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如何看待這幾天集中冒出來的扔下一萬元就跑這一爆發性新聞?

PSALM137


值得肯定,但也會有捐款人藉此揚名,認為我這樣捐款,受捐方會通過各種渠道,查找捐款人,而找到,便會上報,表揚,對捐款人的回報,更大。但這類人,必竟是少數!


小樓聽雨71514


近來各地媒體報道了不少“扔下一萬元就跑”的新聞,比如江西遂川:無名氏丟下一萬元就跑。湖南長沙一小夥,丟下一萬元和一句“捐口罩”就跑了。寧波黑衣女子在派出所扔下一萬元就跑。乘客機場丟下一個小白箱就跑,工作人員打開後愣了,全是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還有佛山、大理、亳州、六安、紹興等地,有的扔在派出所,有的扔在政務中心。

我個人認為這種捐款方式,不值得提倡,大家獻愛心,這是一種好事,既然捐款,為了能夠了解捐款用途和作用點,更應該讓工作人員進行記錄。這樣讓愛心用到實處。避免一些問題出現(紅會問題不斷)。

當然,大家為了低調,可以採用網絡形式也是可以的。

而且對於媒體來說,也不要過分解讀,給捐款者壓力等等。

其實,因為一萬問題,我都有質疑,這個時間流行一萬麼?大家覺的呢?


芳華字錄


魯國有個法律,如果魯國人從國外救回國人奴隸,可以得到獎勵和補償。孔子的弟子,子貢,從國外救回魯奴隸,卻不要補償,並自以為高尚。孔子得知之後大怒,稱,子貢這麼做,是成全了自己,坑害了別人,因為以後再有人看見魯國人做奴隸,不會有人救了,因為如果救了,要錢的話,會被罵做貪財,因為子貢不要錢,如果不要錢,又不是所有人都像子貢一樣有錢。慢慢的,救奴隸的人就會越來越少。

其實這件事的道理是一樣的,捐款是光榮的,是值得提倡的,這種丟下錢就走的行為,看似低調有內涵,實際上卻讓捐款留名的人無所適從。

心是好心,但是不提倡。


門把手放在菜板上


開始可能確實是低調的人真捐又不想留名,可是經新聞媒體大量宣傳之後就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了,並有逐漸演變成一場“扔錢就跑”接力秀之勢。

他留不留名是他自己的事,他若想揚名自會留名,可是他連名字都不想留說明人家就不想出名,而你卻在違背捐贈人的意願大肆宣揚,你又為的是什麼呢?!報道捐贈人的感人行為嗎?!


胡-言


其實都是有原因的,我們這裡扔下錢就跑的是跟人打架把人打傷準備刑拘的,附帶民事賠償的,有人背後出招讓他捐款後用網絡推手炒作讓事情發酵後逃脫法律責任的。


勿語0612


因為會叫記者,會來採訪。

否則,網上捐款頻道那麼多,支付寶、微信、各種app,想怎麼捐就怎麼捐,想捐那個慈善項目捐哪個慈善項目。

你想要炫耀有捐款證明,有各種證書,想不被人知道,你不說不發朋友圈也沒人知道。

而去派出所捐款,正常的捐,警察感謝你亦或者謝了心意或拒絕。

可丟下錢就跑,那可不一樣了。

妥妥的做好事不留名啊!

叫來記者一採訪,那可是能上你們當地的新聞的啊!

(雖然有作秀想出名的性質,但捐款沒問題,參照好人陳光標,不論出於何種目的,但別人確實做了好事,捐了善款。該報道報道,該宣傳宣傳,沒什麼需要特別看待的。)


阿木觀影界


不乏有真正的善良之人,但也有可能是為之前的不義之財贖罪的,買個良心安慰的[機智][機智][機智]


蠟筆小新51760073691


這樣做非常不好,一:找不到是誰捐的,給工作人員增加負擔,二:人家留下名的覺得不自在,三:對人民幣不尊重,四:給貪財的可乘之機。所以要光明正大的留下名,留下你的愛心。


大江東去11


起初是感動,後來感覺是無聊甚至是惡搞;即使確有其事,報道的的媒體應該有不同的角度,尤其是一些較大媒體。或許也反映出我們一些媒體人思維的簡單、思想的貧乏、職業素養的低下吧。


不平靜的庚子年


我覺得有幾種可能吧,有些老人不會寫字,找不見捐款的地方。有些是家長為了讓孩子有愛心,故意帶孩子去,也想給孩子留點紀念,孩子去捐款大人在門口等的,還有一種就是為了擺拍蹭熱度。更多的人是就想盡自己的一份力量,不想過度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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