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買了套房子不到一年,工作不穩定,感覺壓力大,想賣了,但是不夠兩年。如果賣掉都有哪些虧損?

Nguyen_You


你好,很高心回答你的問題。

房產證不滿兩年過戶需要繳納個稅、增值稅及附加。

1、個稅:差額*20%差額個稅=差額*20%(能追溯到購房原值且能提供原始契稅票或契稅減免通知單)若網籤價>過戶指導價,則個稅=(網籤價-本次增值稅及附加-原值-原契稅-網籤價*10%-貸款利息)*20%。

若過戶指導價>網籤價,則個稅=(過戶指導價1.05-原值-原契稅-附加-過戶指導價*10%-貸款利息)*20%。

2、增值稅及附加:計稅價格1.05*5.6%(遠郊區縣為5.5%)網籤價>過戶指導價時,計稅價格為網籤價;過戶指導價>網籤價時,計稅價格為過戶指導價。

擴展資料:

二手房房產證過戶流程: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

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4、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5、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相關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6、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瞭解該房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7、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8、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9、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10、中介公司是否違規,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1、合同約定是否明確,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不動產專業諮詢魏某某


您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買了房子不到一年,應該是2019年上半年入手的。這裡不清楚您買的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那就需要分情況討論了。

如果是一手房,19年入市,現在應該還是期房,未交房未辦理房產證。目前未達到可交易的條件。加之現在購房成本比19年時要少,目前就算賣掉,你的虧損有以下①房價虧損,按照總房款保守10%來計算②利息,每個月的房貸構成,在前期是利息大於本金③維修基金

如果是二手房,現在的虧損就比較多,除了房價跟還款利息之外,①契稅(根據你的面積來計算)②中介費(一般3%)。

現在賣房不明智,建議多增加一下自己的收入構成,度過難關。希望對題主有用。


J先森看樓市


你好,剛買的房子賣肯定可以賣的,但是如果這房子你買到手,貸款買房子,加上裝修,加上稅費,這個時候你賣的話成本會很高,買賣二手房如果不滿兩年,需要繳納個稅,契稅,還有5.6增值稅,如果滿兩年,免增值稅,也就是說等到滿兩年後,你房子可以多賣5個點左右,等滿兩年在賣吧,可以多賣點



汪經理662


我的回答在視頻裡,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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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宗宗


看看有沒有辦法租給別人住,如果是期房,沒發租。那就考慮下,目前房子漲了多少,如果這個漲的錢扣掉賣掉的費用,你沒有虧損很大的話,你可以考慮賣掉,如果賣了虧損很大,可以持久到兩年滿,因為兩年滿手續費會降低,看看在賣會不會不虧錢,實在不行找家人先借錢度過難關,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兼職工作,開源節流。祝你好運。


梅溪沐雪客


有小部分的買房者,在買房時因各種方面的原因,沒有充分考慮到自己的實際情況,購房以後,因為出現了自己沒有預料到的情況,導致壓力劇增,所以尋求轉手的情況也不少見。但是,購房還不滿1年,對個人來講還是有不少損失的。

購買不滿1年的房子出售,最主要交易稅費成本較大,第一次購房者本人購房承擔了一筆交易稅費,再次出售則需再繳納相應的稅費,並且不滿1年,稅費相應繳納更多稅費,交易成本大增,在房子售價不漲的情況下,相當於到手房價有百分之十幾的損失。



桂林房產真哥


最大的虧損來自於這幾方面:

1、交易稅費。

2、當前市場低預期導致的利潤虧損(疫情當下,賣不出好價格)。

3、自己的時間精力:包括因為賣房、新租房花費的精力以及之前買房時的付出,算是沉沒成本吧。

如果你是按揭的,那還更麻煩些。

所以奉勸你一句,如果你這套房子長遠看有升值空間,忍一忍抗過去!隨著每年例牌的貨幣通脹,你會發現未來越來越輕鬆!



特友Mr譚


建議您在等等,起碼等滿2年以後出售,現在買的房子如果沒有自住的話,可以租出去能緩解一下房貸的壓力,您要是買的是新房聯繫您儘快去辦理繳納契稅,要是二手房的話現在住不上的建議您出租,如果現在出售的的話,您之前購房的稅費,銀行利息,房子購房價差等都是您所要承擔的損失。



濟南房產小百科


有熟人可以協議轉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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