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受疫情影響
防護物品資源十分緊缺
口罩成了特殊時期的“爆款”
甚至連正規藥店的口罩都買不到
然而萬萬沒想到
不法分子利用市場口罩
額溫槍等疫情防控物品短缺情況
竟然實施詐騙
緊急提醒!
廈門人千萬當心!
已有多人中招!
2月27日上午
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
廈門集美法院、翔安法院
分別對兩起防疫物資詐騙案件
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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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有防疫物資騙錢後失聯!
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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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集美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2月14日至2月17日間,被告人王某育獲知被害人丘某龍求購額溫槍等物品,其在沒有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聯繫被害人,謊稱其有貨源可以售賣。被害人向被告人王某育下了多筆醫用口罩、額溫槍的購貨訂單並通過轉賬支付了定金。被告人王某育收到定金後,向被害人指定地址郵寄沐浴露等物品並將快遞訂單號發給被害人,謊稱已發貨,騙取被害人繼續支付剩餘貨款後失聯。被告人王某育先後騙取被害人丘某龍錢款共計人民幣29900元,所得贓款大部分用於賭博。2月19日,被告人王某育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在歸案後的偵查階段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1.27日上午,集美法院通過“雲審判”方式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件。廈門中院供圖
集美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從重處罰。
鑑於被告人王某育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育犯詐騙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轉錢後拉黑對方!
有期徒刑1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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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翔安法院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一件涉疫情網絡詐騙案。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生於1月25日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銷售口罩信息。被害人蔡某某看見信息後,於1月31日向其訂購一次性醫用口罩800個、其他口罩54盒。被告人王某生在實際沒有口罩可供銷售的情況下,虛構口罩馬上要裝車發貨的事實,並分五次通過微信轉賬收取被害人蔡某某人民幣6440元后,將對方微信拉黑。
翔安法院“雲審判”現場。廈門中院供圖
翔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互聯網假借銷售防護物資名義實施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從重處罰,並結合其具有的累犯、坦白、退贓、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生犯詐騙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判刑!罰款!
So.....
網上買口罩水很深、坑很多
有必要提醒大家要當心
近期
福建“雲審判”了一批
防疫物資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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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遊:
發佈銷售口罩虛假信息騙取5人!
有期徒刑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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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福建省仙遊縣人民法院官網消息,2月24日下午,仙遊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以遠程視頻方式,對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進行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四百元。據悉,該案為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至29日,黃某某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緊缺之機,在沒有N95口罩等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其本人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先後騙取被害人崔某等5人共計人民幣1.2萬餘元。之後,黃某某以各種理由拖延、不回信息,將騙取的錢款揮霍一空。2月5日,黃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仙遊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微信虛構自己有用於疫情防控的N95口罩等物資出售的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黃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且繫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黃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疫情期間,為確保庭審工作正常有序開展,同時,為避免審判過程中人員聚集,保障訴訟參與人和司法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的人身健康安全,各地法院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規對適用於刑事速裁,簡易程序的案件,通過遠程同步視頻“雲審判”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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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
兩起發佈虛假銷售信息騙錢!
分別獲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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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安溪縣人民法院官網消息,2020年2月24日下午,安溪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通過遠程視頻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疫情網絡詐騙案,並當庭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林某傑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判處謝某鋒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傑於2020年1月29日至31日,假借銷售防護口罩、護目鏡等防疫物資的名義,通過微信發佈虛假銷售信息,騙取他人款項14750元。案發後,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的家屬代為退清全部贓款。被告人謝某鋒在2020年1月27日至30日,假借銷售口罩的名義,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有口罩銷售的虛假信息,騙取他人款項5431元。此前,被告人還有其他詐騙行為,騙取他人款項3488元。被告人謝某鋒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傑、被告人謝某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群眾急需求購防疫物資的心理,假借銷售防疫物資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林某傑案發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退繳全部贓款。被告人謝某鋒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不僅僅是廈門
相關的“口罩詐騙案”
在全國都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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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有期徒刑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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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遼寧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利用疫情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據悉,本案系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移交線索,該轄區居民高某某於2月上旬通過微信與一清原籍女子鄭某某聯繫購買口罩,卻在兩次轉賬付款後被對方拉黑,損失3萬餘元。
經過大量工作,清原縣公安局於2月16日在清原鎮新立屯村將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抓獲。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對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本無口罩供應能力卻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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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錢付了,對方沒聲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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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所在的企業要復工,杭州的陶女士前段時間一直在想辦法買口罩,還真被她找到了一家:10000個口罩,每隻3.95元的價格。雖然價格比以前翻了好多,但陶女士想特殊時期,買了也就買了。並在微信上跟賣家約定好,先轉39500元,到貨之後補齊全款。
本可安心等到貨,沒想到過了幾天,賣家突然告訴她,不好意思,之前定的口罩沒有了。那怎麼辦?現在有一批馬上到貨,但品質更加好,但需要加價1300塊。陶女士想了想,1300也還好,就把錢給打了過去,總共支付了40800元。誰曉得,錢付出去了,口罩卻一點消息都沒有。陶女士有些急,每天催賣家,說你不發貨,我就退款好了。
賣家推辭一番,退了10000元回來。剩下的三萬多,賣家說上家還沒給自己退款,暫時還沒辦法給。又等了幾天,賣家索性就不回信息了,陶女士急的報了警,說懷疑自己遭到了電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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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
男子用搓澡巾、襪子
冒充口罩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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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分局經過48小時連續工作,破獲一起利用微信以搓澡巾、襪子等冒充口罩售賣的系列詐騙案件,犯罪嫌疑人肇某某(男,23歲)被抓獲,涉案價值1萬餘元。
1月30日,於洪分局城東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在微信群內支付500元用於購買N95口罩,但收到快遞郵寄的物品竟是搓澡巾。與此同時,報警人還反映該微信群內有多人上當受騙。
2月2日凌晨,民警經過5個多小時的蹲守,在瀋河區一公寓附近的出租房內將犯罪嫌疑人肇某某抓獲。據肇某某交代,為了讓購買者相信其購買的口罩已經發貨,肇某某在便利店購買廉價搓澡巾、襪子冒充口罩,按照購買者提供的地址到快遞點發貨,並將快遞單號提供給購買者,以此騙得對方的信任。經警方初步核實,肇某某利用相同手段實施詐騙作案23起,涉案金額1萬餘元。
看完這些案例
大家是否發現
社交軟件
是詐騙信息傳播的主要途徑
受害者獲取出售口罩信息的來源中
有通過微信、QQ 群、朋友圈等社交軟件
也有第三方交易平臺
而直接付款到個人賬戶
是也是詐騙資金流轉的典型手法
資金繞過第三方交易平臺
被拉黑失聯後
無法挽回受損資金
此外
這樣一個看似普通的網絡購物
快遞發貨以及運輸需要幾天時間
受害人不能及時發現被騙而報警
受損資金不能及時止付
難於挽回損失
呼籲小夥伴們
購買疫情防控用品應該去正規商家
遇到被騙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
溫馨提醒
疫情當前,正是萬眾一心,全民戰疫的時刻任何人都不應該抱著僥倖心理從事不法行為,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廣大群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也要謹防不法分子,不要輕易相信網絡或微信群內的信息,要做好信息甄別和財產保護,儘量選擇正規購物渠道購買口罩等防疫用品。一旦發現可疑信息,請及時報警。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半島晨報、瀋陽晚報
杭州交通918、央視新聞。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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