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媽,我決定離婚了”

來源:潘幸知(ID:sharpshow)

“媽,我決定離婚了”

在決定離婚之後,我用兩週時間,做好了所有的前期準備,然後趁著清明假期帶著孩子回老家和爸媽攤牌。

“媽,我決定離婚了。”言簡意賅、無比堅定,宣告了我的決定。爸媽並沒有多說什麼。我媽一如既往地憂心忡忡。

吃完飯,其他人都離席了,只剩下我和媽媽,我立刻感覺一股低氣壓襲來,渾身不舒服。我努力裝著若無其事,低頭吃菜,明顯地感覺到,我媽的嘴張開又合上,我差點忍不住爆發:“有事,你就說吧!”

繼續僵持兩秒之後,她終於開口:“你真的想好了嗎?一個人帶孩子有多難……”末了,悠悠地說:“孩子這麼小,多可憐。”

“媽,我決定離婚了”

我再次簡短陳述利弊,告訴她:

第一,我不願意為了孩子犧牲我的幸福;

第二,即便我犧牲了自己也換不來孩子的幸福;

第三,我會為自己和孩子負責任,儘自己所能給孩子最多的幸福。

我媽是中國千千萬賢良淑德、勤勞善良、隱忍剋制的勞動婦女中的一員,是一個小學沒有畢業的農民。

她作為長女,出生在一個命運多舛的家庭,自幼照顧弟弟、妹妹。婚後,遇上一個永遠長不大的丈夫。

在第三個孩子剛剛滿月的時候,我的父親生來一場重病,差點被奪去性命。父親生病,讓家裡揹負鉅債。我媽以一己之力撐起整個家,陪伴父親度過康復期。幾年後,他們還清了債務。三個孩子中,我和妹妹都讀到研究生。

我非常敬重、佩服媽媽,但有時我又有些怒其不爭。她這麼多年照顧一家人的飲食起居,吃苦耐勞,卻幾乎從不為自己考慮。她習慣了把自己的需求放在所有人之後,但她自己過得很不快樂,常常失眠,甚至有些抑鬱。隨著年齡增長,身體也開始狀況頻出。

她的自我價值感很低,總說自己是沒用的人,什麼都做不好。但是在我眼裡,媽媽是個很棒的人。

她總是能把破舊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齊齊;還會把舊衣服上的繡花剪下來縫在我的書包上;她甚至憑藉自己僅有的識字水平,給我講路遙的《平凡的世界》;她一直養花,別出心裁地把各種廢舊容器變成花盆,還能根據容器的形狀把植物修剪出相搭配的造型。

但是,這些彷彿都無法給她帶來自我認同感。

清明節回家第二天,我和孩子起床有些晚,我媽在院子裡打掃衛生,飯已經做好了。

見我們起床,她趕緊熱飯、熱菜,招呼我們吃。我問:“媽,你吃了嗎?”

她說:“你們吃完我再吃。”

“你的胃病是怎麼來的?每餐都要等到大家吃完再吃,要麼就是吃冷飯,要麼就撐著把剩下的飯菜吃完。連吃飯都要跟著別人的節奏走,你不對自己好,別人永遠也指望不上……”

她沉默了一會,囁囁地說:“我習慣了。”

瞬間覺得自己好無力,這些年無數次地給媽媽灌輸“先對自己好”的理念,卻收效甚微。而我自己,早已在無意識中沿襲了媽媽這種“凡事先為別人考慮”的習慣。

“媽,我決定離婚了”

在我的婚姻當中,無數次受傷的時刻,我總是能為對方找到理由,去體諒他的艱難。如果別人表達痛苦,我就可以暫時忽略自己的痛苦,去拼命理解別人,為他找到合理傷害我的理由。

直到發現他出軌,我才看見,在我無數次嘗試向他表達感受,在我拼命理解他、為他著想的時候,他卻從未考慮或在意過我一絲一毫的感受。

“媽,我決定離婚了”

被我發現出軌後,這個男人毫無愧意,唯一想做的就是恐嚇我、控制我,讓我繼續為婚姻付出,而他,以痛苦之名繼續婚外情。

我終於做出了離婚的決定。這不是衝動,也不為報復,而是這兩年來,我不斷向內探索,看清婚姻真相之後的理性選擇。

12年的相處,我們自然也是有過甜蜜時刻。但在這份感情裡,我和他從未站在平等的位置上,我始終是在感情上處於弱勢的那個人。走到今天這一步,很大程度上也是我無底線的包容和付出縱容了一切。

我為自己的善解人意、善良寬容而感動著,幻想著因為這份付出而在未來的某一天能夠讓婚姻變好。而在對方眼裡,我不過是膽小、懦弱,不會哭、不會鬧、可以容他肆意妄為的弱者。

哪怕是在我發現他出軌的事實後,他依然認為可以用自己的強勢控制我,去維持現狀,因為我離不開婚姻和孩子。

而我,終於有勇氣選擇用法律去保護自己,雖然可能面臨意想不到的難題,雖然我知道離婚後的日子並不容易。但我不想在委曲求全中奉獻自己,讓生命逐漸枯萎。更何況這種奉獻,也許原本就毫無價值。

當這個習慣出軌的男人再次說“孩子需要一個父母都在身邊的家”時,我終於有底氣地懟回去:孩子需要的是愛,而不是形式上的家。

“媽,我決定離婚了”

對於孩子,我不再有愧疚,因為我終於想明白了這樣的邏輯:

對孩子來說,最好的選擇自然是和父母在一起,一個溫暖、有愛的家。

次之,父母離婚,但孩子依然可以得到父母雙方足夠的愛和陪伴。

再次之,孩子和父母一方組成一個家庭,給予孩子足夠的愛和照顧,積極地生活。

最差,是孩子生活在一個冷漠、爭吵,父母互相傷害的環境當中。

我曾經努力給孩子最好的選擇。過去三年,靠著對老公拼命的理解和對婚姻未來的幻想,我給了孩子一個情緒穩定的媽媽,一個基本和諧,父母疼愛的家庭。

但在看清一切真相之後,我無法繼續委屈自己給他一個和諧的家。我選擇離婚。我也願意和我的前夫去努力給孩子第二種選擇,但我不能決定對方的選擇。那麼至少,我可以一個人給他第三種狀況,而避免最壞的情況。

飛機起飛前,航空公司提示緊急情況下如何戴氧氣罩,總會強調:“帶小孩的乘客要先給自己戴上氧氣罩,再給孩子戴。”

因為,如果大人嚴重缺氧,會在短時間內迅速失去意識,根本無法照顧孩子。如果一個母親在婚姻中得不到基本的平等和尊重,沒有足夠的精神能量,又如何保證給孩子健康的愛?

我決定離婚,不為報復,更不是逃避,只是為了更好地過好下半生,活出自己生命的力量,給孩子健康的愛。我也做好了準備,去面對一切可能的困難。

微信搜索“潘幸知”或 sharpshow 免費獲取文章,學習女性情感自立,探求婚姻幸福的秘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