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因疫情,用今、明兩年的年假抵扣合理、合法嗎?

華飆車


合不合法不知道,反正我們全體待命,隨叫隨到,但是每天留必要人在醫院,剩下家裡待命,前幾天高速執勤晚上結束白天休息,也算是假期,已經把公休假搭進去了


卜醫


如果年假內不包括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就合法,否則就違法。理由和依據是:不論採用什麼工作制,都不影響國家法律法規的實行。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企業自行延長的復工時間在理論上屬於停工期間,故不適宜先採用調休後再安排工作的做法進行操作。



粉刷烏鴉


用年假抵我認為是不合理的。

在現在疫情情況下,按照正常休假的形式更加合理,因為大部分人還都處於隔離的狀態,所以按照規定來說企業不開工,企業會根據自身的情況來制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事宜

正常情況下初七會上班,但是第二輪防疫還會繼續,所以還會有一週到10天左右的隔離期。這一段時間,有些公司是用後期週六日的假期來填補上的,有些大公司可能有基本工資,但是一些私企或者小公司是沒有補助的。就是沒有薪資的,當然大部分也不會涉及到週六日上班來填補這一段時間。

在此疫情下,也希望大家做好隔離保護,減少出門,勤洗手,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最後我想說:加油武漢,加油中國!


白宇宇宇


這個問題就是一個選擇題,只有2個選項:同意,接受公司安排,至於每天的加班什麼的算不算抵休還是看規則制定者,也就是公司的最終解釋權。不同意,離職,收集證據,走仲裁。

當公司提出這個建議時,已經不是在問你同不同意了,而是已經安排上了,對於員工來說,要麼遵守要麼離開,你當人人有投票權啊。


玩個心跳0


不妥,疫情既是天災亦是人禍,現在隔離期間的延長休假實屬無奈,這種休假是對人心靈精神和肉體多重摺磨,待疫情結束後,復工單位必定會為恢復元氣而加班生產,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也會緊繃工作之弦,把耽誤的工作做完,但是對於疫情過後的人們更多的是如何彌補心靈的創傷,不但不能抵扣,而且還提供更多的休閒時光,放鬆緊繃的精神,能在安全的環境中享受國家給人民帶來的幸福生活,這也是積蓄力量更好地工作,反之,在這種強壓力下開工後,新冠雖然躲過去,但給人們精神上的創傷長時間都難以消除


誰當年不是小鮮肉啊


單位不同管理不同,機關國企央企大單位有年假,無論任何情況都可以休,不會因為疫情改變。私企,小公司不要說年假,每月都考勤算工資,有的給年假都不會要為了多掙點工資。你的情況需要看看公司是那種,真的是工作有需要,年假不休也可以,工作都沒了,還談什麼年假。


小志


誠邀回答:不合理。我是一名建築行業的工人,沒有年假之類的假期,幾乎也沒有星期六天。說說疫情吧,首先疫情屬於不可抗拒的,是屬於天災人禍,是我們老百姓不可抗力的,所以歸根結底和工薪階層沒有關係。但是想到一些企業會扛不住,會破產倒閉,所以這時候希望國家給予資金支持,然後員工每天可以免費加班一個小時來回饋給公司或企業,來挺過去這個困難時期。如有其他方法歡迎夥伴們評論




葛標1984


合理但是合不合法就不知道了。

現在最慘的不是上班族,應該是這些開公司的老闆吧。

下面有說蒐集證據仲裁啥的。為了幾個天年假值嗎?

那你說公司降低工資合理合法嗎?

公司挺不過去公司都沒有了。有工作就別挑了。


北方夜雨


不合理

首先對於疫情,國家也說過這是屬於不可抗力的因素,按照國家發佈的要求,每個人都應該積極的去響應。

年假,是每個企業的其中一項制度規定。企業要想復工,就必須要達到政府國家的相關要求,不能因無法復工為由而去剝奪員工的正常年假。

疫情攻堅戰,我們都懷著堅信的信念,相信一定會戰勝!那時候的生活,每天都是假期


迷路的外星人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所以單位可與個人進行協商,若企業強制執行,個人可申請勞動仲裁。至於疫情耽誤的上班時間單位可與個人協商用其它辦法來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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