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小偷去一家忘記關煤氣的家裡偷東西,使用明火發生爆炸,導致小偷死亡,責任由誰擔負?

燕子174577733


小偷來偷家裡,後來小偷死亡,主人負責的案例確實是有,這個案例先來看一下:

2016年3 月 13 日凌晨,黃某華正在家中睡覺,突然驚醒感覺有人來偷竊,黃某華便起身奪門而出,小偷發現失主後就往馬路對面跑。正當時在下著雨,黃某華卻一點也不想放棄。黃某華追了一段後追上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奮力掙脫,強行身體失去平衡直接倒地(簡直就是碰瓷),致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你說主人崩不崩潰)

檢察機關認為,黃某在雨天去追小偷,應該預見到雨天路滑,小偷可能會摔並造成相應的損害結果的發生,因此有必要承擔責任……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再來分析一下題主的問題就能知道,這個小偷的死亡還是不用承擔責任的,有可能小偷還要承擔炸燬房屋的民事責任。

看承不承擔責任主要還是看這個小偷的死於主人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比如說主人在家裡裝了什麼防盜裝置啊,電網啊之類的,把小偷給電死了或者是重傷了,這個肯定是要負責任的,很有可能會入刑,但有一個小妙招可以不用負責任,那就是在這些東西外面寫下諸如“有電,小心,請勿翻越”之類的話,而且一定要在顯眼的位置,這樣就不必承擔責任。



謝謝!


Maxwellsequationsss


常言道,不巧不成書,這個事件又可以大做文章嘍!小偷去偷別人家裡的東西,使用明火發生爆炸,導致小偷死亡,這樣的巧合實是讓人拍手叫好,這也是老天爺對他的懲罰,偷竊別人的東西,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在偷竊的過程中造成死亡,這難道不是天意嗎?簡直就是咎由自取,天理不容!


小偷去一家忘記關煤氣的家裡偷東西,因為使用明火發生爆炸,導致小偷死亡,按照法律角度來說,這個責任完全由小偷自行承擔全部責任,更何況由於小偷使用明火造成煤氣爆炸,給這一家主人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這個責任,還應該有小偷負責,由於小偷已經死亡,無法承擔責任,對於這家主人來說是一個很不幸的遭遇,小偷給人們的禍害的確不淺,是人們所深惡痛絕的!

有的人說,小偷的死亡是因為主人忘記關煤氣而造成的,所以要負法律責任,這樣的想法是幼稚的,是完全不懂法律的表現,雖然小偷是在主人房子發生的死亡,但是,沒有經過主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闖入私人的住宅,就已經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所以在行竊過程中所造成的各種後果,主人是沒有承擔責任的,只能由小偷自己承擔一切後果。


主人需要為小偷承擔責任的前提必須是,受害人存在合法權益,因為小偷是未經主人的同意擅自闖入進行行竊,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不存在合法權益情況,造成的損失,主人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小偷因為做違法的事,造成的死亡,這隻能說是一種報應吧!這種禍害人類的社會殘渣,就應該趕盡殺絕,後患無窮!

社會上的各種小偷案件屢見不鮮,給人們造成嚴重的後果,因為偷竊殺人的案件比比皆是,造成種種傷害,給人們造成更大的損失,偷竊是一種違法的行為,給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擾亂社會秩序,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




通過這個事件,也要提醒大家,要注意安全使用煤氣,特別是出門要記得關煤氣,以免發生不良的後果,有很多人因為沒有注意,引發各種火災現象,時有發生!

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要遵紀守法,注意自己的行為準則,不要做違法的事情,不要做傷天害理的事,文明做人,做個合法的公民,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與法同行天地寬,幸福靠大家……!


清清的清喲


這幾天也不知道怎麼了,關於小偷偷東西的時候死亡的事情真的太多了。類似於這樣的提問也是很多的,總是問小偷偷東西,把命搭上了,跟這個被偷的人家有沒有關係?其實我孩子義正言辭的告訴你,你到人家是去盜竊失去再犯罪,你自己造成的人命。你自己丟了性命,這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和人家沒有什麼關係。像這個小偷到人家去偷東西,人家的煤氣罐兒剛好跑氣,遇到明火突然爆炸。不僅把小偷兒崩死了,還把人家崩的是亂七八糟。在這種時候,只能說這家被你偷竊的人家真的是太倒黴了。


東西沒讓你偷到但是你把人家禍害的已經遍體鱗傷了。屋子裡到處都是破浪不開你想想煤氣罐爆炸現場逮是多麼的凌亂。你雖然丟了生命,但是人家都不給造成那樣你想一想,人家的損失得多麼大。因此我們說對於這種正在犯罪的小偷,他的生命是不用來金錢賠償的。他的死也完全是咎由自取,和誰也沒有關係,人家也不會拿錢賠償你這個小偷的。
因此我們所幹脆你就別再惦記人家陪你小偷的命了。現在應該想的是小偷的家庭應不應該負責給人家造成的後果。如果說要深究的話,小偷造成的這種後果也是需要賠償的。所以說小偷的家人,你清醒清醒頭腦吧,還是想想該怎麼賠償人家吧。


伊春美食美客


導語:如果失主需要承擔責任,那豈不是要求每一位公民需要為小偷準備一個良好的偷竊環境?荒謬!

從邏輯上來說,失主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一定程度上,小偷的行為應當視為咎由自取,雖然盜竊並不致死,但是畢竟死亡的原因系小偷進入他人實施盜竊行為發生爆炸所導致的,如果要求失主需要承擔責任,那這是不是間接的要求每一位失主為了防止小偷進入自己家裡盜竊受傷,還需要準備好盜竊環境,讓小偷舒舒服服的盜竊呢?

退一步來說,如果這樣的案子都需要負擔責任,那是不是以後強姦犯在實時犯罪行為時,還必須要受害人提前檢查下自己有沒有毛病,有沒有買好安全套,做好防範措施?

簡直就是荒謬!

二、從法律上來說,失主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首先從承擔責任的角度來說,承擔責任的前提是失主必須存在過錯,從表面形式上來看,確實失主因為沒有關掉煤氣是導致爆炸的因素之一,但是需要注意,這種風險本身並不需要小偷來承擔,如果小偷不進入他人房屋點燃明火,根本不會發生爆炸,最多也就是失主一氧化碳中毒而已,但是小偷進入他人房屋才是引爆的關鍵原因。

相反失主應當要求小偷賠償損失,而不是對小偷的死亡承擔責任。

最後,你認為被盜者需要承擔小偷的死亡後果嗎?


麋鹿說法


這個毫無爭議,小偷負全責,業主無則。

這個跟小偷去偷單元樓前正在充電的電動車被電死有點相似,但又略有不同。有人說,業主在單元樓前私拉電線充電,導致小偷偷車被電死,業主承擔一點責任的話,你來我家偷東西被炸死,完全就不一樣了,因為,家裡即便忘記關燃氣,那是我家的問題,家裡存在安全隱患,不涉及到公共場合,不危及公共安安全,沒有對他人造成損害,何況,業主沒有主觀犯罪,沒有故意開燃氣來防止小偷而炸死他,業主沒有故意要把小偷炸死的動機,所以,不應該承擔責任,只能說,小偷點子太背,運氣不好。

何況,這是我們家,我沒有請你來我們家,你自己來的,被炸死,跟我何干呢?我還要追究小偷家屬賠償被炸後房屋受損的賠償呢。

由此,也想到了同類事件,如小偷把業主的電動車偷走,回去把偷來的車電動車進行充電時,自己及一家人被炸死,車主要不要承擔責任?同樣不需要。

這些同類事件的主要因素在於,第一、業主不是犯罪主體;第二、業主沒有犯罪動機;第三、業主沒故意事實犯罪;第四、小偷主動碰觸或者主動去偷盜導致;第五、安全隱患,可以被有關部門處罰,但不能作為民事賠償的主體。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小偷兒去人家家裡偷東西,在使用明火的時候發生爆炸,直接導致小偷死亡。這個責任誰來負擔?

問題是問的是小偷的死亡誰來負擔?不是問小偷點燃明火造成煤氣爆炸,給人家主人帶來的傷害誰來負責?可以明確的回答這一切應該全由小偷負責。不能因為他死亡就忽略他的責任。他即使死亡了,該他承擔的責任他也要給他記在頭上。



首先,小偷夜入民宅非法進入人家的領域!你自己進入人家的私人領域。出現的危險,完全是由於你自己咎由自取。人家的住宅不是公共場所,你不該出現在那裡!公民的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你首先侵犯人家的財產。

你的親屬有什麼臉目在向被你偷的人家索賠!


第二,人家的煤氣洩漏不是在室外,而是洩露在自己的房間裡。本來不會對你造成傷害!是你自己違法在先,你不違法,你不進入人家的房間裡,自己就會安然無恙!

有這樣例子:一個人在樓道里給自己的電動車充電。有一個孩子感到很好奇,去拔插銷,結果孩子觸電身亡!這個情況,車的主人應當承擔責任!因為樓道不是你私有的領地,所有人都可以去那裡,你充電的電動車的存在。給周圍的人帶來的妨礙帶來了危險。


而人家的私人領地,你不允許你進入!你不進來,你很安全!

第三,主人家的煤氣洩漏是無意造成的,不是有意的,不是為了預防小偷兒把煤氣洩露出來的。如果是故意小偷準備的。那主人家要承擔防衛過當的責任!

第四,對於小偷夜入民宅,偷人家東西,還把人家房子給炸了,主人家不追究小偷的破壞,主人家已經是很寬宏大量了!對於這樣的罪行,有關部門一定要要嚴厲打擊,絕不能這種讓這種不正之風抬頭!

我是松高尋鶴,熱愛生活,崇尚美好!希望能得到您的關注,願意和您一起聊身邊的事,法律方面的事,歡迎您的評論和轉發!


景行說教育


我認為這是典型的意外事件,誰都不需要承擔責任,主人家當然也無需承擔責任。

忘關煤氣

眾所周知,經常有人因為粗心大意而忘關煤氣,這本就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情,畢竟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忘關煤氣。

因此,忘關煤氣在本質上是人們意志以外的事情,雖然是在生活層面是個錯誤,但絕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錯誤。

自擔風險

小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明知道自己不熟悉別人家裡的狀況,貿然入室行竊可能會遭遇難以預料的危險,但他還是要偷偷潛入別人家裡意圖行竊。

因此,小偷入室行竊遭遇危險完全是他自擔風險的結果,也就是說是他咎由自取。況且,屋裡一旦發生煤氣洩漏,肯定會有較大異味,一般理性人只要盡到合理注意義務都能發現煤氣洩漏的情況。這個小偷非但沒發現還打火抽菸,發生煤氣爆炸他自己也有重大過錯。

意外事件

如上所述,忘關煤氣主人家也沒有法律上的過錯,小偷入室行竊也不是他所能控制的,小偷在他家裡打火抽菸更是他意料之外的事,這一系列意志以外的因素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自然也就不能歸責於主人,只能認定為意外事故。

如果讓這家主人承擔賠償責任那豈不是荒唐?難道我們還需要兢兢業業地為小偷提供一個安全吸菸的家庭環境嗎?


冰焰


已經記不得這是在悟空問答上回答的第幾個關於小偷的話題了,看來很多提問者對小偷“情有獨鍾”,就像編寫劇本一樣,為小偷設置了各種死亡場景,有被打死的,有被撞死的,有路滑摔死的,有偷吃東西被毒死的,還有被狗咬死的,現在又遇到這個因為煤氣爆炸致死的。想想這些小偷也真是悲催,盜竊罪不至死,卻死在了各種意外上了。也許,這就是他們最好的結局了!

就本題而言,主人忘記關上煤氣閥門,這確實不應該,也是很危險的行為,但是此舉並不違法,也沒有造成什麼後果。此外,即使造成後果,也是由屋主自己承擔,而跟小偷並無半毛錢的關係。

房屋是屋主的私人領地,非請勿入,入了就構成“入室盜竊”,已經是鐵板釘釘的犯罪行為了。因此,此案中的因果關係很明顯,不是因為屋主忘關煤氣閥門導致小偷死亡,而是小偷盜竊時使用明火,這才導致爆炸致其死亡的結果。也就是說沒有盜竊就沒有死亡,所以屋主一點責任沒有,小偷是咎由自取,自取滅亡!

而且這個題目裡還暗含一個信息,能夠導致爆炸,說明煤氣的濃度已經很高了,鼻子完全可以聞得出來,這種情況下,稍微具有常識之人都明白,不可使用明火,而這個愚蠢的小偷偏偏不知道,這難道不是天意註定嗎?

雖然筆者這樣言之鑿鑿,但是就怕遇到“葫蘆僧”,說不定會指出家中沒有貼告示:“煤氣未關時,禁止使用明火。”然後各打五十大板,那筆者就無話可說了……


打虎拍蠅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1.某種意義上,小偷救了房主 全家一命,不然的話,煤氣繼續四溢,房主全家可能會嗝屁。為小偷這種捨己救人的行為點贊。

2.既然捨己救人,就是見義勇為,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房主作為受益人應當給予小偷家屬一定的經濟補償。無論偶然還是有意,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何況以命相換,救了全家,給些錢作為補償是應該的。

3.不過,小偷畢竟是來偷東西而不是行善的,且其死亡完全咎由自取,偷東西還用明火,就不能用下小手電?若房主當時不在屋裡,無人滅火,小偷引發的爆炸就會造成火災,將房主全屋付之一炬,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由此看來,房主不僅無須對小偷的死亡承擔任何責任,還應當追究小偷給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不過,小偷死了,也就無法追責了。

從不同的角度可見,房主對小偷的死是否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處於不確定的狀態,耗子君傾向於房主不補償的意見,因為若要房主補償會產生鼓勵小偷行竊的社會效果。各位看官,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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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耗子


小偷固然可恨,在盜竊行為中出現事故,可謂是蒼天有眼,那麼問題來了,這個事故到底要誰來負責呢?

現實社會中也有很多案例,小偷在盜竊行為中發生事故後,小偷家屬告到法院要求賠償。

下面寧哥說說個人看法吧!不對勿噴啊!

小偷在犯罪過程中是如何發生事故?

如果小偷在盜竊過程中,被盜人且沒有任何違反社會治安或者影響正常生活的行為,如果小偷發生事故,責任就由小偷負責。

如果被盜人利用違法行為到賬小偷在行竊過程中發生事故,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這裡很多朋友或疑惑,難道小偷盜竊還有理了?小偷當然沒有理,而且還有罪,但被盜人前提是使用了違法手段防止小偷(例如私拉電網,導致小偷觸電死亡)。雖然小偷犯罪,但被盜人也違法了。

如何避免事故發生

當然用法律手段來治服小偷,這才是明智的選擇。


各位你們有什麼看法呢?不妨說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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