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高考成績只佔60%,部分高校實行綜合評價錄取,這是否會造成錄取不公平?你怎麼看?

西部神鵰


這些措施是公平的,高考為主,綜合評價為輔,都是為了幫助學生考上更好的大學,進入更好的教育平臺,何樂而不為?

一些沒有參加綜合評價的學生他們可能感覺不公平,但是這種措施是公平的。參加綜合評價的機會每個人都有,通不通過就是個人能力的問題,與公平無關,能力強機會多,這是不變的真理!

綜合評價給予了學生向著特長方面發展的機會!

不同學校提出的綜合評價的要求不同,這使得學生想著多元化方向發展,一些學校需要知識競賽的證書,一些學校需要學生在某些領域有一定特長,諸如此類的要求都給了學生向著多元化方向發展,不再拘泥於高考學習的知識。

現在高考已經不再於高考成績了,也一定程度防止了高考成績成績一錘定音的情況。

正是為了公平,才出現了綜合評價!

高考是我們考取大學的最重要途徑,而綜合評價是保險,如果高考成績不理想,那麼你還有退路,這個退路就是綜合評價。同時,綜合評價也是為了在某一領域有特長的學生提供上大學的機會,提供更好的平臺。

綜合評價不僅是為了有特長學生提供機會,也是為正常高考的同學上保險。

通過綜合評價可以讓選擇更好的大學!

在新高考改革中,綜合評價也被列入了重點實施的一項重要招生改革方式。對於新時期的產物,作為學生不要排斥綜合評價,相,通過綜合評價降分錄取,你可以選擇更好的大學。

綜合評價和自主招生都是升學的輔助方式,高考才是主要方式,所以在學生準備綜合評價和自主招生的材料時不要耽誤高考的複習進度,無論你以那種方式進入大學,都是你的實力,不存在公平不公平!


千人醉


十年以前還有美術課,音樂課,體育課,呵呵!現在,

數學老師,恩今天你們美術老師有事,恩打開你們數學本。

語文老師,恩,馬上要考試了,我跟你們音樂老師爭取了,餘下幾周的音樂課,我給你們把語文補上。同學們好不好,


動手達人


看了這個問題,並且看了部分回答,頓時覺得後腦冷風飄過!還有那麼多人支持,不知道你們出於什麼想法,而且還打著改革的旗號!在中國,目前高考是最為公平的一次考試了,沒有之一!如果這樣搞了,正像持反對意見的網友所言,給掌握權利的人留了個後門,那麼那些寒門學子真就再難以出貴子了!這是一方面,另外,這麼搞一定就公平了麼?如果有學生本來學習成績很好,結果高一下學期生病了,或者家裡狀況不好,不能一心放在學習上,一直沒能把名列前茅,僅僅在及格,等高三時突然狀況變了,還學生奮起直追,成績一下上來了,那麼按照這個政策,學與不學沒用了,這也就斷了一些學生浪子回頭的路,你還會說這個政策合適麼?把學生平時的成績和高考綁起來,怎麼想的?高中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會不會把學生平時的成績給的賊高?這樣做公平何在?看了評論有地地方已經實行了,自覺自己是幸運的,如果我在這個地方,應該沒有我上大學的餘地了!現在一考定終身,雖然不是盡善盡美,但還是最為公平的,也是寒門學子跳龍門的一條路,如果高考也把能人為操縱的因素放裡邊,那麼真是一場切切實實的災難!人無完人,有的學生在高一高二時會走一些彎路,當這樣的人想學時,成績會扶搖直上,這就是所說的學霸級的,腦袋好使,你不能把這樣的人一直綁在高中的學習上,要是實行了題主的政策,這樣的人所走的路就會被徹底封死了,你也得允許學生犯錯誤,也讓其有改正的機會


微小向日葵


自從隋朝有了科舉制度以來,目前的高考制度是最公平的,要把高考成績只佔60%,部分綜合評價佔比40%,就會造成很大弊端。下面我具體陳述一下。

一.40%的綜合評價,其標準很難制定,那就摻雜著個人主觀因素。綜合評價可能包括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各方面的才藝等綜合素質。找不到一個具體的標準,那隻能由評判員來認定。說誰行誰就行,說你不行,你也沒有好的論據去駁斥。就容易造成營私舞弊,任人唯親等不公平的腐敗現象。還會造成寒門子弟讀書無門,而埋沒良才。

二.這樣的高考辦法,只能造成弱勢者更弱。打個比方。高考的成績滿分是100分。而錄取的成績分數是80分。有錢,有勢力的孩子考試成績是80分X60%=48分,通過疏通關係就可以拿到綜合評價的40分,總成績為88分。而無勢,無錢的寒門學子要是考試成績為90分X60%=54分,若能拿到綜合評價的20分,總成績為74分,那麼寒門的學子就無緣進大學的校門。富家子弟就可以順利的去大學讀書,日積月累,寒門的子弟,更是讀書無望,沒有了上進的機會,只會埋沒大量的人才。

社會上是需要綜合素質的人才,那是通過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結果,綜合評價是人的主觀意識來進行考量。勢必造成大批的優秀人才被埋沒。而那些庸庸碌碌之輩,也能走上高端的崗位,有可能會誤國誤民。不拘一格降人才,才能釋放出人的創造力,把祖國帶向繁榮和富強,但是前提也要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德才兼備的實幹者,才能把道路領正,不會走歪路或邪路。


趙紹亮


如果實行這種政策,那麼必然會造成不公平。

舉一個例子在歐美一些教育產業化的國家有非常多的大學,包括我們非常熟悉的,哈弗,牛津這樣的大學,他們都有買分買學位的政策。

比如說一個同學的爸爸媽媽非常的有實力是企業家,只要他的爸爸媽媽捐資助學捐個幾億美金,那麼他的孩子就能夠在這些大學裡面讀書,並且順利獲得學位。

這種行為在中國是非常不恥的。如果發生在我們中國的學校,我們全國人民一定會非常的批判。但是在歐美國家卻非常的常見。也正因為存在這樣的現象,所以存在資產階級把持社會資源的情況,造成社會的不公平。

歐美國家給你的假象就是當某個窮人因為運氣好翻身成為上層階層人士以後,媒體會非常瘋狂的報道,讓你以為這個國家非常的公平,但是現實是99.99%的人。都不是幸運兒。

我們國家就不會報道一個孩子從窮苦人家出生考上大學的事情,因為這種事情每年都有幾萬個案例,沒有報道價值。

這正是因為高考是由分數作為唯一的評判標準決定的。

因為分數是沒有感情的,考到了那個分數,電腦就給你劃定了分數線,那麼人就沒有可操作的空間,在學習成績這一塊,如果人一旦有了操作的空間,那麼就一定會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如果學校的表現成為了評定標準,那麼一個學生在學校裡面和班主任的關係和任課老師的關係以及同校長的關係就會變得非常的重要,也許這些同學沒有錢去捐助大學,或者在中國捐助大學獲得學歷的事情很難發生。但是你能夠保證每一個地方中學裡面的班主任或者是校長,能夠保持他們的乾淨嗎?

通過高考成績來決定一個考生的命運,如果這個考生因為高考沒有成為出類拔萃的人,那麼有可能他是知識水平不行,也有可能是他的心理素質不行(比如總是臨場發揮失敗),又或者他的眼界不行(比如能去讀大學,不去讀,非要考上某個大學才去)。

總之通過高考來淘汰掉一部分人是有他的選擇機制的道理存在的。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通過其他的機制選拔上來一個人,當他站在一個重要崗位上的時候,他卻心理素質不行,造成國家重大工程的失敗的時候,那麼誰來替他負責呢?

或者我們選出一個眼界不行的人,他站在一個重要崗位上,明明有非常多的折中的辦法來達到發展的目的,但是他偏偏要盯著一個點去拼,最後花了很多的錢卻沒有辦成事情,那麼誰又要為他負責呢?

知識水平不行那就更不用說了,他們本來就應該被淘汰。

所以高考以分數作為評定標準是非常公平的,如果要引入其他的標準,那也必須是在分數以下,作為輔助,比如說同樣是招生招了10個學生,但是,有13個學生達到了分數線,最後4個學生是同分。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去比較這4個同學的分數比例,以及他們平時的表現,或者之前的社會活動情況,以及學校裡面的獎懲情況。這樣的比較才有意義。

如果一個學生在高考之前確實對社會做出非常重大的貢獻,又或者他之前有見義勇為或者其他對社會有貢獻的行為,那麼這樣的同學自然而然會得到相關的獎勵,甚至是高考加分。

這個社會絕大多數的學生都是普通的學生,平時的表現也都是大多是相同的,增加一個40%的比例去評判他們的平時表現,會讓非常多同學做出很虛偽的事情。比如說無中生有的見義勇為,用錢買來的發明創造,捐助自己所在中學換取的優秀評定等等。。


外語那點事


目前來說,南方科技大學已經實行這種政策。不過已經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公平的現象出現。在高考成績佔60%前提下,剩下的40%南方科技大學是這樣分配的:

一、南方科技大學自行組織的能力測試成績佔30%。其中機試佔25%,面試只佔5%。

二、高中學業成績佔10%。3%為綜合素質分,7%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三、若綜合成績相同,高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都相同,則按南方科技大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所以,大家可以看出,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成績,佔的比重是非常少的。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不公平現象的出現。


芯199


作為一名長期從事高校管理者,我想說你這個問題可以兩種理解:一是你假設這樣做或有的高校已經這樣做,公不公平?二是將來高校這樣做,公不公平?下面這兩個我都回答一下。

一、高考成績只佔60%,部分高校實行綜合評價錄取,這公不公平?

這個問題必須兩面看,有利有弊。

第一,高考分數佔比的降低可以給高校更大自主權。招生過程中可以按照自身發展需求招到更優質,更適合自己高校的學生,這對於高校和學生髮展都是有力的。所以這也是我國本世紀初推出高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原因。後來部分高校確實最後制定出來的方案真的有高考成績只佔到60%的這種極端情況。

第二,自主權的放大也會帶來一種風險,那就是招生腐敗,導致不公平。高校自主招生中後期確實暴露出不少腐敗現象,最著名的可能就是後期被曝光人大招生辦主任的腐敗案件了。其實社會上對於很多暗箱操作的事情意見很大,而且還導致學科競賽氾濫的腐敗,很多孩子無休止地參會各類學科競賽,疲於奔命。

所以說自主招生是有利有弊,也是一直在探索和指責中發展。

二、將來高校這樣做公不公平?

我可以說,將來任何一個高校都沒資格這樣做了。

就是因為自主招生中出現了很多不好的甚至是腐敗現象。2020年1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提出撤銷“自主招生”,全國開始實施“強基計劃”。以前高校自主招生的權限全部收回,強基計劃的實施高校也是重新遴選,很多原來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失去資格。

特別是,強基計劃為了規避自主招生中出現的不公平現象。教育部明確規定“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必須全部參加全國高考,而且高考分數佔比不得低於85%”。所以以後哪個高校都不可能實行上面你所講的政策了,也不用擔心公不公平了。


閒墨談教育


我不知道這個綜合評價怎麼評,如果說高考佔60%,平時成績如高考的單科結業成績佔40%,我覺得可以接受,但是那40%如果是所謂的綜合素質評價那就算了吧,只要加入了人為的主觀因素的東西就不會再有公平哪怕是相對的,比如一個上海農村的孩子,假期幫助父母看攤,在市井街坊眼裡這是個懂得體諒父母的舉動,應該加分。可在所謂的磚家眼裡,一定不如在假期時間參加志願者服務這樣的行為。你說哪個有錯,但是農村的孩子沒有時間和精力參加這樣的活動啊。在我的眼裡,階層分化已經是現實,不能進一步固話。流水不腐,雖然貧困地區和家庭的孩子現在已經很難和富裕家庭的孩子競爭,可畢竟還有一絲希望。


冷月邊關


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公平二字,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會還是不會?

首先,公平是相對的,不公平是絕對的。


這是個常識,不需要什麼社會學、倫理學、政治學來佐證,因為人類沒有發明哪種制度是全人類都認可的,所有人都認為很公平公正的事是不存在的。所以綜合評價錄取這個事肯定存在不公平的一面!這毫無疑問。

第一個不公平就是權利尋租。這是顯而易見的,我相信政策制定者在制定之初肯定也想到了這個可能性,而且這還比較簡單易操作。因為學校在綜合評價考核環節有自主權,比重也達到了30%,完全可以決定一個考生的去留。打通相關環節,搞定相關主要人物,對於有些家長來說並不難。

第二個不公平是地域差異。



如圖所示,南方科技大學的招生規則就明確的指出,“上海、浙江考生僅舉行面試不參加機試”那對於其他省份的考生來說是不是不公平?北京大學在上海也推出綜合評價錄取,但是它在上海是屬於提前批錄取,換句話說上海考生沒被北大錄取,依然可以參加常規的報考,但是北大在浙江也推出了綜合評價錄取,但錄取方式並沒有明確說是提前批,那對浙江考生公平嗎?當然,人家學校推出不同的錄取規則,必然有人家的合理考慮,我們對此不做評價。

其次,公平是其本質。


為什麼我認為它是公平的呢?我們一一解析一下。

第一,只要對大多數人是公平的那它就是公平的,因為你無法做到所有人都滿意,所有人都認為公平。就拿權利尋租來說吧,這個情況肯定會發生,但是終究是小比例的,因為我們有法律的利劍,有制度的約束,不是可以恣意妄為的社會。大學推出綜合評價的錄取規則,絕不是為了招一批廢材進來,絕大多數學生肯定還是憑藉真本事考進來的,這一點我覺得毋庸置疑。

第二,我們要明白高考的終極目標到底是什麼?選拔人才,提高國民素質這是毫無疑問的。這種選拔機制給了那些考場發揮失常但綜合素質很高,有特殊才能的考生一次機會啊,這些都是人才啊,不能用一考定終身埋沒了人才啊!

第三,有些朋友剛一開始聽說這個規則,第一反應可能就是認為這會給那些學習差但是家裡有權勢
的考生大開了方便之門,其實不是啊。畢竟高考成績佔了6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還佔了10%啊,兩個加到一起佔了70%啊,所以說分數低的考生通過綜合評價拿到高分並不是很容易事啊。

最後,我們要允許改革,要保持開放的心態。



任何改革都允許試錯,不改革哪來的進步?不試錯哪來的成功?科比是超級偶像,賽場上的超級殺手,可他也是超級打鐵王啊,但是你不讓他打鐵,何來那一次次的絕殺?歡樂喜劇人都允許用電影pk相聲了,我們為什麼不能開放包容的允許高考改革呢?


黑狗智庫宋老師


哪種方法都是相對的公平,綜合素質還是比較客觀全面的標準,只看分數一刀切的做法會刷掉很多優秀學生的,人的聰明有很多種,不適合數學,可能擅長語文。不擅長教科書可能擅長廚藝,三百六十行都可以是選拔人才的標準,這樣社會上的人才才會爭鮮鬥豔,百花齊放,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人才,或者還是天才,不應該把一個人的未來,祖國的希望定義在一個標準上,偉大的民族應該是包容,並且允許各種競爭和挑戰的存在,要相信整天只愛打遊戲的孩子可能是遊戲天才,要允許各種優秀的人存在,不拘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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