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河南這母女隱瞞武漢工作史接觸史,並與多人密切接觸,後果嚴重


鄭州發佈


河南這母女隱瞞武漢工作史接觸史,並與多人密切接觸,後果嚴重


24歲的曹某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由於她的“沉默不語”,使得中牟縣城空氣凝重,讓許多人眉頭緊皺、寢食難安,讓許多人為她奔走、救治、防控疫情。

接連公佈兩個確診病例

2月6日,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佈情況通報,病例102:女,48歲,現住中牟縣一個小區。1月19日至1月31日與武漢回鄭親屬密切生活,2月1日步行到中牟縣人民醫院新區門診就診,2月2日在家中由120救護車轉運至中牟縣人民醫院隔離病房,2月5日確診。

次日,病例103情況公佈:男,15歲(確診病例102家屬),現住中牟縣一個小區。1月19日至1月31日與武漢回鄭親屬密切生活,2月5日晚由120救護車轉運至中牟縣人民醫院,2月6日確診。

“我們出不去了,連窗戶都不敢開,大人孩子寢食難安。”和他們同住一個小區的李女士在微信圈說。

“趕緊回來吧,等疫情解除了再去上班。”在中牟某單位工作的張先生接到家人的電話。

從武漢回來的她,就醫時編了個假名

1月19日(農曆臘月二十五),長期在武漢工作的曹某自武漢乘坐高鐵回到中牟。平時,母親和弟弟在家生活。

1月23日,曹某感覺發燒,隻身來到中牟縣人民醫院診療,出於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原因,她向醫生編了假名,自述從深圳歸來,回家服藥4天,燒退,體溫恢復正常。

1月26日,曹某的弟弟發燒,服藥後體溫正常。

2月2日,她的媽媽黃某感覺不舒服,“胸悶,頭疼”,於是向小區執勤人員打聽醫院,並稱女兒是從武漢回來,執勤人員當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曹某陪媽媽到醫院診療,承認在武漢旅居史。當日,中牟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防控組和安全保障組轉發曹某的母親密切接觸者排查名單,建議他們居住的小區整體實行隔離管控。

2月5日,黃某在醫院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確診為新冠肺炎。

母女倆被立案偵查

2月6日,中牟警方依法對曹某、黃某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經全面查證,證實曹某故意隱瞞武漢工作史、黃某故意隱瞞個人接觸史,並與多人密切接觸,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辦案民警告訴記者。

記者採訪瞭解到,因曹某、黃某二人現均在新冠肺炎防護隔離期,不便對二人採取羈押措施,遂決定對曹某、黃某二人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據辦案民警介紹,曹某之所以一開始三緘其口,隱瞞其在武漢的旅居史,擔心一旦說出來就會被隔離,就會和媽媽與弟弟分開,也會讓周圍居民知道。

警方提醒:切勿為了一己私利,以身試法

中牟警方提醒: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處理: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散佈謠言,謊報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威脅方法拒絕、阻礙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疫人員、人民警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指責的;

四、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警方呼籲,當前正處於抗擊疫情關鍵時期,大家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切勿為了一己私利,以身試法。隱瞞接觸史,於情於理不通,於法於規不容。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好社會秩序。

“旅居武漢史是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如果曹某和黃某不隱瞞,能夠儘早主動上報,所有人的工作不會造成這麼大的被動,影響不至於這麼嚴重。”中牟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衛生防治疾控組組長魏國賦說:“她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魏國賦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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