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之風
股票上市(在交易所公開集中交易)的本意是讓資本在公開透明公平的市場上進行交易,以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
所以,不應當讓任何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大股東通過非上市集中交易的方式進行私下的、協議的方式進行不透明、不公開、不公平的交易行為。
任何收購或者比例超過10%以上的股份變動,應當賦於未參與交易的其他股東享有退出選擇權,及以不低於成交價的價格優先退出。
任意的、不受約束的上市公司股份私下的、協議的股份轉讓行為,必須予以禁止和嚴格限制!
2020-03-01 06:32:30 佚名
股票上市(在交易所公開集中交易)的本意是讓資本在公開透明公平的市場上進行交易,以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
所以,不應當讓任何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大股東通過非上市集中交易的方式進行私下的、協議的方式進行不透明、不公開、不公平的交易行為。
任何收購或者比例超過10%以上的股份變動,應當賦於未參與交易的其他股東享有退出選擇權,及以不低於成交價的價格優先退出。
任意的、不受約束的上市公司股份私下的、協議的股份轉讓行為,必須予以禁止和嚴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