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放高利貸把我告上法庭了,我該怎麼辦?

biubiuBO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近30年的資深律師,來回答的你的問題:趕緊找個律師,看能否把對方定義為“職業放貸人”,否則就要“還本付息”,當然是受法律保護的利息。

一、民間高利貸並不是套路貸,不是犯罪行為

現在一聽高利貸,好像對方就是違法犯罪分子,借款人就可以不歸還高利貸的本金和利息了,如果這樣大家都去借高利貸了。所以,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另外,所謂高利貸,利息多高算高利貸?按照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只有年息超過24%的才算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有其他名目的收費,如砍頭息、公證費、管理費、諮詢費等和利息累計到一起超過年息24%的,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在年息24%以內的利息,借款人是要歸還的。

有的借款人在借款的時候,為了能拿到款,什麼樣的高息都敢答應,心裡壓根就沒有想著歸還年息24%以上的部分,這樣的借款人不算誠實的人。

二、出借人是不是屬於“職業放貸人”?

我們國家是不保護“職業放貸人”的房貸行為,其房貸行為會被法院認定無效。一旦認定無效,有的法院會判決只歸還本金,連銀行間拆借利息也不用歸還。

最高法院對“職業放貸人”的認定標準為:

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以民間借貸為業的法人,以及以民間借貸為業的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從事的民間借貸行為,應當依法認定無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反覆從事有償民間借貸行為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是職業放貸人。

所以,題主需要的是聘請專業的律師,看能否將出借人認定為“職業放貸人”。

三、結語

高利貸並不是洪水猛獸,也不是高利貸就不用歸還了,這樣的想法太天真了。

對於借款人來說,趕緊籌集資金吧,不可能連本金都不用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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