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海口市瓊山區的吳琳,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736559.56元、利息8136.32元


海口市瓊山區的吳琳,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736559.56元、利息8136.32元


被執行人:吳琳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60004195911240210

住址: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高登街六角井肚。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鳳翔路支行與被執行人海口琳雄物資工貿有限公司、吳雄、吳偉偉、吳琳、林霞、王瓊蓮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2017)瓊0107民初5360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18)瓊0107執448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一、被執行人海口琳雄物資工貿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償還借款本金736559.56元、利息8136.32元(截止2017年7日12日的利息)及自2017年7月13日起按《小企業網銀循環貸業務人民幣循環額度借款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計算至本金還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執行人吳雄、吳偉偉、吳琳、林霞、王瓊蓮對海口琳雄物資工貿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項債務在限額850000元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三、向申請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四、支付案件執行費9846.96元。

聯繫舉報電話:吳法官 0898-65855836

此信息獨家授權今日頭條發佈,如需轉載,請聯繫作者,自行轉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