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出臺之後,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因為制度的執行是制度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很多管理者強調製度的重要性,但是自己對制度卻沒有敬畏之心------他們認為規章制度是給員工制定的,是用來規範下屬的,而把自己置身於規章制度之上。管理者若不身先士卒,率先遵守制度,給大家做出榜樣,如何能樹立制度的威信,帶動大家去積極遵守規章制度。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制度管理的基本原則,它講究的是“對事不對人”,只要違反了制度規定,就得處罰。看過一個對話:一位幹部說:“我只是輕微違反了公司制度,但你卻狠心處罰了,我委屈得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他的領導說:“你不知道吧?我在考慮是否應該按制度規定處罰你,連續三個晚上都沒有睡好。”
這個簡短的對話中可以看出,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麼,應該怎樣做,才能保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呢?
第一、管理者應該積極做表率
管理者在企業中是受關注的人物,一舉一動都會對員工產生影響。如果管理者嚴於律已,遵守公司制度,對員工而言無疑是一種良好的示範。領導都遵守制度,員工還有理由不遵守嗎?每位團隊成員遵守制度的意識就會自覺提高。
第二、按制度辦事,樹立制度的威信
對於不遵守制度的員工,管理者有必要按制度辦事,當批評則批評,當懲罰則懲罰,決不姑息縱容。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制度的威嚴,才能樹立按制度辦事的企業文化。即使違反制度是領導,是優秀員工,也應該按制度來處罰。只有嚴格按制度辦事,制度才是有效的,才能維護公平,才能發揮積極的規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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