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7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次會議,審議了有關人事事項。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撤銷王灝的三明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的決定
(2018年4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三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根據三明市人民政府的提請,決定撤銷王灝的三明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的審判人員名單
任命葉景遠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張天明為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沈小放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閆明偉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陳勇的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的檢察人員名單
免去高愛華的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塗永順的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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