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疫情期間,公司通知放假兩個月,但是幫忙交社保,你怎麼看?

攀登者林


在疫情期間,放假兩個月是正確的選擇,再幫你交社保,絕對屬於良心企業了。

為什麼我這樣回答呢?因為,在我國,雖然各地都有嚴格的交社保規定,但是總體來說,在我國的參保率還是比較低的,員工放假兩個月,企業沒有創造一點效益,給員工交社保,已經很不錯了,一個企業,面臨的不是一兩個員工,如果放在我身上,我是非常理解和滿足的。

企業憑什麼給員工發工資呢?靠企業效益,放假兩個月,這兩個月就沒有效益了,特別是員工多的單位,僅僅幫員工交社保就需要不少的費用。

舉例子說明:假如是銷售公司,放假兩個月,沒有銷售業績,公司掙不來錢,不可能給你再發基本工資吧?說不定老闆們也支付不起。假如是生產公司,放假兩個月,不出產品,同樣沒有效益,哪來的錢只服你工資呀!

所以,我認為公司放假兩個月,幫你交社保,真的很不錯。

這是我個人觀點,不知道大家怎麼想的?可以一起探討一下!


在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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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的日記


現在沒有明文條例,一定會給你工資。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因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勞動,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均無任何過錯,根據權利義務平衡原則,勞動者沒有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自然也無需支付工資。

因此在前幾天各地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的文件中,也是強調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工的職工,企業應當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並沒有規定,需要全額髮放工資。

那麼,對於沒有年休假予以抵扣的員工,是否需要發放工資呢?我認為,可以不發工資,或者發放工資後,通過補班的方式予以調整。

再次,此次疫情,又不同於一般因企業經營問題導致的停工、停產,自然也不需要按照停工、停產發放工資。


UDontHaveToTry


雖然是疫情期間,公司通知放假2個月,是因為疫情期間,公司是為了員工的安全,不得不釆取的辦法。公司幫助員工交社保,是根據國家法律和國家勞動法,而必須實行的義務罷了。


我是小甘


疫情期間公司通知放假兩個月,給大家繼續繳納社保,說明企業還是有一定經濟能力和社會責任,能保障企業員工的基本需要,如果在能保障員工工資就最好了,不能保障也能不低於城市最低生活費,那對員工將是極大的鼓舞和鞭策。就疫情國家針對疫情也出臺了免徵、緩徵、減半等一系列政策,就是減輕大中小企業的經濟負擔,減少企業因疫情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使企業減少失業人員。希望每個企業充分用好國家出臺好政策,儘可能保障企業的利益同時兼顧員工的合法權益,使企業、員工共渡難關,力爭在大家努力下,儘快恢復正常水平。


胡楊林中綠洲


目前受疫情的影響有些地方單位開始復工了,

但有些地方受疫情的影響還是開工不了,

員工在家也上不了班也是在家著急,

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員工開始擔心,

擔心個人工資發放的問題,擔心後期社保續交的問題。

公司的HR當然是希望員工能夠來早點上班,

而員工卻因疫情影響的客觀原因確實來不了,

公司HR也向員工發過通知如果不來員工的社保怎麼辦,

而員工的回覆倒是乾脆,直接回復: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對於這樣的問題,到底應該怎麼處理呢?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明確單位是否為疫情禁止營業的單位。

這裡面分兩種情況,而且情況不一樣處理的方式也不一樣的,

有一種如果是禁止營業的單位,

員工在此期間履行正常請假手續的,

請假期間未勞動也沒有勞動報酬,

如果疫情時間跨月了,比如跨整個2月份,

2月份你沒有去上班,這要的情況下社保由你本人承擔;

如果你上了一天班,單位繳納部分仍由單位正常承擔。

第二種情況不是國家禁止營業的單位,

如果在國家和地方通知不允許營業的期間內,

有勞動報酬社保按照正常上班繳納,

其他期間按照平時規定執行。

你自己是屬於哪一種情況呢,有問題的可以私信或留言我,我會一一回復。



公共網絡建設者88


誠邀!!這次疫情對我們的生活產生的問題還是很大的!對於社保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1,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工單位就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並不會因為疫情影響而免除該義務。2,根據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相關條款的規定,也允許部分企業延緩繳納社保,或者減半,免除社保繳納,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社保計算期限。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要優化工作方式,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新增退休人員申報一般通過網上辦理,無法網上辦理的,可通過預約現場辦理。領取待遇人員需進行資格認證的,各地要採取人臉識別、網絡認證等形式,實現“網上認證”。對於疫情防控期間未進行資格認證的,一律不得暫停待遇發放。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申領要及時進行網上等非現場手段審批,以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申領時限由此前的收到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暫延長到我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解除之後3個月內。其它失業保險待遇和補貼的申領也一律延期到我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結束之後3個月內,以最大限度繳納社保護參保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維森視頻


疫情期間,公司放假兩個月,同時幫助員工繳納社保。挺好的公司,必須點贊!

大疫當前,無論是私人、公司、國家,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大家都應該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幫助,共渡難關。

公司放假是為員工身體健康考慮,畢竟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沒有一個好身體,其他都是白扯。

但是公司克服困難,主動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樣的公司還是有情有義的,愛你的公司吧,它是你的衣食父母。

願疫情早日結束,讓我們共同期待:面朝大海,春暖花開!





靜水深流691


這個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去解決當前的問題,還要看公司的經濟實力,

我有一個朋友是一家公司的老闆,他們公司總共有200來個職工,他們是2019年成立的,由於是創業期間,沒有什麼穩定的收入,前幾個月都是東籌西籌才發工資,本身就撐不下去了,連自己生活開支都成問題,他能幫你買社保嗎?就是他想買,他哪來的錢呢?這就是現實,就是打官司,你打贏了,把他送進監獄,他也沒有錢。

所以說,都要根據事實情況去做出決定,


法能265


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的處理方式是違反勞動法的。除了繳納基本的社保外,還需要給員工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且單位需要與員工協商。以下是法律法規,供參考。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大人社發〔2020〕24號)和《關於規範企業工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大勞發〔2003〕6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即企業延遲復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個月)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集體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生活費含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後,實際支付給勞動者的生活費不得低於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但對企業與勞動者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勞動者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不受延遲復工命令限制的企業,在2月3日至7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在2月8日至9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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