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員工拿公章作為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嗎?

後福先生


員工對公司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需要要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及員工本人的基本情況

2、身份證複印件

3、與公司的勞動關係證明,例如:個人的工牌,勞動合同,個人打卡記錄,購買社保清單等

4、公司對其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5、員工本人常位地址,聯繫電話等,以便於聯繫員工

提交資料完畢後,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登記,立案受理,一般情況在正式開庭之前,仲裁部門與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通過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勞動仲裁部門製作調解書,一式三份,員工簽名,公司蓋公章,員工與公司各一份,仲裁部門一份

如果調解不成功,就開庭審理,最終由勞動仲裁部門裁決執行,雙方如果不同意裁決結果,可以本地區法院進行起訴

以上就是員工向公司申請勞動仲裁的提供的相關資料及仲裁流程

所以員工拿公章作為證據是不可以的


JournneySun


請問,你申請勞動仲裁的內容是什麼,公章一般不作為申請勞動仲裁的依據,你看你想申請那一方面的,要是想申請關於工資的,那麼你要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如果,你想申請關於社保方面的仲裁,除了我上述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公司為什麼不給你繳納社保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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