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尋求對無線運營商數據保護不力處以逾2億美元罰款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理由是這些公司在沒有充分保護用戶位置信息不被錯誤獲取的情況下,出售用戶位置信息的訪問權。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表示,已經計劃對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 Inc., T)、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 (VZ)、T-Mobile US Inc. (TMUS)和斯普林特公司(Sprint Corp., S)罰款2億多美元,理由是這些公司在沒有充分保護用戶位置信息不被錯誤獲取的情況下,出售用戶位置信息的訪問權。
《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此前曾報道,FCC正在尋求罰款。
監管機構表示,這些公司出售信息訪問權時沒有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FCC還批評這些公司在沒有得到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將這些信息分享給第三方。
監管機構計劃對T-Mobile處以超過9,100萬美元的罰款,對美國電話電報公司處以超過5,700萬美元的罰款,對Verizon處以超過4,800萬美元的罰款,對斯普林特處以超過1,200萬美元的罰款。
FCC在週五的新聞稿中說,根據《通信法》的規定,電信公司在提供電信服務時必須對客戶特定數據保密。FCC表示,這些數據包括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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