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從小把女兒送人,現兒子得病去世,父母又找到女兒,讓她回來養老,還回去嗎?

瀟灑平凡人


考慮清楚,只生不養孩子可會長大,不是雜草,沒有愛心的父母把你拋棄那一刻,就沒有把你當回事,你多大了,養你父母多不容易,你的生父母是多麼的自私自利,就是不管也沒有罪


無所謂40134146


看自己怎麼想的了,我也是被送出去的,不過兩家是親戚,我說過你不養我我也不會給你養老,如果我有能力會去多看看你們,但是不要指望我養老。我都是直接說的,你怎麼想的也可以直接說,我覺得要根據自己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感受,不是說生了你你就要為她們養老,從小沒有感受到他們的愛,沒有那種感情。即使知道是自己的生父生母沒有感情,從來沒感受到他們的溫暖從小在風言風語中長大,總有人在背後說我不是親生的是抱養的。

我曾經怨過恨過最終選擇了原諒,因為養我的爸爸媽媽給了我最好的最多的愛,我要給養我的人養老,給他們安全感。至於親生父母那邊只能說盡自己心意就好。


依心依意1215


看自己怎麼想的,我是不回去,回去了養大你把你當親閨女一樣的爸爸媽媽得多傷心,雖說給了我生命我很感謝,但並沒把我養大,我可以過年過節去看你,但是誰把我養大的我給誰養老,我不能做白眼狼,不能讓養我的人寒心,


樂樂45318881


我這個回答會很尖銳,估計會被刪除,但還是想說一說。感情不是生來的,而是處出來的。有血緣關係並不就一定關係好,有些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照樣是水火不容,有些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感情還非常深厚,不是家人勝似家人。感情這種東西有些時候還是要看緣分的。父母小時候把你送人,他們可以編出來一萬個理由,那你現在也可以有一萬個理由不回去。是他們先拋棄了你,現在怎麼還有臉把你找回去養老呢?他們在你這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卻要你盡贍養的責任,哪有這麼好的事?果斷不去。

再說了,你還有養父養母,他們對你的養育之恩,你也不能不管,以後他們年紀大了,你才要好好的報答他們,給她們養老送終。至於生父母那邊,我覺得可以直接拒絕,不要去問他們當初為什麼把你送走,更不要去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騙人的鬼把戲。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就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不能因為他們是父母,是長輩,就可以不計後果的犯錯。

至於他們到時候實在不能自給自足,去法院告你不贍養老人的話,到時候再說,這裡我也不知道法院那邊會怎麼判,但他們沒有在你身上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估計法院那邊也不會太傾向於他們,如果非要你養老,就送敬老院吧,花點錢就算還了這一身的血肉之情。有人會說,他們始終是你的親生父母,還是要盡孝心的,我覺得這才是愚孝,人生在世,記住一條處事規則,那就是誰真心對我好,我就真心對他好。這樣就足夠了,至於那些所謂的親情親戚,都應該參考這個標準。


言人不敢言


中國父母絕大多數都是有私心的..生了兒女,養大成人,也同樣希望他們老了,孩子能幫他們養老..

如果說父母努力讓孩子在少年時期就形成良好的人格,心裡,健全的思維.那麼這樣的父母,實則很偉大..中國講究孝順,不像外國,尤其歐美,生了孩子養大成人後,不需要孩子養老..曾經我聽過最感人的一句話就是,我生孩子不是為了等我老了,他/她幫我養老。而我我希望我能在這個世界上,陪伴我的孩子走一段人生路程..不求回報..這樣的愛才是真正偉大的。因為不參雜其他心思...你說提到的,女兒小的時候沒養送人了。兒子又去世了...現在父母想找回她,讓她養老...我覺得這樣的父母,私心太重了..一心以為能為你們養老的兒子沒了,才想到還有個女兒可以依靠,猶如抓住救命稻草般...可是你們想過嗎?你們覺得你們配不配?再說了,現在的社會,年輕人的生存壓力,工作壓力也非常非常大...比父母輩那個時代的競爭壓力更大...真的為女兒好,真的還有良心的話...就不要提為你們養老的事情.....自己利用退休金,自己養老不可以嗎???自己出去找份商場打掃廁所的事情,也可以生存下去...為什麼要為難你們的女兒????


你的小茉莉


養育永遠大於生育,從小把女兒送給了人家,是人家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而現在兒子死了又想把女兒找回來養老,這樣做既使女兒同意,對養父母也是一個殘酷的心理打擊,這樣對養父母真的是很不公平,人最好不要太自私了。

如果養父母家境好,而生父母到老真的是無依無靠,生活特別的困難,不管怎麼說是生身父母給了自己的生命,女兒可以適當在生活方面給予生父母一些照顧,但決不能把女兒從養父母身邊奪回來,給養父母造成心理上的創傷。


舞歌暢想


做人得講個通情達理!女兒小時不管出於何因(因多子女,撫養困難,還是重男輕女,還是相信命理相剋……)將她送人,現她已成人。而留在身邊的你兒子去世了,現在你又想起要女兒回到生父處,讓其為你們養老。你們可知否,民俗有句話:生不如養的功勞大!認理吧!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現在就看被你送人的這個女兒是否寬宏大量了。


一強90594460


首先你先要弄清楚一個問題。你是怎麼到這個家庭來的?一如果是拐賣的,那無論養父養母對你再怎麼好,你都得認。二如果說是走丟的,養父母和親生父母要一起孝養。三。如果說是拋棄的或者是送養的。無論親生父母當時什麼家庭情況,你都沒有權利回答這個問題。有這個權利回答的。只有你的養父和養母。至於說生育之恩。在他拋棄和送的時候就已經沒有了。養父養母讓你認你就認。不讓你認,你就不認。


jingyuan287


女兒那邊如果有兄弟姐妹,就回來吧,不要計較了,他們也是無路可走了,這也叫虎廋了搜山,畢竟還有一份捨不得家業,不想留給外人。


老邪57


不回去了,現在的父母才是你真正的親人,條件好,可以恰當幫助他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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