有待加快推進、垃圾分類各種責任主體不詳盡,責任設置也不夠科學、垃圾分類標準操作性不太強、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等環節銜接不明確等方面。

為此,市人大常委會將《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確定為今年的地方性法規立法重點項目。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要求,市城管局專門成立了起草小組,並委託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專家團隊參與《條例》文本的起草工作,多次召開區街管理部門、垃圾分類收運處置企業、市民代表、物業行業協會和物業企業代表座談會,並通過政府網站、公眾微信號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

南京啟動立法:拒不垃圾分類擬記入信用檔案,預計下半年實施

2月27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肖日東 攝

作為立法機關,市人大常委會從條例起草之初就提前介入,圍繞立法目標,組織人員先後五次赴上海、寧波、廣州、廈門、宜春、南寧等先進城市學習調研,對源頭分類、資源回收、分類運輸、分類處置、溼垃圾和可回收物循環利用等開展實地調研,並聚焦實踐中的堵點問題和立法關鍵制度設計,開展專題研究與討論。

據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環資城建委主任陳雷介紹,由於新冠肺炎防疫期間不便集中調研開會,環資委及時將草案文本發送各區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各位委員、代表專業組各位代表,網上徵求意見。同時,在網上召開了專家立法論證會,邀請南京大學王太高、東南大學顧大松等8名專家學者參加。在梳理各方面反饋意見的基礎上,會同起草單位逐一研究,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相應修改完善。

未分類投放、混收混運、未建立處置臺賬等行為擬將受罰

記者瞭解到,《條例(草案)》共八章五十五條,圍繞規劃與建設、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作出了相應的制度規定。

據瞭解,根據住建部的要求,結合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際情況,《條例(草案)》擬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類。餐廚垃圾和裝修垃圾進行專項分流處置,不列入生活垃圾分類。

南京啟動立法:拒不垃圾分類擬記入信用檔案,預計下半年實施

2019年7月15日,人大代表實地查看垃圾分類智能化示範小區 。攝影:杜悅嘉

《條例(草案)》提出,擬將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在居住區設立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員,對居(村)民分類投放行為予以指導。在已開展垃圾分類的小區,通過逐步“撤桶並點”推行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同時確立了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義務。

《條例(草案)》還提出,單位和個人沒有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的,將受到行政處罰。拒不執行生活垃圾分類的違法行為擬將記入單位或個人的信用檔案。但可通過組織或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志願服務活動的方式,從信用檔案中移除本次違法記錄。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的責任單位也將受到處罰。

此外,《條例(草案)》還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垃圾處理收費、生態補償、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等制度進行了規定。

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告訴記者,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安排,《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在4月底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二審通過後,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預計在下半年正式實施。

通訊員 肖日東

南報融媒體記者 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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