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對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下列擬任職對象進行任前公示: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反映和舉報擬任職對象思想作風、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舉報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舉報或到受理舉報地當面舉報。為便於瞭解情況,請舉報人簽署或告知本人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所舉報的問題,必須真實、準確,內容儘量具體詳細,並儘可能提供有關調查核實線索。嚴禁藉機造謠中傷,串聯誣告。舉報人將受到嚴格的保護。
受理舉報單位:石門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組
受理地點:縣委機關辦公樓四樓
專用舉報電話:0736-5012380
中共石門縣委組織部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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