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農村土地確權時,證書上可以填寫幾個人?

車大師


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地區都進行了土地確權,很多農民朋友們都領到了最新的土地確權證書。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需要對戶主進行登記,並且作為“承包方代表”將姓名填入確權證書當中,那麼如果農戶家裡人口眾多,證書上最多可以填寫幾個人的名字呢?


首先,雖然確權證書上登記的是戶主的名字,但作為農戶來說,戶主與其他家庭成員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尤其在當中,除了填寫戶主資料之外,在下面還有一欄叫做“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在這一年當中,下方空出了大量的位置,有需要的農民朋友們,是可以把其他家庭成員以及土地的共有人資料全部填寫進去的。

其次,即使土地承包人的子女,資料並沒有填寫在下方的共有人一欄裡。其實作為同一農戶來說,土地確權證書是根據農戶進行發放的,也不會受到影響,並且,目前對於土地承包的政策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作為子女,依然可以繼承父母們的所承包下來的土地,所以說農村的土地確權也是共有人以後獲得土地權益的重要保障,農民朋友們一定要重視起來。

農民朋友們,你們家裡的土地確權證書都填寫了誰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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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調查


謝謝,農村土地確權時,證書上可以填寫幾個人,關於人數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應該按下列原則掌握。



第一,農村土地確權包括聯產承包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是針對集體經濟組織的,只有前兩種土地使用權涉及農民個人,進行土地確權時,應該是以戶為單位,那麼,戶主一般只有一人,因此,大部分權屬證書填寫戶主一人的名字。



第二,特殊條件下,如果戶主無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涉及分家析產等,在承包地和宅基地不能分割的情況下,確權時在權屬證書上寫誰的名字依意思自治的原則,但必須體現戶主的本意,如涉及共同共有的,在附記上註明。



第三,確權證書涉及權利和利益,都屬民事行為,家庭內部的利益調整依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與原則,所以,證書上的名字只是證明一戶的財產狀況,與國有土地上房屋不動產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是不同的,因此,儘量登記戶主一人名字,操作簡單,便於登記。


土地佬兒


本人就職村主任,參與了村集體土地確權,我來談一下這個問題,不足之處請諒解。



(網絡圖片 本文無關)

十九大後,國家確定農村土地承包權再延長三十年。同時,為了大力振興鄉村經濟,讓農村土地在村民手裡發揮更大的作用,真正流動起來,發揮土地的真正價值,對土地進行二次確權。

對於土地確權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是每一個村民關心的問題。



(網絡圖片 本文無關)

首先,農村土地村民只有承保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在土地確權過程中,每個家庭需要由戶主與村集體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當然這個“戶主”可以是戶口簿裡的戶主,也可以經家庭協商推薦一個人作為簽訂合同的主體。



(網絡圖片 本文無關)

另外,除了戶主簽訂土地承保合同外,確權證上還會出現土地共有人姓名,這個共有人可以將家庭其他成員全部寫入。因為目前我國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所以說即使土地承包人因為其他原因不在了,其他土地承包共有人,仍然享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隨著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進一步實施。我們相信土地會越來越重要,也將是農民朋友最重要的固定資產。


用戶76696405887


這問題讓農家人來嘮嘮,

農村大部分地區已經進行過土地確權登記了,符合條件的農民都已經拿到了土地確權證書,證書最重要的是戶主及其共有人這欄,
這欄很重要,關係到以後一家人的利益,那些人可以成為土地共有人呢?

  哪些人可以是土地共有人

  1.新生兒:以前1997年以後出生的農村人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是沒有土地可分的,但是經過確權後的土地可以將新生兒作為土地共有人登記在冊。

  2.外嫁女:外嫁女可以作為土地共有人登記在冊,但是注意婆家和孃家只能選擇一方登記。

  3.在讀大學生:農村學生上大學時自己或者學校規定將自己的戶口遷到了學校所在地,但是在土地確權時依然按農村戶口處理,可作為共有人一併登記。

  4.進城工作的人:在城市的體制內工作的人不能作為土地共有人,在城市務工人員可以作為共有人登記 。

  5.退伍回村的軍人:這類人可以作為共有人登記在冊。

  土地確權后土地相當於農民的固定資產,在確權證書上的權利人享有這塊土地的利益,如果戶主去世這些共有人可以繼續享受土地權益或者從共有人中推選出一位戶主。

  戶主去世后土地沒有共有人的將作為空閒土地被村委會收回重新分配,所以共有人這欄要注意認真填合適。


農家人農家事


農村土地確權時,證書上可以填寫幾個人的名字?國國家對農村土地確權已經接近尾聲。土地確權是是戶主代表家庭和發包方簽訂的合同。同時確權登記家庭成員為共有人。那麼共有欄那一欄究竟可以寫哪些人的名字?



一,戶主的確定

土地確權時,先要確定戶主,然後在確權登記其他家庭成員為共有人。

二,共有人的認定。

(1)新生兒,根根據我國,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剛生的孩子是沒有辦法分到土地,但是呢,他作為家庭成員之一,土地確權之後,你可以一起作為共有人登記在證書上。

(2)出嫁女也可以作為土地共有人確權登記在證書上。但但是出嫁女只能在一方,作為共有人確權登記,如果在婆婆家已經確權登記,那麼在孃家就不能重複再作為共有人,作為確權登記。

(3)戶口轉到外地學校的學生。只要外出學校的學生,他依然還依賴於農村家家庭家庭收家庭收家庭收入作為基本生活保障,那麼在確權時就可以作為共有人登記。

(4)家庭裡面進城工作的孩子們。農村進城的子女大中專畢業以後,在城市工作的,他分為兩種情況,一中是有穩定工作的,這樣他們就不再是村裡的人,土地確權時,是不能作為共有人登記,另一種是自謀種職業的,或者打工的,這種情況下,在土地承包的時候就要作為共有人確權登記。

(5)當兵復員回村裡的軍人。從農村入伍的初級士官,或者是義務兵,他依然是村裡集體的人,因此在確權登記時,可以作為共有人登記。

所以你土地確權的時候,土地確權證書上是可以添上家庭成員所有的人的名字,但是隻要你符合共有人條件。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你對農村的土地確權有什麼看法呢?評論區隨意發表不同意見。


農村紅梅


農村土地確權的證,是一個長二十四公分,寬十六點八公分的紅色硬紙本,確權證本封面上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下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裡共八面四頁,翻開第頁上面是省簡稱某年哪個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第xx號,下面寫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登記,人民政府核准,確認承包方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此證。蓋的有發證機關(章)有年月日,最下面寫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監製,某某市xx區人民政府印製還有編號。證書上寫有發包方全稱(當地區鎮村組)承包方代表(戶主名稱)戶主身份證號碼、承包方式(也是樓主主要問的,是家庭承包還是單個承包等),還有合同代碼,承包期限一欄。農村大都是家庭承包,承包方家庭成員情況都要寫在證上,有戶主、配偶、子女都要寫上姓名與承包代表(即戶主)的關係。土地承包證上面寫的還有承包地確權總面積(畝),承包的地塊數,地塊的代碼是不是基本農田等。後面還有承包地塊的示意圖加蓋有市區農業局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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