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樑思成林徽因婚禮上,梁啟超的證婚詞是什麼?


有神人出現了!為什麼?梁思成與林徽因這對影響力極高的夫妻的父親就是大名鼎鼎的梁啟超,怎麼會有父親給兒子證婚的道理,我差點看錯了!

梁啟超何許人也?梁思成的父親,林徽因的公爹,也是林徽因父親的世交。字;卓如,號;任公等。

中國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學家,百日維新之領袖。康梁變法並且發動了“公車上書”運動,倡導新文化運動,支持五四運動。

就是這樣一位人物可能給自己的兒子當證婚人嗎?

不過樑啟超的確有一次當證婚人轟動了整個社會,那是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禮,你讀了會認為是奇才!

梁啟超、梁思成、林徽因、徐志摩、陸小曼,他們的關係

簡單一點;梁啟超是梁思成的親生父親,梁思成是林徽因的丈夫,徐志摩是梁啟超的學生,陸小曼是徐志摩的再婚老婆。明白了嗎?

在徐志摩遊歷歐洲的時候,於英國倫敦與十六歲的林徽因相識,林徽因的氣質與少女般的浪漫情懷深深的吸引力徐志摩,由此徐志摩對林徽因狂追不捨,留下了康橋之戀。

嶄短的,少女時代的感情抒發使林徽因冷靜下來,拒絕了徐志摩的這一份愛,林徽因與父親林長民回到了北京。此時的徐志摩冒著千夫所指的罵名與原配張幼儀離婚了。


學生追的是老師的兒媳婦

徐志摩有豪言壯語;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可是徐志摩的詩人的愛使林徽因認為是不確定的,會隨著詩人的情懷而隨時轉嫁,她拒絕了!

林徽因的理由有二個:第一個理由她是這樣說的,徐志摩愛的不是我林徽因這個人,他愛的是以他詩人的眼裡那個林徽因,應該是腿長而且是自由的。

第二個理由是她已經由父親之命與父親的好友梁啟超的大公子梁思成結為伉儷,林徽因認為梁思成是可靠的,是能給她穩定生活的人。

徐志摩無奈轉嫁愛上了好友王庚媳婦陸小曼,的確有梁啟超做證婚人的精彩證婚詞!

徐志摩無奈,只有心中暗戀著林徽因,這時候陸小曼出現了,是好友王庚的老婆。王庚是美國西點軍校畢業的高材生,是軍界的少壯派。

由於好友王庚的工作忙,託徐志摩照顧陸小曼,這才是引狼入室,他們竟然照顧出了生死感情,最終他們結婚了,他們的婚禮邀請徐志摩的老師,大才人梁啟超證婚,大家想,你徐志摩勾搭我兒媳婦不成,現在還在暗戀著兒媳婦林徽因,這就有梁啟超富有談資的證婚詞。


梁啟超笑翻全場的證婚詞:

梁啟超的在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禮上的證婚詞就此成為了絕唱!

不愧為大才子的梁啟超,此證婚詞就此大為流傳,成為“範本”!

(圖片來自網絡資料)此回答只代表作者,不代表任何其他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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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梁思成與林徽因1928年三月在加拿大結的婚,八月才回國;

第二,即使他們在中國結婚,也不存在老公公給兒子與兒媳證婚這麼一說;

第三,梁啟超轟動人世的證婚詞,是給徐志摩和陸小曼的。有關這個,有兩個版本。

一個版本是: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讓……

梁老師沒說完呢,徐志摩打斷了他:“恩師,請為學生和高堂留點面子。”於是梁老師迅速下了結語:“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還有一個版本——由於胡適沒去,所以有張慰慈致信胡適,所描述的一個版本:

昨天是志摩與小曼的結婚日子,客人甚多,總有二百餘人,證婚人是任公,媒人與婚書都廢除。結婚禮節只是新郎與新娘交換一塊漢玉。梁先生模仿西洋牧師的方式做他的證人。他起首就說:“徐志摩,你是自己願意,並且又得到父母之命,與陸小曼結婚嗎?”對於小曼也同樣的問一句。等他們二人點首後,他接下去說:“很好,我可以替你們做證人。”此外,梁先生還有一個很利害的訓詞。他說:“徐志摩,陸小曼,你們是曾經經過風波的人,社會上對於你們有種種的誤會,種種的不滿意,你們此後總得要想法解除這種誤會。愛情當然是人情,不過也只是人情中之一,除了愛情以外,人情還有許許多多的種類,你們也不得不注意。”

未了,他還說幾句極利害的話。他說:“徐志摩,你是一個天資極高的人,這幾年來只因你生活上的不安,所以親友師長對於你也能有相當的諒解。這次結婚以後,生活上總可以算是安了,你得要盡力做你應當做的事。陸小曼,你此後可不能再分他的心,阻礙他的工作。你是有一種極大的責任,至少對於我證婚人梁啟超有一種責任。”這種教訓是應該有的,不過老梁說話的神氣未免太硬些,又加上他訓詞中間,說了好幾十個“徐志摩,陸小曼”,聽的人總覺得不大悅耳。好得志摩是滿不在乎這種地方,小曼是更加糊塗,恐怕還沒有聽出他的意思。所以在場的人替他們難受,他們自己反而不覺得什麼。

哪個版本更可信呢?或者說,本來是一個版本,歷史的見證各留下其中一個側面而已?總之,第二天,梁老師依然很痛苦,寫信給自家孩兒們,完全拿徐學生當反面教材了:

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證婚。……我在禮堂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聞之婚禮矣……。青年為感情衝動,不能節制,任意決破禮防的羅網,其實乃是自投苦惱的羅網,真是可痛,真是可憐!徐志摩這個人其實聰明,我愛他不過,此次看著他陷於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們對於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苦痛更無限,所以想對於那個人當頭一棒,盼望他能有覺悟(但恐甚難),免得將來把志摩累死,但恐不過是我極痴的婆心便了。

梁老師話裡話外就兩個意思:第一,志摩娶了小曼,完了;第二,當頭給小曼一棒,希望她能醒悟,免得將來把志摩累死!

這老師真是個烏鴉嘴,最後全應驗了。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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