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蔡邕在《筆論》中說:“書者,散也。”這個“散”字是什麼境界?

浮邱一鶴


自己也是練習書法多年的人,雖沒下功夫,斷斷續續,但是一直喜歡。對東漢大書法家蔡邕在《筆論》裡關於“書者,散也”的理解,後世理解甚眾,我搜尋了一下,下面這篇博文,理解比較透徹,深表贊同,大家可以分享。

“書者,散也”,是東漢蔡邕對書法做的詮釋。蔡邕(133—192),字伯喈,官至左中郎將,人稱蔡中郎,通經史、數術、天文、音律,善辭章、工篆隸、長繪事。其書“骨氣洞達,爽爽有神”,“書、畫及贊,皆擅名於代,時稱三美”(張彥遠《歷代名畫記》)。蔡邕的書論傳有四篇,為《筆論》、《九勢》、《篆勢》、《筆賦》。後世對蔡邕書論慎重,唐人韋續《墨藪》中記載,魏鍾繇在韋誕處見蔡邕筆法,苦求不得,及誕死,繇令人盜其墓而得之。宋人陳恩《書苑菁華·秦漢魏四朝用筆法》也有此說,可見蔡氏對古代書家的影響。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蔡邕《筆論》)

“書者,散也”,什麼意思,怎麼理解,難道說書法是散?今人讀之,很難了然。“者,也”作為古漢語的一個肯定句式,與“陳勝者,陽夏人也”一樣 ,意思是明確的,為什麼蔡中郎要說“書者,散也”呢?

“書”與“散”有何關聯?這與今人對書法的界定是大相徑庭的。金開誠先生給書法下的定義是:中國書法藝術是以漢字為素材的造型藝術。姑且不論金先生的定義優劣與否,古人今人大異其趣的書法觀由此可見一斑。

蔡中郎的《筆論》,以“散”定書,“散”,既是書法的審美準則,也是對書寫者心身的行為規範。

一、散的定義是什麼?

1、 分散,《說文》:“散”,雜肉也。王筠認為:實是散碎通用之字。林義光《文源》:“散”為雜,無雜肉之意,本意當為分散之散。

2、 散,不自檢束,鬆散,引申為瀟灑,灑脫。

“ 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風氣。”

————《世說新語·賢媛下》

“予嘗論書,以謂鍾、王之跡,蕭散簡遠,妙在筆畫之外。”

————蘇軾《書黃子思詩集》

在這裡,作為瀟灑、蕭散之意的“散”與蔡郎中所說的“散”是有些接近的。今人金學智從美學的高度把它提升為最早的“表情”理論。他認為蔡邕“善鼓琴”,“散”作為“散淡”也是一種情。書與散的關係像琴與情的關係一樣,而操琴也特別需要“散”,因此,可以說,作為表“情”藝術的琴、書,都需要“散懷抱”,如果“迫於事”,效果就一定不佳,蔡邕融和著古琴音樂體驗的“書者,散也”的書法美學命題,在歷史上首次觸及了書法的表情質,它是書法美的歷史流程由“造型美”開始流向“表情美”的特徵之一。(《中國書法美學》P866)

二、作為書法準則的“散”

“散”被蔡邕取來,為書法下一轉語,其意是玄妙深泓的,“散”,實際上已被蔡邕上升為“無用”“無為”的審美高度。“無為”的書才是大美的書。“無為”,是古代士人“遊於藝”的終極追求,也是過程的履踐,“散”作為“書法無為”的另一存在方式,既是對書者動態的要求,有是對書法的最高廓定。

1、“散”是道的物化,

“樸散以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老子》二十四章)

“樸”,即是處於完整的沒有剖判的混沌,也是原道。“散”,是分散,是剖判,是轉化,道由無形化為有形,由形而上轉為形而下,即為“器”。

蔡邕認為,書的產生正是道“樸散以為器”的結果。“夫書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陰陽生焉;陰陽既立,形勢出矣”(蔡邕《九勢》)。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充說:“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夫天道,自然也”(《論衡》)。因為,書既是器,又是道,書法為獨立的器去使用,便是書的工具化功能,常人習之,即是寫字;而書同時又可作為體道不二的器,以器見道,以書見道。書若明道,則為書法之書,故蔡氏所論,非一般性書寫之書,而是“如對至尊,無不善矣”之書道。

書道的前提是,習書者對書如向道一樣,須心懷敬畏之心,古之書家莫不如此。衛鑠曰:自非通靈感物,不可與談斯道矣;王羲之曰:夫書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學無及之;天台紫真謂曰:“子雖至矣,而未善也。書之氣,必達乎道,同混元之理”;虞世南《筆髓論》:學者心悟於至道,則書契於無為,苟涉浮華,終懵於斯理也;張懷瓘《書議》:理不可盡之於詞,妙不可窮之於筆,非夫通玄達微,何可至於此乎?……

諸家莫不對書深懷敬意,不敢視為一己之玩物,不敢懷自功自美之心。蔡邕“書者,散也”,“散”的“無用”“無為”之意即呈現出來。

2、“無用”之“散”

在蔡邕的《筆論》中,“散”,既是對書的界定,也是對書寫狀態和心靈的陳述。“欲書先散懷抱”的“散”,是指心神的放鬆,接下來,“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如對至尊”則是莊子所說的“心齋”功夫,也是“散”的功夫與體現。莊子說“其耆欲深者,其天機淺”,“耆欲深”則會“迫於事”,迫於事則欲有用、有為,有為則滯,滯則塞,塞則絕,絕則敗。

因此,“書者,散也”,“散”,在此即有“無用”之喻,不要有心於用,不要以書媚利,以書媚世,以書媚人,以書媚功名。“遊心於淡,合氣於漠,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才是散,才是不迫於事。

莊子中有則關於“散木”的故事。

有個木匠看到路邊有棵為社神的櫟樹,這棵樹大到可以供幾千頭牛在樹下乘涼。樹幹有百尺粗,樹身高過山頂,觀賞此樹的人像趕集一樣多,木匠瞧也不瞧,就走過去了。他的徒弟很奇怪,問他,這麼大的樹為何不看一眼?木匠說:那是無用的“散”木,它做船則沉,做棺材則很快腐朽,反正是一無用處,所以才沒有被人砍掉而長壽。

木匠回家後,夜裡大樹託夢給他說:你拿什麼跟我比?那些有用的木嗎?還沒有長成就被砍伐,都是他們的有用害了他們,如果我有用,能長這麼大嗎?你這個要死的“散”人,又怎能知道“散”木呢?

————《莊子·人間世》

“散木”,即“無用之木”,因其無用,得以頤養天年,“無用為大用”是莊子“無為而無不為”的一個變相。蔡氏所說“書者,散也”,就阻止了一切對於書附加的任何不道的事。唯有書入此道,才能“舒散懷抱,任情恣性”,書入書道,才能“如對至尊,無不善矣”。爵祿皆忘,才能“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

這種“無用之散”,就是莊子所說的逍遙,無有掛礙,一任自然,心手如一,筆入大荒,書驚鬼神。

總之,“書者,散也”是蔡邕對書法的最高概括,既是對從書者的行為的要求,又是對書法價值取向的重估,對蔡邕書學理論的再認識,決定著綿延千年的中國書法能否“始終保存著地道的中國作風與中國氣派,能否繼承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體現和輝煌標本”(金開誠)。由於古今文化語境的變遷,人們對書法的認知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今人喜講創新,但創新不是“逐新獵奇”,變化和創新也不就是“正確和優秀”,若不能使書法從體到用上保持一貫,那麼,靠打著“創新”的旗號來招人耳目、譁眾取寵的書法,誰又能保證不是一次歇斯底里式的毀壞和顛覆。因此,審慎的以敬畏天地神靈的心對待書法,對於傳承文化的士子們來說比什麼都重要!






誰共從容


"書者,散也。″是書法創作心態的描述,有消遙自在、悠閒舒適,舒緩緊張情緒之意。

(趙孟頫行書作品。)

比如心情煩悶時,到大自然中去散散心。在學校考試前老師讓學生放鬆心態。不要緊張。參加體育比賽,讓運動員提前到賽場作無拘無束的適應環境氛圍的訓練。都可以理解為"先散其懷抱。″

(趙孟頫行書作品。)

書法家沃興華在談臨《石門頌》時,首先強調心態要放鬆,讓線條去散步,散步就是沒有目的和方向地巖逸開去,再宕逸開去,行於所當行,止於不得不止。這也是對欲書先散懷抱的心態描述。當然同時也談了書寫技法。

(趙孟頫行書作品。)

孫過庭《書譜》中說的"神怡務閒″、"志氣平和,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也是強調書法創作要精神愉悅,自在悠閒。在內心不激劇猛烈的情況下,才能寫出風格高遠的作品。

(王羲之草書上虞帖)

孫過庭說王羲之晚年的書法,不激不厲,風規自遠。如草書《上虞帖》。

(王羲之草書上虞帖)

《上虞帖》,又名《夜來腹痛帖》,王羲之草書信札,唐代摹本,上海博物館藏。

(王羲之草書上虞帖。)

釋文:得書知問,吾夜來腹痛,不堪見卿,甚恨。想行復來,修齡來經曰,今在上虞,月末當去重熙,旦便西與,別不可言,不知安所在?未審時,意云何?甚令人耿耿!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敬請包涵。)


神韻軒書法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蔡邕《筆論》)

說它是境界我是贊同的,而且是文化底蘊深厚,書法功力高超且閱歷博眾才有的境界!只是境界一詞更多,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非要說明也是差強人意。那我也說說,我差強人意的個人理解。散,可以理解為散發、放鬆等意思。為什麼要散發和放鬆呢?追求自然!第一句話後就回歸到了抒情調整心態等;再往後便是筆法的取勢和迴歸自然的形態!正如《周易》裡的卦都要有卦象一下!取於自然,歸於自然!所謂“山是山,水是水;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山還是山,水還是水”的境界道理大家都懂!只是看似近在眼前,卻也遠在天邊!所謂鴻溝便是文化的底蘊和書法的水平以及自身的修養。境界是相通的,高境界的人便是通者,如道教裡所說的真人!辛棄疾的“少年不知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又何嘗不是一種境界,需要到了才真明白!我理解的境界就是對人生對自然萬事萬物的理解領悟達到一定程度的抒發和感嘆!書法亦是如此,也是取象!謝謝!







閒人書法


觀書法展翻書法集,諸如“書者,如也”、“書者,散也”等時常能看到。這個“散”,我理解是遣懷釋抱,放縱天性之意。欲書先散無非是說書寫的環境和心境,所以才有後來的“然後書之,則無不善矣”,“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我想,書者之散,是說要有極佳的環境和極佳精神狀態,在揮毫之前,要拋卻一切雜念,黙坐靜思,隨意所適,做到胸有成竹,還要有“面對至尊”的心態,始能在“波瀾之際,已浚發於靈臺”,則個性激情,喜怒哀樂,皆從筆端盡現矣。

王僧虔在巜筆意贊》中對此也有論述,曰“必使心忘於筆,手忘於書,心手達情”,在心手雙暢雜念不生的情境下,始能使書品達到無意於工而工的化境。

匆匆作答,心懷忐忑,也未知及格否?





抱一而行


蔡邕:書者,散也。指的是書法創作過程中一種書寫心態,不必拘泥於書法的陳規俗矩。

原文: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豪不能佳也。

這樣就好理解,為什麼許多專家要批判館閣體和當代的所謂楷書美術字了。無心情不書法。

有人說,不喝酒的話,王羲之寫不出“蘭亭序”。王羲之與友會與會稽山下,心情舒暢,酒後創作出被後世稱為“天下第一行書”的蘭亭序。酒醒之後,王羲之自己都感嘆難以創作出同樣高水平的作品。這也是說,書寫時的性情流露,才能創作佳作,實為書者散也。

又比如專家認為,歐陽詢化度寺碑的藝術價值大於九成宮,原因是九成宮創作屬於皇帝老兒的命題作文,就像八股文,束縛了真性情和個性。這也能解釋書者散也。

而最能解釋書者散也的書法,非顏真卿的祭侄稿,塗塗改改都能成為天下第二行書。這才是真心情好書法的體現。

而當代某些書法家,楷書追求的是規規矩矩平平正正,毫無個性真心情,寫不出變化就用異體字代替,這其實是書法的大忌。書法不是要賣弄你認識的異體字多吧?

所以鄙人觀點:書者散也,就是書者心情也。



青溪散人


書法創作,一定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才能把作品創作好,這一點非常重要。不但蔡邕這樣說,唐代的孫過庭也是這樣說的。

蔡邕是東漢末年的學界領袖書法大師。熹平四年(175)到光和(183),他奉詔參加了漢靈帝親自主持的儒學幾點七經《魯詩》、《尚書》、《周易》、《春秋》、《公羊傳》、《儀禮》、《論語》的書法刻石工作。


歷經8年時間的艱苦工作,終於完成這一浩大工程,刻製成46塊石碑。每塊石碑高3米多,寬1米多。立於太學門前,這一非常壯觀的文化浩大工程,驚動了洛陽學子,紛紛前去觀看這一書法壯舉,一時間,還造成了洛陽的城市交通擁堵。但是,有大名鼎鼎的蔡邕參加書法創作,一時效仿蔡邕書法的學子,遍佈京都中原。

蔡邕不但是書法家,他也是書法理論家。《九勢》和《筆論》據說都是蔡邕的書法理論著作。據說而不能肯定,是因為,蔡邕的書法理論著作,最早卻是在宋代才有著錄的。

蔡邕的《筆論》一文其實也不長。全文就127個字: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

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

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這篇文章開門見山就說:“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我們從這一段完整的圍繞“散”而提出的論點來看,完全可以用“放鬆”二字來概括,蔡邕對“書者,散也”這個論點的詮釋。從沒有“放鬆”自己,到完全“放鬆”自己,這本身就是要把“我”調整過來的問題

蔡邕說的沒錯,寫字要“放鬆”,要進入一種近乎於“無我”的境界。

那麼,如何放鬆?難道就是漫不經意就放鬆了?當然不是!如果要寫字了,還惦記著水還沒挑,地還沒掃,那就下筆心神不定,不可能把字寫好了。而是要像孫過庭在《書譜》裡所說的:“任筆為體,聚墨成形”那樣進入聚精會神的自由放鬆狀態,就能把字寫好。

因為只有讓筆墨放鬆,才會寫的心無掛礙,也才能達到蔡邕所說:“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的“無我”精神狀態和境界。


古人寫字都不大,用的毛筆也是小楷居多,一個字的點畫之間,非常精細,少有疏忽大意,就會輕則點畫失於肥瘦,重則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一篇字就會廢掉的。

正如孫過庭在《書譜》裡說的:“心昏擬效之方,手迷揮運之理,求其妍妙,不亦謬哉!”如果注意力不集中,“心昏手迷”的,那麼,要想把點畫寫好,簡直太不可思議了。

寫字是要集中精力的。不能有絲毫的漫不經意。

但是,蔡邕所謂的“散”,也不是說,集中精力就非常緊張,刻意地剋制自己。恰恰相反,“散”的重要意義是要“任情恣性,然後書之”。就是放鬆自己,是把精力轉移到,可以自由把控自己的個性,儘量滿足自己的個性的發揮。這就是一種不知我是蝴蝶還是周莊的一種無我境界。


蔡邕講的這一點非常厲害。它擊中了我們在書法創作時的弊端在於,我們其實並沒有放開自己,而是被自己給“鎖定”了,是一種非常“有我”的狀態。

我們看看今天很多的參展書法作品,就看得出來,很多書法家為了“參展”,他們的懷抱裡,根本就沒有自己,只有對評委的種種討好和猜測。

所以,我們在這些作品中很難看到作者有什麼個人情懷的訴求和抒發,而是技法的粉墨登場和炫酷。

如果我們看看古代大師的書法作品,無論書法風格如何,他們共同的特點,都是有自己非常鮮活的個性和自由的筆意發揮的。


所以,如果你沒有自己的“懷抱”,那就叫“不散”了。

中國有個書法家,給自己取了一個筆名,就叫“散耳”,可見,這個書法家對書法秘訣的頓悟能力有多深刻。

當然,蔡邕是一個大學者,他的“懷抱”跟學問不深的人肯定是不一樣的。

要散懷抱,必須要先充實懷抱。沒有充實的懷抱,那叫“散空”也叫“空散”。

所以,蔡邕又說:“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你要靜下來這也不難,關鍵的你要有“意”,就是有感而發的那種慾望和感覺。有感而發和無感而發,那是完全不一樣的“懷抱”。這又是一個要“有我”的問題。

心胸充實,才能叫做“有我”,心胸空空如也,怎麼可能“有我”,有怎麼會“散懷抱”呢?

唐代大書法家孫過庭在《書譜》中,也說過一段與蔡邕思想非常一致的話。他說:

心不厭精,手不忘熟。若運用盡於精熟,規矩諳於胸襟,自然容與徘徊,意先筆後,瀟灑流落,翰逸神飛,亦猶弘羊之心,預乎無際;庖丁之目,不見全牛。嘗有好事,就吾求習,吾乃粗舉綱要,隨而授之,無不心悟手從,言忘意得,縱未窮於眾術,斷可極於所詣矣。

如果我們認真體會孫過庭的這段絕妙論述,難道不是對蔡邕“書者,散也”之“散”最好詮釋嗎?難道這不是書法創作最好的“無我”境界嗎?


千千千里馬


這一個“散“字,十分準確地說明了書寫與書法的區別,十分準確地說明了實用與藝術的區別,十分準確地說明了書法的形象和本質。

這一個“散”字,宣告了書法筆法的昇華成熟,宣告了鴻都石經(即漢代實用隸書體亦即早期館閣體)以外的新寫法即草書時代的開啟,宣告了世界上一種獨一無二的以毛筆來創作一種人文藝術即書法的產生。

最重要的是這一個“散”字解放了筆鋒,讓人們在封建社會里可以從書法中獲得充分的自由!二千年前的中國人,已經從理論上認識到藝術的作用。人性的認識和靈性的開啟,使得漢末知識分子瘋狂地學寫草書而置孔子儒學於不顧,使得張芝成為第一個草聖!

散,解放也,解放人性也!人的個性追求可以在筆鋒中得以揮灑體現也!!草體書法產生併成為書法皇冠上的明珠也!!!











王乃棟說書畫


自己也是練習書法多年的人,雖沒下功夫,斷斷續續,但是一直喜歡。對東漢大書法家蔡邕在《筆論》裡關於“書者,散也”的理解,後世理解甚眾,我搜尋了一下,下面這篇博文,理解比較透徹,深表贊同,大家可以分享。

“書者,散也”,是東漢蔡邕對書法做的詮釋。蔡邕(133—192),字伯喈,官至左中郎將,人稱蔡中郎,通經史、數術、天文、音律,善辭章、工篆隸、長繪事。其書“骨氣洞達,爽爽有神”,“書、畫及贊,皆擅名於代,時稱三美”(張彥遠《歷代名畫記》)。蔡邕的書論傳有四篇,為《筆論》、《九勢》、《篆勢》、《筆賦》。後世對蔡邕書論慎重,唐人韋續《墨藪》中記載,魏鍾繇在韋誕處見蔡邕筆法,苦求不得,及誕死,繇令人盜其墓而得之。宋人陳恩《書苑菁華·秦漢魏四朝用筆法》也有此說,可見蔡氏對古代書家的影響。


李嘉昱同志


內容提要:本文對《筆論》的解讀提出了四個主要觀點,即《筆論》並非談論今天的工具之“筆”,而是論說“寫之動作”之“筆”,其含義相當於“書”;蔡邕“書者散也”所提出的是一個關於“書法心態”的觀點,而非“書法藝術本質”的論斷;蔡邕所指的“象”實質應該是一種“象勢”,即象的趨勢、姿勢、形勢、局勢、聲勢、陣勢、情勢等等,書法的結體、點畫或線條與人間萬象的相通,主要不在於“象形”而在於“象勢”;《筆論》的文本應該是“兩則”而非“一篇”。

關鍵詞:詞義變化 書法心態 象勢 文本

一、《筆論》之“筆”

初讀《筆論》,頗感疑惑。因正文中,除“中山兔毫”四字外,其餘幾乎與“筆”毫不相干。然東漢迄今1700多年,似乎都不曾有人對此提出疑問。箇中緣由何在?原來是古今詞義變化,給今人帶來的障礙。

我們不妨看看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他將“聿、筆、拭、書”列為一組註明“文三、重三”,並分別解釋為“聿,所以書也。楚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筆,從聿竹”“拭,聿飾也。從聿從彡。俗語以書好為拭”“書,箸也。從聿者聲”1。清人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對所謂“文某重某”的解釋是:“此蓋許所記也。每部記之,以得其凡若干字也。凡部之先後,以形之相近為次;凡每部中字之先後,以義之相引為次。”2可見,“聿”乃本字,“筆、拭、書”均為“聿”之衍生,“聿——筆——書”具有“義之相引”的關係。《辭源》謂“聿,筆的本字”,“筆”亦有“書寫,記載”之義,並引《史記·孔子世家》“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為證3。《辭海》釋“聿”引《太玄·飾》“舌聿之利,利見知人也”,解為“舌謂講話,聿謂用筆寫文章”4。段氏注“書”謂“箸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箸於竹帛,非筆末由也”5。可見,“聿——筆”是一義兩體,其義一為物名、一為寫之動作,而“書”則由其“寫之動作”衍生而來。

故《筆論》並非談論今天的工具之“筆”,而是論說“寫之動作”之“筆”,其含義相當於“書”。《筆論》者,實可謂《書論》也。

二、看蔡邕論“散”

蔡邕論“散”共用63個字,可謂字字珠璣。其文曰: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對至尊,則無不善也。

這段文字,以今天的視角看,不是嚴密的論證,而是鋪陳了幾個相互關聯的觀點。“書者散也”是“欲書”“夫書”的前提,“欲書”“夫書”是“書者散也”合乎邏輯的延伸。因為“書者散也”,所以“欲書先散懷抱”;因為“書者散也”,所以“夫書”要“隨意所適”。

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有論者認為“‘書者,散也’的著名論斷,論述了書法抒發情懷的藝術本質”6;還有論者認為“‘書者,散也’的書法美學命題,在歷史上首次觸及書法的表情質”“標誌著中國古代的書藝表情論的萌生”7。我的看法是,“書者散也”應該理解為“書法心態是一種不自檢束的閒散狀態”。據此,蔡邕所提出的是一個關於“書法心態”的觀點,而非“書法藝術本質”的論斷。理由如下:

其一、“散”的涵義中不存在能夠引申為“抒發情懷”的義項。

《辭源》釋“散”共有11個義項:(1)分佈,散佈;(2)排遣;(3)罷休;(4)不自檢束,懶慢;(5)閒散;(6)疏略;(7)酒尊名;(8)樗蒲採名;(9)屑狀藥;(10)琴曲名;(11)姓。8

《辭海》釋“散”共有10個義項:(1)分開,分散。與“聚”相對;(2)排遣;(3)研成細抹或銼成粗末的藥料;(4)散開的,引申為疏散、消散;(5)不自檢束,懶怠;(6)不受格律約束;(7)閒散,沒有一定的職務;(8)酒器名;(9)琴曲名;(10)姓。9

其二、由“書者散也”延伸出來的“欲書”“夫書”,沒有超出“書法心態”的範疇。

“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從正反兩方面闡述“散”的重要性。先指出“散”的內容即“懷抱”(心意、胸襟),然後進一步明確“散懷抱”就是要做到“任情恣性”(使人的本性放縱不拘),最後將“心態”與“工具”進行比較,揭示出“心態”的重要。

再看“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對至尊,則無不善也”。顯然是對“散”的實現途徑的探索,他認為要達到“散”的境界,需要經歷三個階段或過程,即“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對至尊”。所謂“沉密神采”,就是指專注於自己的精神和風采。可見,這是一個由“形散神散”到“形散神不散”的漸次推進的過程。為什麼“書者散也”的最高境界恰恰是“形散神不散”呢?對此,我完全贊同這樣的解釋,“它幾乎完全與中國的‘禪定’,劉勰《文心雕龍》中的‘虛靜’,以及現代心理學中的‘超覺靜思’同日而語。這種‘虛靜’的實質即主體在排除利慾諸念後,心靈對客體的一種自由觀照”10。

三、書法與非書法的界限

蔡邕在《筆論》中提出了“為書之體,須入其形”“縱橫有可象者,方可謂之書也”,這對於中國書法理具有奠基性的重要貢獻。因為,它第一次明確提出並回答了“書法與非書法的界限”問題,直指書法本體的核心。蔡邕主張:

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可謂之書也。

這段文字常被人們引用,但往往是作為書法藝術具有形象性特徵的證據。因此,引用者特別看重文中的16個“若”,容易讓人誤認為書法就是要將字寫得如“水火、雲霧、日月”一樣。其實,我以為蔡邕這段文字至少有兩層意思,應引起特別注意。一是提出“為書之體,須入其形”“縱橫有可象者,方可謂之書也”的主張,即通過“書法形象”來解決“書法與非書法的界限”問題;二是用16個“若”舉例說明“書法形象”的本質特徵。

先看“界限”。“為書之體,須入其形”,是說書法的結體必須深入到具象世界的內部去尋找根據。應該注意,是“入其形”而非“如其形”。《說文解字》謂“入,內也”“如,從隨也”11。“入其形”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要“透過現象看本質”。“縱橫有可象者,方可謂之書也”,是說書法點畫或線條的質感只有達到了可以與事象物理相通的程度,才可以稱為書法。可見,“界限”在於是否具有“書法形象”,而“書法形象”又主要由“體”(結體)、“縱橫”(點畫或線條)兩個要素構成。

再看“書法形象”的本質特徵。我們不妨將文中16個“若”的例子做一個分類,其中屬於動作的形象9個——“坐、行、飛、動、往、來、臥、起、蟲食木葉”,屬於心理活動的形象2個—“愁、喜”,屬於自然物象的10個——“利劍、長戈、強弓、硬矢、水、火、雲霧、日、月”。可見,在蔡邕眼裡“書法形象”至少包容著動作形象、心理活動形象和自然物象。但問題在於,書法的結體、點畫或線條,這僅有的兩個“形象要素”,是如何與人間萬象建立起聯繫的呢?文中的“有可象”之“象”,顯然不可能理解為通常所謂的“形象”。因為,如果說書法的結體、點畫(或線條)還可以模仿某些動作形象和自然物象,但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模仿心理活動形象。而反映心理活動形象恰好是書法形象十分重要內容,亦如孫過庭在《書譜》中所提出的“凜之以風神”“溫之以閒雅”“達其情性,形其哀樂”12。綜合整段文字,我認為蔡邕所指的“象”實質應該是一種“象勢”,即象的趨勢、姿勢、形勢、局勢、聲勢、陣勢、情勢等等。也就是說,書法的結體、點畫或線條與人間萬象的相通,主要不在於“象形”而在於“象勢”。

四、是“兩則”而非“一篇”

最後,我想談談對《筆論》現行文本的一點看法。現在,出版物也好,或者是一些談論《筆論》的文章也好,都把它視為一篇完整的文章。我認為,《筆論》的文本應該是“兩則”而非“一篇”,即“書者,散也……則無不善也”為第一則,“為書之體……方可謂之書也”為第二則。

這是因為,首先它們分別具有各自的論題,第一則是“散”,第二則是“象”;其次,從語言表達的角度看,它們各自自足完滿,第一則遵循了“大前提(書者散也)——小前提(欲書)——結論(夫書……則無不善也)”的表述方式,第二則則採用了“總(為書之體,須入其形)——分(16個‘若’)——總(縱橫有可象者,方可謂之書也)”的方式首尾照應,兩則的表達都非常完整;再次,如果把它們視為一篇完整的文章,由於前後兩個論題之間缺乏必然的邏輯聯繫,這就勢必會造成解讀上的困難。


陳老師愛畫畫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好一個散字,先散懷,散緊張,平復心態,平復心情,務術無意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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