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孫楊慘遭禁賽八年基本宣佈退役,他真的服用"禁藥"了嗎?

北京時間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

孫楊被禁賽八年,即日起生效。裁定原因為: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且沒有足夠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孫楊有權對裁決結果上訴。

孫楊慘遭禁賽八年基本宣佈退役,他真的服用


CAS裁決結果

孫楊本人在得知這一消息後也是感到非常震驚,孫楊 :我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

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麼就成了我的錯誤?!

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

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

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幫助!感謝國家體育總局,中國游泳協會和各級領導的關心,感謝國內外體育愛好者的支持!我要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奮戰到底!

孫楊慘遭禁賽八年基本宣佈退役,他真的服用


對於"孫楊案"的裁決中國游泳協會第一時間發表了聲明:支持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希望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體育組織、興奮劑檢查代理機構改進、完善規則,嚴格執行規則包括興奮劑檢查人員資證要求,不能忽視運動員個人合法權利,不能讓任何人都可以去從事與運動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興奮劑檢查工作。

孫楊慘遭禁賽八年基本宣佈退役,他真的服用


按照規定孫楊可以在裁決結果公佈後的30天內向瑞士聯邦法庭提出上訴。目前孫楊已經委託律師(據此前消息瞭解為張起淮律師)向瑞士聯邦法庭提出了上訴。但據國內媒體的“蔡果律師”發佈的文章,一方當事人有權在特定情形下(具體為PILA第190條第(2)款所列情形)向瑞士聯邦法院申請撤銷CAS裁決,但是實際上翻案的比率極低,只有7%。

裁定原因為: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且沒有足夠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孫楊有權對裁決結果上訴。

裁決原因說得很明白,孫楊被禁賽最關鍵的點在於"抗檢",並非服用違禁藥品——興奮劑。

按規矩拒絕上交樣本將被禁賽兩年,干擾採樣禁賽8年。以CAS的裁決書來看孫楊屬於干擾採樣,但孫楊是否屬於正真意義上的干擾採樣,孫楊在個人微博上發出了無法完成藥檢、尿檢聲明書籤字的相關視頻以及聲明書的內容。

孫楊以及幾位到場尋求採樣的相關人員在籤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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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份聲明書中可以知道,採樣人員承認他們一行人並不具備藥檢和尿檢的資格,血樣已經成功採集,但聲明書中表明"已採血樣本也不能帶走",雙方也最終簽了名字,同意以上所有行為。

此案的焦點問題集中於,孫楊是否有權以IDTM人員資質不合規的理由,拒絕接受其檢查。

WADA副主任斯圖爾特·肯普(Stuart Kemp)認為:“與DCO一同參與檢測的人員都需要接受專業訓練,包括瞭解自己不能做什麼,同行人員在興奮劑檢測站拍照是不被允許的。如果真的發生了,同行人員需要刪除照片,在這種情況下,運動員也可以表達他們所有的顧慮,但最終運動員還是得配合完成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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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樣人員需要更加專業,知道什麼是他們該做的能做的,並且如何正確的指導受檢運動員接受檢測,專業不能僅僅停留在比常人知道的更多一點。

在國際大賽上如何更加專業,如何更好的把握規則掌握主動,這些不僅是中國籃球到了國際大賽上需要掌握的技能,也是整個中國體育需要掌握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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