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和前任在一起接近三年,分手九個月和現任在一起二十多天,每次和現任出去玩兒腦袋裡全是前任,我該怎麼辦?

Nguyen_You


我的看法:別因小失大,好好珍惜現任才是最重要的。

別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我媽媽是一個特別節儉的人,來不及吃完的鮮肉也放進冰箱裡,然後每次要做菜都從冰箱裡取出放了很久的肉,再把新買的肉放進冰箱裡。吃不下的剩菜總是要包起來留著,下次做菜的時候先把剩菜吃完,再去吃新的。

商品包裝紙箱也都堆在家裡,攢夠一年也就換50塊錢破爛。這樣總會有新肉和新菜變成剩肉剩菜,家裡很寬敞的空間憑空多了一個小垃圾場,無休止的循環。要命的是,有些時候都已經快餿掉酸掉的也拿來做菜,已經有好幾次吃壞肚子打點滴的事情了。

我怎麼都不明白我媽為什麼就想不通這個道理:為了自己所在意的蠅頭小利已經付出了很出了更多代價。題主明顯陷入了和我媽一樣思考方式的漩渦裡:對過去點滴的好念念不忘,對曾經給你造成巨大痛苦的事情視而不見,還要因此對現在的生活和無關的人帶來更壞影響,把前任對你造成的傷害甩給現任承擔。


趁早釋懷,迷途知返

犯賤是人類共性,對正常人而言,快樂的時候是大多數,痛苦往往是少數,所以痛苦的記憶更為深刻,難以忘懷。如果題主沒法擺脫前任的陰影,那未來非常明晰:因為你對前任的惦記而影響到和現任的感情,最終這段感情也如你所願變成痛苦回憶,你的現任變成前任,和前前任一起如同夢魘一般折磨著你和你的下一任。

趁早釋懷吧,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疏導方式有問題,我遇到過太多有著和題主類似困擾的人,但是無論我怎麼把利害關係和道理講明,最後的結果都是“道理我都懂,可是我就是想不開”。也許是你們根本不需要讓別人告訴你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只是想把這種事說出來得到贊同或者批評來排解這種“明知是錯的確又不能改變的負罪感”吧。


結語

當你懷念前任的時候,你難道不記得,是誰曾經讓你一次次失望,讓你對愛情幾近絕望嗎?怎麼好了傷疤忘了疼之後,那個傷害你的人就成了真愛了呢?

不要再懷念前任,現在所擁有的才是最好的。前任是過去,腐爛後刻意挖開也會佈滿屍蟲;現任才是現在是未來,好好珍惜、擁抱你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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