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青秀區法院:人性執行“好評”,雙方滿意“好贊”

青秀區法院:人性執行“好評”,雙方滿意“好贊”

5月31日一大清早,青秀區法院執行局各辦公室內已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呤呤呤,呤呤呤……”清脆的電話鈴聲響起。才接起電話,電話那頭就傳來一個急切的聲音:“請問是青秀區法院嗎?你們的封條被人撕了,有人進裡面了!”接聽電話的書記員讓對方別不要激動,穩定了情緒的對方向書記員慢慢道出了事情的始末。

2013年,楊某從某銀行貸得20萬元人民幣,向銀行約定十年分期還款。但楊某怠於還款並逾期累計達17期,該銀行遂將楊某訴至我院,請求判決楊某履行其還款義務並支付罰息。我院一審判決支持了銀行的訴求,然而判決生效後楊某竟然“玩”起了失蹤。遲遲拿不到款項的銀行依據生效判決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楊某名下所擁有的房屋。銀行工作人員發現楊某被查封的房屋封條已被撕毀並留下了被人強行進入的痕跡。感覺不對勁的銀行工作人員撥打了執行局的電話,出現了文章開始的一幕。

接到銀行反饋的消息後,我院立刻組織執行幹警前往現場進行核實。經現場核查,執行幹警確認銀行反映的情況屬實,執行員葉劍旋即決定傳喚當事人楊某至我院。上午11時許,當事人楊某來到了我院,承認了是自己撕毀了法院封條並進入屋內。執行員葉劍對楊某進行了訓誡,向其告知在未經法院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撕毀法院封條強行進入被依法查封的場所是嚴重違法行為。依據法律我院可以對其進行罰款、拘留的處罰措施,若其性質惡劣還可以追究其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當事人楊某當即表示後悔,承認是自己一時衝動給法院日常工作帶來了不必要麻煩。楊某並當場寫下悔過書並同時告訴執行幹警,他的父親還在住院需要陪護,請求我院對其從輕處罰,不要採取拘留等人身強制措施。我院立即向醫院核實真偽,查明其父確實長期住院。

考慮到楊某認錯態度良好及其父親病重確實需要家人看護的情況,執行員葉劍對楊某作出了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以示懲戒。楊某當場表示,願意為自己的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保證對及接下來來的執行工作全力配合。把執行員葉劍將案件處理結果告知銀行後,銀行為我院高效的執行成果點贊,也對我院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對被執行人楊某隻做罰款未採取拘留措施的處罰決定表示滿意。

這支小插曲僅僅是青秀區法院打響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總攻戰以來再平凡不過的一個小故事。為打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我院重拳出擊進一步壓縮“老賴”生存空間。在執行的過程中,我院將懲戒與教育相結合,既通過強制執行手段讓當事人明白自身行為的違法性,有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綜合考慮了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作出不予拘留的寬大處理,收穫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

(撰稿人:楊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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