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結婚年齡大家都知道“男22,女20”,但現在卻比較流行晚婚,尤其在明星中比較普遍。其實在中國古代,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不結婚是要受處罰的。那麼中國古代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呢?
我國古代其實是一個 “早婚國家”, 古代人認為“男有室女有家”後,人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穩定和諧。在周代,已到適婚年齡的男女的終身大事還被列入了官方議程,專門設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員。而在晉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嫁人,官府就要強行給她找對象。
過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
在清代,就設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定,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讓他們一起生活,繁衍後代。
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方便私會之所。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強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觀上卻解決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問題。
最近流傳一個段子:爺爺娶奶奶只用了半鬥米;爸爸娶媽媽只用了半頭豬;我結婚卻要用爹孃半條命。反映的就是當今社會娶妻難的問題,再看看古代的情況,很多人可能要感嘆生不逢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