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延遲復工,湘潭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企業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其中就包括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
日前,湘潭市積極響應省發改委要求,發佈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具體細則,向符合要求的用電企業降低電價5%,並承諾減免電費不向上游環節轉移。經測算,這次降低電價政策將惠及湘潭市97000餘家企業用戶,可為全市用電企業減少用電成本4713萬元。
實施範圍及幅度
這次階段性降電價措施,降價範圍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包括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所有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 電網企業在計收這些電力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95%結算。降價時間從2月1日起至6月30日,執行5個月。
湘潭經開區某民營企業負責人黃先生表示,雖然他的企業規模不大,但電費連續5個月打九五折,累計能省下數萬元。
新政策措施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
◆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
◆對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
◆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清。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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