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 被文化部定義為“印刷品”的 郵票和郵資封片,還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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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文化部定義為“印刷品”的 郵票和郵資封片,還能走多遠?

早年的郵票是用來寄信的,所以,全國以及全世界對郵票的定義都是:郵票是“預付郵資憑證”,是一種值得收藏的“有價證券”。但是近年來,郵票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它已經失去了寄信功能,墮落成為了一種“印刷品”。表現在:

1、郵票已經既不能寄信,也不能寄包裹;寄包裹時郵遞員都要求交現金。

2、由於科學的發展,手工書寫的信件已經被QQ和微信所取代,現在用QQ和微信既安全快捷又方便,誰還會去用又慢又不保險,還容易被人偷看的信件?

3、郵政局內部的分工也發生了變化,郵票和郵資封片專門由郵票公司印刷出版,與郵遞業務毫無半點關係。

4、郵票和郵資封片變成了用來炒作的最廉價的籌碼,被人們當作是第二股票。

近年來郵票和郵資封片已經正式被文化部定義為“印刷品”,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對此類東西炒作而樂此不疲。我覺得這些人應該靜下心來好好想想,對於國家所不提倡的東西,郵票和郵資封片還能走多遠呢?

被文化部定義為“印刷品”的 郵票和郵資封片,還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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