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我用十幾年教會我女兒保護自己,你卻沒有教你兒子不傷害別人

我一直在學習的事情,就是保護自己,保護自己,保護自己!

晚上不能穿裙子,晚上不能走夜路,晚上不能打車。不能獨自旅行,不能自己應聘,要小心陌生人,小心老師,小心老闆,小心同事,甚至還要小心鄰居親戚。

不要隨便喝酒,不要隨便參加聚會,不要衣著暴露。還要無數無數的叮嚀。

歸根結底就是,女孩子你就不要出門了,呆在家裡等著被養不好麼?

OK 。

【2017年11月,長沙青山發生一起入室盜竊事件,嫌犯盜竊期間驚動女主人,竟然用鐵錘將她擊殺】這就是怪女主人睡姿不對,怎麼能睡得這麼淺吧?

但其實呢?犯罪就是犯罪,所有的問題都是犯人的。和受害者沒有一毛錢關係!無關性別,不論男女。只是看誰在犯罪。

一位父親說:我用十幾年教會我女兒保護自己,你卻沒有教你兒子不傷害別人。”

而我學習了二十幾年要保護自己,你卻從沒有學習過不能傷害別人。

我用十幾年教會我女兒保護自己,你卻沒有教你兒子不傷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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